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

上传人:yulij****0329 文档编号:137516118 上传时间:2020-07-08 格式:PPT 页数:44 大小: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汉语的副词教案资料(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古代漢語的副詞,是修飾限制動詞、形容詞或其他副詞,表示程度、範圍、時間等意義的詞。在句中一般充當狀語、補語,偶作謂語。 按傳統的觀點,一般都把它歸入虛詞。現代語法學家根據它的語法功能,將它歸入實詞。 古漢語副詞的數量很多,用法複雜,表義廣泛。根据意義和用法,可分:程度副詞、範圍副詞、時間副詞、情態副詞、否定副詞、語氣副詞、敬謙副詞,副詞,一、程度副詞 程度副詞是表示事物的性質、狀態或動作、行爲的程度的副詞。它一般作狀語,個別的也可作補語。多用來修飾形容詞。 (一)表示程度高深 、殊、良、甚、頗 可譯爲“很”、“十分”、“非常”、“特別”、“格外”等。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戰國策趙策四) 孝公既

2、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史記商君列傳)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賈誼論積貯疏) 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頗預政事,纳貨。(世説新語惑溺) 奸民久于獄,與胥卒表裏,頗有奇羨。(方苞獄中雜記),注意 “良”除了可以作程度副詞,表示程度高之外,還可以作情態副詞,是“確實”、“實在”的意思。 清榮峻茂,良多趣味。(水經注江水) “甚”在六朝以前是形容詞,六朝以後,才由形容詞轉變爲表程度高的副詞,要注意兩種用法的區別。 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對曰:“甚于婦人。”(戰國策趙策四) 涉於魚齒之下,甚雨及之,楚師多凍。(左傳襄公十八年) “頗”作程度副詞,除表程度高外,還表示程度不深、輕微

3、,要注意根據它所處的語言環境區分。,(二)表程度稍深 少、稍、略、微、頗 一般可譯爲“稍微”、“略微”等。 太后之色少解。(戰國策趙策四) 稍不如意,則鞭笞酷虐。(容齋逸史方臘起義) 請略陳固陋。(司馬遷報任安書) 莽色厲而言方,欲有所爲,微見風采。(漢書王莽傳) 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歐陽修賣油翁) 皆取史籒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説文解字叙) 二十尚不足,十五頗有餘。(漢樂府陌上桑),注意 第一,先秦表示“稍微”、“略微”這類意思一般用“少”,漢代以後才用“略”、“微”、“頗”; 第二,“稍”在先秦主要表示“漸漸”、“逐漸”的意思,唐宋以後纔分化出程度副詞的用法,表示“稍微

4、”、“略微”的意思。 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左傳昭公十年) 項羽乃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史記項羽本紀)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史記梁孝王世家) 西伯滋大,紂由是稍失權重。(史記殷本紀) 蔽林間窺之,稍出近之,愸愸然莫相知。(黔之驢),(三)表程度在原有基礎上更進一步 愈(俞)、益、加、彌、茲(滋) 一般可譯爲“更加”、“越發”等。 主上愈卑,私門益尊。(韓非子孤憤) 辭俞卑,禮俞尊。(國語越語下) 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漢書食貨志上) 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奉之彌繁,侵之愈急。(蘇洵六國論) 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墨子非攻),注意:現

5、代漢語中“加”單獨只作動詞,不作副詞。,二、範圍副詞 範圍副詞是表示動作、行爲發展變化的範圍的詞。 主要修飾動詞、形容詞、數詞或主謂詞組、動賓詞組、偏正詞組等。 (一)表總括 1、表總括 畢、舉、悉、咸、率、盡、俱(具)、并、既 列侯畢已受封。(史記蕭相國世家) 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孟子梁惠王下) 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陶淵明桃花源記) 村中聞有此人,咸來問訊。(陶淵明桃花源記 )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蘇洵六國論) 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爲相,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史記秦始皇本紀)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左傳

6、僖公二十二年) 2、表總共:共、凡 凡百三十篇。(司馬遷報任安書) 共約燒房鋪數百間。(廣東軍務記三元里抗英),(二)表限止 表示範圍僅僅限於某個方面,相當於“僅”、“祇” 但(亶)、第(弟)、特、徒、直、唯、止、獨、僅 不聞爺娘喚女聲, 但聞黃河流水鳴濺濺。(木蘭詩) 君第重射,臣能令君勝。(史記孫子吴起列傳) 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王禹偁黄岡竹樓記) 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不爲行道,徒求食也。(論衡問孔) 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 不聞機杼聲,唯聞女歎息。(木蘭詩) 擔中肉盡,止有剩骨。(聊齋志異狼三則) 獨其爲文

7、猶可識,曰“華山”。(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狡兔有三窟,僅得免其死耳。(戰國策齊策四),注意 第一,“但”字古今用法差異較大 第二,“獨”字作範圍副詞,有時可以表示單獨一人。 人皆有兄弟,我獨無。(論語顔淵) “獨”還可以用作語氣副詞,表示一種反問語氣。 第三,“僅”字先秦、兩漢時期,用法和現在一樣,極言其少,但漢代以後,尤其是在唐代,是“差不多達到”的意思。它是極言其多,不像近代的“僅”字極言其少。如: “江國逾千里,山城僅百層。”(杜甫泊岳陽城下) 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數萬。(韓愈張中丞傳後序),(三)表互相 “相” 1.一般可譯爲“互相”,表示主語不是單一的,雙方既施行同

8、一動作,又都受對方動作的支配或影響。例如: 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于外。(史記孫子吴起列傳) 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 2.“相”還可表示“遞相”的意思,表示動作、行爲一個接著一個實現。例如: 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傳,此漢之約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亡國破家相隨屬。(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3.“相”還可以表偏指,表示一方發出動作,另一方接受動作。 時時爲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東南飛) 從今以往,勿復相思。(有所思) 始吾與公爲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稍出近之,愸愸然莫相知。(柳宗元黔之驢),1、表過去時(表示動

9、作、行爲發生在過去的時間) 已、既、業、向(鄉、嚮);曾、嘗;素、雅;既、既而、已、已而 (1)表示動作已經發生:已、既、業、向(鄉、嚮)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論語微子) 相如既歸,趙王以爲賢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良業爲取履,因長跪履之。(史記留侯世家) 向也不怒,而今也怒。(莊子山本),三、時間副詞 時間副詞是用來表示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頻率的副詞。 (一)“三時”副詞,(2)表示動作曾經發生:嘗、曾,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荀子勸學) 孟嘗君曾侍客夜飲。(史記孟嘗君列傳) (3)表示情况歷來如此:素、雅 吴廣素愛人,士卒多爲用者。(史記陳涉世家) 安帝雅聞衡善術學。

10、(後漢書張衡傳) (4)表示前事既已,後事繼起:既、既而、已、已而 王仲宣好驢鳴。既葬,文帝臨其喪,顧語同遊曰:“王好驢鳴,可各作一聲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驢鳴。(世説傷逝)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左傳隱公元年) 已又殺之。(史記項羽本紀) 已而簡子至,求狼弗得,盛怒。(馬中錫中山狼傳),注意: 第一,“既”還可以用來表示兩件事在時間上相隔比較短暫,有時“既而”連用。都可譯爲“不久”。如: 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爲卿士,諸侯不享。(國語周語) 既而與爲公介,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左傳宣公二年) 第二,“曾”在古漢語中主要作用不是表時間,而是表示情態,用來加強否定語氣,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

11、“竟”、“居然”之類。 第三,古代用來表示“曾經”的時間副詞不是“曾”,而是“嘗”。,2.表現在時(表示動作、行爲正在進行或正在實現的時間) 方、鼎、適、會 如今人方爲刀俎,我爲魚肉,何辭爲?(史記項羽本紀) 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呂氏春秋召類) 荊王適興兵而攻宋。(漢書賈誼傳) 此時魯仲連適遊趙。(戰國策趙策三) 會天大雨,道不通。(史記陳涉世家) 草創未就,會遭此禍。(司馬遷報任安書),注意:表現在時的“方”與“適”、“會”有所區別。 “方”相當於現漢的“正”;“適”、“會”相當於“恰巧”。,、表將來時 將、且、行、方、垂、當、其、欲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左傳莊公十年) 故天之

12、且風,草木未動而鳥已翔矣。(淮南子泰族訓) 法不信,則君行危矣。(韓非子有度) 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爲人所并,豈足託乎?(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今治水軍八十萬,方與將軍會獵于吴。(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牛奔直取水,垂堕,忽轉。(古小説鈎沉幽明録) 王敦引軍垂至大桁,明帝自出中堂。(世説新語捷悟) 阮籍當葬母,蒸一肥豚,飲酒二斗,然後臨决,直言:“窮矣!”(世説任誕)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詩經豳風七月) 吾嘗患齒,摇動欲落,飲食熱冷,皆苦疼痛。(顔氏家訓養生),(二)其它時間副詞 、表終竟 “卒”、“竟”、“終” 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陳涉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

13、亡秦。(史記陳涉世家) 終死于秦,不能自脫。(史記韓非列傳),注意: “終”除表終竟外,還可以表示自始至終的整個時間。例如: 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司馬遷報任安書) 受地于先王,願終守之。(戰國策魏策四),、表短暫、急速、突然 尋、旋、俄;姑、遽、亟(j)、立、即;暴、卒(猝) 欣然規往,未果,尋病終。(陶淵明桃花源記) 淄川王美人懷子而不乳,來召臣意。臣意往,飲以莨蕩藥一撮,以酒飲之,旋乳。(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左傳隱公元年)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呂氏察今) 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商君書更法) 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

14、史記項羽本紀) 即遣兵三萬以助備。(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吕氏春秋察今) 卒起不意,盡失其度。(戰國策荆轲刺秦王),注意: “亟”既可以表短暫,相當于“趕快”,又可以表反復,相當于“屢次”、“多次”。,、表漸進、緩慢 稍、漸、寖、徐 項羽乃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之權。(史記項羽本紀) 時政事漸損,權移于下。(後漢書張衡傳) “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許慎説文解字叙) 枹止響騰,餘韻徐歇。(蘇軾石鍾山記),、表連續(表示動作、行爲在時間上連續發生) “遂”、“乃”、“即”、“便”、“隨” 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諸葛亮出師表) 侯生視公子色終不變,乃謝客就車。(史記魏公

15、子列傳) 歲餘,高帝崩,即罷兵。(史記南越列傳) 至,便問徐孺子所在。(劉義慶世說新語) 良殊大驚,隨目之。(史記留侯世家),、表反復(表示動作、行爲的頻率或反復出現) 亟(q)、復、數(shu)、頻、驟 亟請于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壯士,能復飲乎?(史記項羽本紀) 公子往,數請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是時,地數震裂,衆災頻降。(後漢書李雲傳) 時不可兮驟得,聊逍遥兮容與。(屈原湘夫人) 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左傳宣公二年),注意 第一,表示“又一次”這個意義時,現代漢語一般用“再”,而古漢語中一般用“復”。 第二,古漢語中,“再”是數量詞,一般專指“兩次”。 田忌一不勝而

16、再勝。(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第三,唐代以後,“再”可以專指第二次,和“復”的意義接近了。如: 寺憶新遊處,橋憐再渡時。(杜甫後遊修覺寺) 第四,古漢語中的“再來”一般都應理解爲“來兩次”(或“第二次來”),現代漢語的“再來”在古漢語要說成“復來”。 第五,“復”字在現代漢語中基本已不能單獨使用,古代“復”字的用法只保留在成語和書面語中。如:“死灰復燃”、“一去不復返”等。,、表經常(表示動作、行爲持久保持) “恒”、“常”、“永”、“久” 楚國之舉,恒在少者。(左傳文公元年)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韓非子五蠹),四、情態副詞 情態副詞是表示動作、行爲的方式、情態的副詞。 (一)表示幾個施事者一同做某事(範圍副詞) “俱”、“並” 欲呼張良與俱去,曰:“毋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賢者與民並耕而食。(孟子滕文公上),(二)表示秘密地、暗中做某事 “間”、“微”、“竊” 沛公已去,間至軍中。(史記項羽本紀) 侯生下,見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其客語,微察公子(史記魏公子列傳) ) 竊載與之齊。(史記孫子吴起列傳) (三)表示故意、特意做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