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罐柜的使用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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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移动罐柜的使用,过渡性规定 运输第 3-9 类物质的一般规定 运输非冷冻液化气的一般规定 运输冷冻液化气的一般规定 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过渡性规定,1、建造:可移动罐柜和公路罐车可以继续按照1999年7月1日实施的IMDG CODE(29套修正案)中的规定建造直至2003年1月1日。 2、批准和发证:2003年1月1日前批准和发证的可移动罐柜和公路罐车,如果符合相关的定期检查和试验规定,则可以继续使用。,运输 3-9 类物质的要求,1、符合一般要求 2、符合设计、制造、检查和试验规定( 6.7.2 ); 3、符合危险货物明细表(一览表)要求; 4、符合可移动罐柜导则(4.2.4.2.6

2、); 5、符合可移动罐柜特殊要求(4.2.4.3), 罐柜防护,运输期间应采取足够的措施防止因受到横向、纵向的碰撞及翻倒导致罐壳及其装卸设备的损坏。 (如果罐壳及其操作系统本身的结构可以经受碰撞和翻倒,则可不必采取防护措施), 化学稳定性防护,某些化学不稳定的物质,只有在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运输途中发生危险性的分解、化学变化或聚合反应,方可接受运输。为此,还要特别注意保证罐内不含有任何能促使上述变化的物质, 温度要求,运输期间罐壳(不包括开口及其封闭装置)或隔热层外表的温度不应超过70。在加温条件下运输液体或固体危险货物时,罐壳的隔热措施应符合这一要求。,未进行清洁、残留有气体的空罐柜应按先

3、前装有货物时罐柜的相同要求处理, 空罐, 罐内隔舱要求,可相互发生危险反应并造成下列情况的物质不得装在罐壳相接的分隔舱内运输: 燃烧和/或大量放热 散发出可燃、有毒或窒息性气体 形成腐蚀性物质 形成不稳定物质 产生危险的升压, 证书及证书副本的要求,1、主管机关或其授权单位与所有人应分别保留该主管机关或该单位为每一可移动罐柜签发的设计批准证书、试验报告以及列明首次检验和试验结果的证书。所有人在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时应能提供上述文件。 2、除非装运的物质名称写在6.7.2.20.2所述的金属牌上,否则应能在主管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提出要求时,视情况由发货人、收货人或代理商立即提供6.7.2.18.1所述

4、的证书副本。, 充罐要求,1、可移动罐柜的适用性; 2、充灌度要求; 3、不应交付运输罐柜, 可移动罐柜的适用性,1、适用性责任: 货物托运人。 征询货物生产商及主管机关的意见 2、适用性要求:货物与罐壳材料、垫圈、装卸设备、任何防护材料相容性。, 充灌度要求,1、充灌度= 97/ 1+(tr-tf)(%) 通常使用 2、充灌度= 95/ 1+(tr-tf)(%) 第6.1、8类(包装类、)液体; P绝对1.75bar/65液体、海洋污染物液体 3、充灌度= 95dr /df 加温状态运输液体, 不应交付运输罐柜,1、对于在20时或加温物质在运输中的最大温度时其黏度小于2680 毫米2 /秒的

5、液体,其充灌度大于20 %,小于80 %,(除非罐壳是被隔板或波纹板隔开,且每一舱容量不大于7500 L) 2、罐体或其附属设备外部附着有所装物的残留物 3、如果罐柜渗漏或损坏程度使罐柜的完整性或其起吊及加固福建受到影响; 4、除非罐柜的附属设备已经过检验并证明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5、对于某些危险物质可能需要使用较低的充灌度。, 各类物质的补充规定,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不包括4.1类自反应物质) 第5.1类物质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自反应物质(第4.1 类) 第6.1类物质 第7类物质 第8类物质 第9类物质 加温液体、熔融或在凝固状态危险物质, 装运第3类易燃液体的补充规定,1

6、、应符合封闭型要求 2、减压装置要求 (6.7.2.8至6.7.2.15), 第4类(不包括4.1类 自反应物质)的补充规定, 第5.1类物质的补充规定,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自反应物质(第4.1类)的补充规定, 第6.1类物质的补充规定, 第7类物质的补充规定,1、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可移动罐柜不得用于装运其他物质。 2、可移动罐柜的充灌度不应超过90%,或经主管机关批准的任何其他数值。, 第8类物质的补充规定,用于运输第8类物质的可移动罐柜的减压装置,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1年。, 第9类物质的补充规定, 加温液体、熔融或在凝固状态 危险物质的补充规定,1、如果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最高温度超

7、过 65 ,则应以这一温度按照6.7.2.1中详述的要求来计算最大工作压力和设计压力。 2、防爆保护装置 3、加热系统 4、底部开口,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的一般规定,本节规定了对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适用的一般要求。 罐柜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付运输: 1 罐柜处于不足量状态,由于罐柜内压力骤增可能产生不可承受的液压力; 2 渗漏时; 3 罐柜的损坏程度已影响到罐柜的总体及其起吊或紧固设备; 4 罐柜的操作设备未经过检验,不清楚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冷冻液化气的一般规定,本节规定了对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冷冻液化气体适用的一般要求。 充灌 实际维持时间

8、罐柜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付运输:,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概述 本节包括的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适用于允许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的危险货物。每一可移动罐柜导则都由文字数字编码来识别(T1到T75)。3.2章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对可移动罐柜运输的危险货物给出了可移动罐柜导则,如果危险货物一览表中没有给出可移动罐柜导则,则该物质不允许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除非主管机关按照6.7.1.3中所述给于批准。3.2章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对于特定危险货物也相应给出了可移动罐柜特殊规定。每一可移动罐柜特殊规定都由文字数字编码来识别(例如:TP1)。可移动罐柜特殊规定在4.2.4.3中列出。,可移动罐柜导则,可移动罐柜导则适用于第2类到第9类危险货物,该导则针对特定物质给出了特定的对于有关可移动罐柜的规定,除了在本章和6.7章中的一般规定外也应遵守这些规定。 对于第3类到第9类的物质,可移动罐柜导则给出了最小试验压力,最小罐壳厚度,底部开口规定和压力释放规定。在T23中允许由可移动罐柜运输的第4.1类自反应物质和5.2类有机过氧化物和适用的控制和应急温度一并列出。 可移动罐柜导则T50适用非冷冻液化气体,其中针对允许由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给出了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底部开口规定、压力释放规定和充灌率规定。 可移动罐柜导则T75适用于冷冻液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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