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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河路沙河大桥工程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河南省漯河市黄河路沙河大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第一章 编制依据一、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我单位承诺的安全目标为:杜绝因施工作业、施工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等引起的事故;杜绝因施工作业和施工机械车辆引起的公路及市政交通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重大火灾事故和
2、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爆炸、火灾、中毒等重大事故。第三章 安全管理体系一、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组 长: 薛峰副组长: 许跃宏成 员: 朱世杰 马辉 李军朝 王光辉 周文灿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一) 项目经理的责任1、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副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代表项目部与下属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3、,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教育。5、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咨询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7、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审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二)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责任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2、在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4、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三) 主管生产副经理的责任。1、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2、协助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
5、作业。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四) 施工员的责任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负责。3、对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5、发生工伤事故和现场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五) 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1、安全员的权利(1) 遇有严重的事故隐患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2) 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3) 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2、安全员的任务(1) 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2)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 参加工伤和设备、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4) 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5)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尘、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监督职工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3、安全员的责任(1)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期
7、存在的严重问题,不提工作意见,不汇报情况而发生事故,要负责任。(2) 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3)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六) 生产班组长的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组织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讲评会。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5、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七) 工人的责任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
8、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二、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1.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2.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作业人员。3. 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9、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4.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4、特
10、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
11、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
12、、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三) 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部对科室、班组每月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周自行检查一次并组织“一班三检”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检查,消除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班中检查,防止纠正违章作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班后检查,清理作业现场,不给下班留下隐患。2.0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1各级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2.2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情况;2.3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2.4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
13、有不安全因素存在;2.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落实情况;2.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现场劳动防护设置情况;2.7重点库区(油库、仓库)的消防装置技术状况;2.8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防毒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保障情况;2.9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3.0对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调查分析,找出证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消案。(四) 设备、工伤事故的管理与奖罚1、 发生设备和工伤事故后,各单位、班组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项目部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基本情况,并在十二小时以内报局主管部门。2、各科室、班组的设备
14、、工伤事故率不得高于与项目部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控制指标,年终考核评比,项目部分别对达标和不达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处罚。3、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以致造成工伤、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分别情节轻重,按国家和局有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罚和处分:3,1、工伤事故(1) 轻伤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可并处行政处分。(2) 重伤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815%,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可并处行政处分。(3)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按局2002年5月20日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处理。32、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 (1) 轻微事故(1000元以下
15、):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2) 一般事故(直接损失费为1000元5000元):按直接损失的8%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置。(3) 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费为5000元20000元):按直接损失的6%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4) 特大事故(200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4%对当事负责人处罚。四、每年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适当的物质奖励。五、发生工伤和其它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五)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3、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5、工程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6、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工程部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