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宰相和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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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行 政 史,第四讲 宰相和中央行政管理体制,宰相是传统行政制度中的辅政首脑。 宰相在传统行政制度和行政运作中居于中枢地位,围绕宰相的职位、选任、职权及其行使等而形成的宰相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传统行政系统的枢纽,中央行政体制的基础。,宰相是辅政首脑的统称。,一、中央行政管理枢纽宰相,(一)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1、黄帝至西周时期为萌芽期,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

2、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2、春秋至秦为创立期,秦始皇设置左右丞相,同时设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主管军事行政的太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称三公,同为宰相之职。,秦汉时期:三公为宰相,南北朝时期尚书台和作为皇帝近侍的中书、门下三省长官号称宰相。,隋唐时期,总的说是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但又以加官形式任用其他官员为宰相。,宋实行的是二府三司宰相体制。,洪武十三年撤销中书省,罢丞相之职,明太祖且谆谆告诫后世嗣君用不得设丞相之位。,4、魏晋至宋为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明成祖朱棣其设立的内阁,逐渐取代了原来中书省的地位,内阁大学士、实际上就是宰相。,清代沿袭明代旧制,仍以内阁大学士为宰

3、相之职,而且明确了宰相的身份。,5、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洪武十三年撤销中书省,罢丞相之职,明太祖且谆谆告诫后世嗣君用不得设丞相之位。,宰相作为最高辅政首脑,自职位是不断变化的,但分析起来,仍有规律可循: 其一,宰相职位,尽管历代名称不尽相同,但几乎始终存在。充分说明这个职位在传统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包括君主的意志为转移的。 其二,可称为宰相者,其地位尊崇,即有资格“表率百僚”,同时还应参与军国机密的决策,辅助君主行政。如果失去参赞机务的资格,就意味着宰相职位的转

4、移。 其三,宰相职位非固定为一个职务,而是一个辅政群体。秦汉时期的三公,隋唐时期的三省长官,中唐宋元时期的中书门下,明清时期的内阁大学士,一般认为就是宰相之任。但在这个群体中,实际上最终要有一个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相,不管制度上是否有此规定,但实际运作中是存在的。这个首相,就是狭义上人们所说的宰相。这反映着分权与集权、专制与效率的矛盾。是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与君主专制矛盾的产物。,(二)宰相的职权,就相权的范围而言,也可以说无所不包,所谓表率百僚,助理万机。 表率百僚,说明宰相是官僚系统之首; 助理万机,表明宰相并不是权力主体,而是辅助者,最高行政首脑的助手;万机则说明宰相的职权无所不统,

5、无所不包,只要是国家事务,只要是皇帝要处理的事务,宰相都要予以协助,辅助最高行政首脑推动国家行政机器的运转。,纵观历代宰相的政治实践,就其职权而言,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是否具有参与决策的职权,是衡量一个职位是否具有宰相资格的基本标志。,其二,传达政令、布置工作之职权。,其三,对君主的决策有封驳、谏诤之权。,除了上述职权外,宰相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职权,如推荐官员、考核百官等,也是很重要的职权。因为皇帝并非日日上朝,遇有一些例行公事,宰相也有便宜施行之权,但事后应向皇帝报告。,因为皇帝的职权十分广泛,无所不统,所以极易与皇权发生矛盾,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贯穿于整个君主专

6、制制度的始终。 宰相制度、辅政机制的变化,几乎都是这对矛盾推动下发生的。,(三)宰相的选任,首先,开国君主或通过抢、夺上台的君主,往往任用在其获得皇位中起过关键性作用的功臣。,其次,在太平盛世,一般选用一代儒宗而明达帝听得人。,再次,宰相的人选,一般有一定的挑选范围,并逐步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惯例、标准。,对于宰相人选,由君主加以任用,重要影响力的人物加以推荐,包括前人宰相、皇亲国戚、功臣硕儒等的举荐。 明代,形成了阁臣会同九卿会推的制度。,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执行机构: 变化的轴心是紧紧围绕着巩固王权、皇权,削弱相权而展开的。 变化的趋势则是在皇权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相权的作用。,二、中央

7、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一)亲贵合一的王廷制,国家中央政府在夏、商、周三朝实行的是王廷制机构模式,王廷制的特征: 1、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由少至多,由单一的横向分工转向横向分工和纵向分层的双向结构态势,同时国家官吏人数呈上升趋势。,2、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央行政机构迅速膨胀,其余的逐渐缩小。,3、建立了有利于巩固周天子统治的行政组织体系。,(二)三公九卿制,秦汉时期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一般概括为三公九卿,三公,初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后改为太尉、司徒、司空。三公开府辅政,设有独立的办事机构。除外朝外,内朝尚书台也是重要的辅政机构,并设置与外朝对口的办事机构。,在双轨辅政系统下,设九卿: 奉常

8、(后改为太常),掌管宗庙礼仪文教; 郎中令(后改为光禄勋),掌管宫廷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屯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仪仗; 廷尉,后改为大理,掌管司法; 典客,后改为大行令、大鸿胪,掌诸侯、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 宗正,掌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后改为大农令、大司农,掌国家财政; 少府,掌皇帝私人财政及山海地泽之税。,三公九卿制的特点: 1、国家行政机构具有浓厚为皇帝私人服务的皇宫性质。 2、国家中央政府的层级体制设置的不平衡。总的看来,廷尉、典客、治粟内史等机构膨胀比较缓慢。相反地为皇帝私人服务的机构膨胀的迅速。 3、国家中央政府机构的编制没有定员,随意性较大。长官设不设,每一官的人数多少,都没

9、有规律可循。,(三)三省六部制,隋唐及两宋的行政管理体制,一般概括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权辅政,六部执行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书省为出令机关,中心任务是草拟皇帝的诏书公文。 门下省是审议机关,中心任务是审议和封驳。对于皇帝诏书以为有误,予以封还,称封;对于臣下上奏文书以为有误,予以退回,称为驳。 尚书省为执行机关,中心任务是发布和执行政令。,六部是中央政府六个行政机关的合称。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在尚书省之下。,吏部:掌全国文官的选拔、任免、考课、升降、封爵等,为人事管理机关。 户部:为中央政府掌理财政及民政的行政机关。掌管全国户口、田赋、仓储、婚姻等。

10、礼部:主管文教、外交、祭祀等政务的行政机关。 兵部:军事行政机关,掌武官选授、军资器械、地图、驿站等事务。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机关。 工部:国家水土工程、水运交通事务的行政机关。,唐代设置了九寺五监作为中央政府的办事机构。 九寺基本上是对三公九卿制度的沿袭,也是具体事务的办理机关。五监事带有事业或国有企业性质的事务机关,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一是行政机构总领于尚书省,不像汉代那样分领于三公; 二是国家行政管理与宫廷事务管理相分离; 三是国家政务机构与办理事务的机构相分离,形成分工协作,相互制约关系; 四是六部分工比较明确,政府行政职能都设有专门机构予以承担,承担主要职能的机构得到强化。

11、,三省六部制最大的缺陷在于三省分权。,(四)二府三司制,二府三司制是五代十国和北宋时期的中央行政管理模式。,二府:即政事堂和枢密院,分别执掌文武,同为宰相。,三司:是五代及宋的最高财政机关。先后设置过营田、转运、海运等等专使,以专司其事,强化责任,增进效率,事情做完就撤销。,二府三司之外,行政机构仍设有三省六部,九寺六监。新增设了审官院、审刑院等重要机构。,(五)一省六部制,一省六部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于金、元和明初。,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分析,是比较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是事权集中,由一省作为中枢,符合行政管理规律,因为中枢只有一个,中枢多元化是不适应行政运作的,事实上也是不能持久的; 二是

12、行政节制关系明确,程序完备,分工也较合理; 三是精干了行政机构。,(六)内阁六部制,内阁六部制是明清两代的行政管理体制,内阁制初萌于朱元璋时代。,明成祖所选阁臣皆儒宗明达,成祖对他们十分倚重,阁臣渐得参与决策,且对大政方针,得在御前高层次的审议。,自顺治十五年采用内阁六部制,内阁合法化、固定化。, 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评析,其一,围绕行皇权的行使,形成双轨辅政机制,辅政机构作为行政中枢,辅佐乃至代理皇帝,统领各行政执行机构,分式处理政务、办理事务。,其二,各种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间,具有明显的因袭、继承性。,其三,促使行政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而实质上是君主专制集权与行

13、政管理要求事权集中、提高效率的矛盾,最终二者要达成某种妥协。,其四,同样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是很不相同的。,其五,体制外因素介入行政运作,一直是传统社会,特别是高度专制集权社会行政管理方面不可避免的常弊病。,其六,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中始终没有形成合理的行政领导制度。,三、决策和执行 (一)决策主体及幕僚制,1、决策主体,最高决策者君主; 辅助决策者宰相及公卿; 地方决策者各级地方行政首长。,2幕僚制传统行政管理中的决策咨询系统,幕僚,各级行政长官的私人班子。,“古人凡当一面者,无不妙选幕僚。”,其一,由主管不经由正常文官制度的途径引入行政机构,就事于其自设专擅的幕府

14、之中; 其二,不受国家文官制度所规定的各职官责任规范的约束; 其三,只充当幕主个人的参谋和助手,效忠于个人,因此原则上与幕主共进退。,幕僚制是对正规行政系统的补充,有以下的特点和作用: 其一,幕僚制作为正规行政系统的补充,可以为国家罗致人才。,其二,幕僚制有利于完善行政管理机制,尤其有利于完善决策系统。,其三,幕僚制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二)决策程序及封驳与谏议制,1、决策问题的提出和信息收集,最主要的制度就是奏事制度,所谓奏事制度,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务官员和担负监察、谏议之职的言官,可以或者说有义务和责任向君主上书,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奏事制度的特点是,有权奏事的中央和地方

15、官员或言官,是以个人名义而非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名义为之,而且所提建议,不以其所在的部门和地方事务为限,因此,奏事者要为所奏的结果承担个人责任。,清代的密折之制,不经正常公文传送途径,直接送达君主的核心机构,相当多由君主御批。,通过密折以广泛收集情报,并驱使官员间相互制约,人人自危,以利驾驭。,2、决策方式,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朝议这种形式; 一般政务的处理方面的决策,则是由宰相提出处理意见,经君主御批这种方式。,地方政府的决策方式,一般是地方行政首长在幕僚参与下作出,有时也召集属僚集议,由行政首长综合会议讨论意见作出决策。,3、封驳与谏议制,首先,封驳和谏议行为主体基本是言谏之官; 其二,谏议的重要手段就是封驳,封驳使得谏议具有了实际约束力。,封驳与谏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 其一,设置具有独立性的专门职位谏官,以封驳、谏诤为专门职责,对最高权力持有者的决策给予监督,认为不便时加以规劝、谏诤。,其二,谏诤的主要方式是“上封事”和廷争。,其三,封驳和谏诤对纠正最高当局的决策失误,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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