东莞房产报建程序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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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房产报建程序精品文档深圳市盈富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ShenZhen YingFuHeng Industrial Group Company Limited东莞市房地产报建流程指导书深圳市盈富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编二一年十月十五日目 录一、市国土局l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l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和农用地转用)2l 建设项目用地补办预审3二、市发展和改革局l 项目立项备案4三、市城乡规划局l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l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7l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l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批12l 建筑设计方案报批14l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四、市城乡建设局l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

2、册备案18l 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20l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24l 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25l 安全措施备案27l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1l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4l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办理竣工档案验收和移交37l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9五、市房产管理局l 白蚁合同备案45l 房屋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45l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45l 物业管理合同备案46l 商品房确权(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8l 办理房地产权证48六、市民政局l 地名报审49七、市环保局l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50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核准52l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53八、市

3、消防局l 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54l 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核(土建)55l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55l 申报安全检查56九、市人防办l 人防工程报建56l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送审62l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送审63l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流程64十、市防雷设施检测所l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65十一、市地震局l 重要工程抗震设防备案66l 各主要受理手续单位联系方式71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一、市国土局l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提交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应附有场址选择和土地使用章节,包括项目用地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情况,拟

4、占用土地类型、占用耕地概况及补偿措施等内容);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红线、界址点坐标);4、当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标红线、界址点坐标);5、规划红线图(市区范围须规划许可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6、建设单位资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申请表格报国家和省的预审到省国土资源厅网页下载,报市预审的到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加盖用地单位公章、地块所在地村委会公章、地块权属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单位持以上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申请项目的初步审查后加具初审意见;3、国土资源分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局办文窗口移交给资源

5、规划科审核;4、资源规划科根据审核情况,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和建设单位出具预审意见。国家、省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程序由建设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预审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受理时限由收齐材料之日起,报市审批的20个工作日。报省、国家审批的新增预审无审批期限。有效期预审意见出具日期的180天内l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和农用地转用)提交资料(一)文字材料1镇(街)政府用地请示2批次用地面积统计表3一书四方案,可上网下载pdf文件打印后填报4征地补偿安置的听证材料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6征地补偿费支付的有关说明(征地预存款证明)7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时提供)

6、8占用园地非林地证明(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提供) 9建设用地来源说明(涉及99年前已批准建设用地时提供情况说明)10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1落实留用地安置措施书面措施(由镇街政府提供) 12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由市社会保障局提供,包括镇公示、公示结果、国土分局的情况和规划部门证明) 13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占用耕地或带K农用地时提供) 14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履行征地程序情况说明(由镇街政府提供) 15其他材料(二)图件材料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0000)2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3数字化测量图(1:500或1:1000)申请表格一书四方案,可上网下载pdf文件打印后填

7、报收费标准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64元/平方米。2征地管理费:按征地综合标准的2.1%收取(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缴纳)3耕地开垦费:标准20元/平方米(涉及耕地的)4耕地占用税:标准50元/平方米(2008年1月1日批复的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按新标准缴纳)受理时限根据审批权限,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审批,不作承诺。有效期永久联系方式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方式:办公电话:22489188转各经办人分机,或22482638。投诉电话:22463518l 建设项目用地补办预审申请条件a、已办理用地手续,变更土地用途要求重新立项的;b、已办理用地手续,需办理流转出让或

8、转让手续的建设项目;c、已办理用地手续,需重新补立项等。提交材料1、补办用地预审申请表;2、原批文(包括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数字化地形图(标红线、界址点坐标);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涉及集体土地流转的需出具村委会同意流转的证明;6、数字化地形图(标红线、界址点坐标);7、土地地价评估报告(涉及变更经营性用途的用地)。申请表格需要到项目用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国土资源分局领取补办用地预审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加盖用地单位公章、地块所在地村委会公章、地块权属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单位持以上材料向项目所在国土资源分局申请项目的初步审查后,加具初审意见

9、;3、国土资源分局持有关补办预审材料送市局办文窗口,窗口收到齐全的材料移交资源规划科;4、资源规划科根据审核情况,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和建设单位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受理时限由收齐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期预审意见出具日前180天内。二、市发展和改革局l 市级权限内的一般非财政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事内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除以下投资项目外,实行备案制: (1)国务院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项目。 (2)使用政府性资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 (3)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4)法律法

10、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登记备案权限:总投资2亿元(不含)以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亿元(不含)以下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条件(1)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2)不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3)建设资金落实;(4)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5)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要求;(6)符合国家和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交材料(一)企业填写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资金来源证明;(四)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选址意见书;(五)市国土局批准的用地预审或土地使用证;(六)工业厂房项目还需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

11、处)的初审意见及已落实生产性项目的证明;(七)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招投标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需填写东莞市工程招标基本情况表;(八)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办事流程项目投资者领取并填好登记备案申请表后,带齐前八点所列文件资料后,通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集中前来办理或自行到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待条件成熟时也可进行网上申报,属市权限办理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并发登记备案证。若是依法需进行工程招标核准事项的项目,在登记备案时一起办理有效期项目备案证有效期2年受理时限对资料齐全、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

12、答复。对不同意登记备案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否决意见。三、市城乡规划局l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办理立项手续前,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交材料A、新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调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1份;(调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注明变更内容,如不够写可另附说明)2. 申请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调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不提供) 3.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市府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其他项目,提交项目背景介绍材料或可行性报告1份(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4. 地界图2份;(在1:500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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