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规范执业示范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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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规范执业示范单位工作总结根据省厅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司发号)和市局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实施(司号)文件要求,县法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市局和县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构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科学的依法决策体系、健全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的执法执业体系、有力的工作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法援服务质量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援维权案件件,每年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

2、达人次,帮助近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多万元。年和年我县法援工作业务和民生工程实施考核位列全市系统和全县民生工程前列;年县法援中心荣获全省首批“省妇女维权岗”荣誉称号; 和年度中心工作人员相继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年县法援中心以全局第一名的成绩荣获本局政务信息和新闻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工作开展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实施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了以县纪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组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干部为成员的督导小组,加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落实;二是创建活动由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

3、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管理且职责分工明确;三是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创建工作已达2次以上。(二)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分别于4月27日和7月31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二是根据创建考评要求和标准,制定了我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并通过文件和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落实。三是通过在本局网站设置创建活动传专栏、在法律援助业务传单增加法治创建内容、开展法治创建满意度调查、在法援窗口服务大厅窗口电子屏幕滚动传法治创建工作等形式开展创建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和环境。(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创建活动纳入本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和法律援

4、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二是按序时进度开展督察和落实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四)及时总结传。一是做到每半年及时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在本机构网站设置创建活动传专栏,积极发布活动进展和成效;三是在省厅综合信息网已刊登2篇创建工作信息。二、制度建设情况(一)制度建设全面。一是对省厅出台的有关重要文件制度,通过文件、会议和具体执行在本机构得到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本机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执法管理、内部管控、效能建设制度。(二)文件管理规范。一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征求意见、法制审查、集体论证等程序规定;三是落实

5、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三)制度执行有力。一是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精神,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规定文件;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没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落实“三查三单”制度;四是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没有发现“僵尸”文件现象。三、依法决策情况(一)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决策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内部决策程序规定,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事件;三是坚持内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二)落实决策机制。一是人事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服从司法局统一管理;二是财务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建立法律援助经费收支专门台账,实行科目单列

6、,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业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建立了法律援助各项管理制度;四是档案管理机制安全规范,建有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制定了档案室管理制度,配有档案管理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四、规范执业情况(一)依法组建机构。一是机构成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法援中心属司法局内设机构,司法局三定方案中对法援中心机构和职责等有明确规定;二是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法援中心负责人任职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任命;三是机构负责人配置合理、内部分工责任明确,中心现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值班律师1名,并对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四是

7、机构名称、地址变更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手续,认真执行这方面制度,但法援中心近年来没有变更情况;五是机构负责人变更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手续,中心负责人变更均需向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报批和报备;六是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年检或年审工作。法援中心现为司法局内设机构,机构和工作人员没有年检,但中心主任和副主任都具有执法证,且每年参加年检。(二)依法执业推广。一是依法开展执业传推广活动,我县法律援助传推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采用多媒体广角度传,如公交车、公交站台、电视台、报纸等等,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积极组织和参加与执业相关的座谈,研讨等活动。县法援中心积极深入各乡

8、镇工作站调研,今年完成了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调查与思考法律援助课题调研报告任务,并组织公检法司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座谈、研讨,共商共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三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值班律师上岗均佩戴工作证。(三)规范执业行为。一是编制执业规范操作手册,编制了县法律援助规范化服务手册;二是在办公场所悬挂执业许可证等证照,这项法援中心不存在;三是在办公场所公布办事流程、法律援助条件等便民服务事项,法律援助是一项无偿法律服务,没有收费标准;四是建立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并落实。对于重大疑难及群体性案件实行请示汇报制度,提请局领导研究执行;五是建立执业质量内部评优纠错和外部

9、评价机制。中心通过案件庭审旁听、案件评查、受援人回访、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检查等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四)保障执业权利。一是建立健全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有效保障执业权利,法律援助服务执业权利保障主要是在律师办理法援案件过程中,凡承办律师需要去有关部门调查或协调,中心均开具法律援助公函为其提供方便;二是全面落实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临街一楼,办公设施齐全,工作日实行律师值班,开具法援公函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全力提供会见、阅卷、复印等方便;三是畅通执业权利遭受侵犯的救济渠道。律师在执业权利遭受侵犯时可以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并协调相关部门

10、予以解决,我县各部门对法援工作都全力支持,目前没有发现有此类事件发生。(五)履行执业义务。一是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均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忠实履行职责;二是接受市局法援中心及所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三是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坚持同业互助,我县只有一家法援机构,而且是无偿的,不存在同行竞争行为。四是切实保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和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五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相继参加了县文明创建、卫生县城创建、扶贫帮扶、慰问留守儿童、慰问敬老院等众多公益活动。(六)恪守职业道德。一是建立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制度;二是严格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没

11、有发生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惩罚机制,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五、执业监督情况(一)遵守行业自律。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规定,法援中心定编是司法局的内设机构,因此没有协会章程,不用交纳会费。(二)接受执业监督。一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县法援中心接受市局法援中心业务和经费专项检查2次;二是认真落实执业考核制度,中心工作每年接受市局业务和县政府民生工程考核,16和17年考核均位于前列;三是主动接受有权部门的监督管理。本中心工作接受市局、省厅和县政府民生办以及局机关的监督管理。(三)畅通监督渠道。一是建立机构事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贯彻落实。县法援中心事务信

12、息作为民生工程重要信息在县政府网及时发布公开;二是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方便当事人反映问题。在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传单和政府网站上公开法援中心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在服务大厅门口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投诉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关台账,到目前为止,中心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事件;四是组织执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中心在咨询和受理时实行实时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调查,征求意见建议,在案件办结后百分百回访受援人,开展案件质量满意度调查,并填写质量监督表附案卷里存档。六、工作保障(一)大力发展队伍。一是机构工作人员的数量、结构合理。目前县法援中心共有4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工作各、专业律师各1人;二是思想

13、政治教育不断强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局周一例会制度,学文件学制度学精神,参加各种主题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提高;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不定期召开学习会进行学习,并做到相互监督,及时提醒;四是定期开展或参加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县法援中心积极派员参加省厅、市局相关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县法援中心每年针对工作情况组织工作站开展业务培训多次,各乡镇工作站结合每年两次的村级联络员补贴发放对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二)积极参加活动。一是定期组织集体活动,形成凝聚力。法援中心每年都开展谈心活动、座谈活动及各种主题的传咨询活动等,增强凝聚力,形成团队力量;二是积极参加主

14、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法援中心不是独立的主体,隶属司法局,作为局里的一分子,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公益集体活动,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端午节重阳节敬老活动等,做到不落项全参与,树立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凝聚力,;三是在省级以上机关、团体组织的活动中,获得荣誉。县法援中心荣获全省妇女维权岗荣誉称号,徐娜家庭荣获市最赞心动“法治家庭”荣誉;四是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法治建设文章。我们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及成效在省级刊物得到刊发,目前已在法制报、中国法律援助网、中安在线和法制网等媒体刊登多篇。(三)办公环境优良。一是办公场地满足办公需求,分区合理,满足各项工作需求。县法援中心位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临街一楼,办公环境优美,等候区、服务区、办公区三个功能分设,面积达,完全满足工作需求;二是办公设施、设备满足办公需求,办公场所整洁、卫生。配备档案室、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设置了残疾人通报,配备了身份证阅读器等,各办公设施设备齐全,中心窗口作为文明创建窗口,不仅配备了雨伞、针线盒、老花镜等便民设施,而且环境优美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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