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主要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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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一、公务员制度的概念1识记:公务员的含义:在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内地或大陆上,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的含义: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2领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参照管理”的机关: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3应用:运用公务员概念,从工作人员中正确挑选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

2、导思想1识记:指导思想包括的内容: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2.领会: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指导的重要性: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通过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达到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长治久安,有利于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3、三、英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1识记:英国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2领会:英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关系: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1识记: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种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开始明显地暴露出来,诸如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2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我国在1993年被告公务员制度以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逐步从过去的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政企分开了,企

4、业得以走向市场,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因此,大部分亏损的国营企业已经扭亏为盈。这种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符合现代化要求,具有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人事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宏观规划、协调与监督,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10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正适应了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已经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两种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五、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识记:我国原

5、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与原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的一致性:六、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领会: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资本主义诸国公务员制度借鉴的管理原则:2应用:将我国借鉴西方诸国公务员的五种管理制度与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对比,说明其科学性: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这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管理制度弊端所进行的改革。实行分类后,公务员只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与共产党、权力、审判、检察、政协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工、青、妇机关及其他一些机关的干部

6、只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但不在公务员的范围之内。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这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坐“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实行公务员激励机制,从公务员“进口”管理到使用管理的诸个环节,都鼓励竞争。对公务员的考核,依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重点是考绩,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等四个等效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以此作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的依据。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遗留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以及领导任职年龄偏高等弊端而进行的改革。实行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后,公务员的录用、交流、晋升等规定,从“进口”上严格把

7、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吸收新鲜血液、增加新的活力的问题。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从制度上促进公务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保证了各级国家机关及公务员队伍形成既有一心为公的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又有为政清廉、为民谋福利的良好形象,从而使以往那种“出勤不出力”的陋习得以纠正与克服,为政不廉的腐败现象得以防止和消除。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以前国家机关人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中,从总体上来看缺乏配套的法律化、制度化的规范体系,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建立公务员制度后,可以改变过

8、去人事管理中法规不健全的状况。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一、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与意义1识记:公务员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三个要素。公务员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2领会:了解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

9、、民主化、科学化。二、公务员义务的内容1识记:(1)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违法必究原则;平等原则;服务与稳定原则。(2)依法履职义务:中国公务员法对此项义务的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服从命令的义务:中国公务员法对此项义务的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2领会:(1)九项义务各自的核心要求:1.忠于宪法义务:要求公务员树立宪法至上和法律至上的思想,应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楷模,以自身的言论与行为维护宪法的权威与促进宪法的落实。2.依法履职的义务:两项要求:一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

10、行职责”,二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公务员应当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应当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核心要求:忠于国家,就是说,作为公务员,无论是在对内执行公务过程中,还是在对外交往过程中,都要站在国家和政府的立场上,一方面要保证自己的每项工作和每个行为不会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另一方面要抵制他人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言论和行为。5.服从命令的义务: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和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

11、务:应当履行“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本质是要求公务员不论职务内外,要重廉耻,不得有失信于人民的行为,重点是要求公务员知廉耻。8.公正清廉的义务: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公务员的权限只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并且只能根据规定的步骤、顺序和方式行使,不存在法外权限,不存在法外程序。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和命令:服从命令的义务要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必须遵从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指示(令)、通告(知)等一般

12、性命令和针对特定公务员的个别性命令,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性和效率性。一般性命令是上级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员发布的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普遍适用的,通常以书面形式发布,发布的上级不仅仅指直接上级,而指具有指挥命令关系的各层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个别性命令是上级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员针对特定的下级行政机关或特定公务员发布的,通常指直接上级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发布。上级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即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保守秘密的义务涉及的两对矛盾:一是公务员保守秘密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解决:要求国家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国家秘密,要求国家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工作秘密

13、)二是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之间的矛盾。(解决:法律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2)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即丧失公务员身份。2.行政处分:即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处分。3.赔偿责任:即管理特定财物的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物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的,则往往需与国家机关共同承担。4.刑事责任:即公务员对其职务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应用:运用公务员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义务相关的问题。三、公务员权利的内容1识记:(1)规定公务员权利的三原则:保护原则;民主原则;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2)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即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

14、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份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劳动报酬权:即公务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享有工资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中国公务员不享有)(主要是工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2领会:(1)八项权利各自的具体表达:1.获得工作条件权: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把握:第一,公务员所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公务员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应相称;第二,工作条件的变动性;第三,工作条件的公用性。2.身份保障权: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

15、3.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权: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申诉控告权:享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申诉人事处理,控告侵犯合法权益。7.申请辞职权:“申请辞职”8.其他法定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身份保障权的意义:法律赋予公务员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共人事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传统人事制度中有任免权者拥有完全自由免职权和处分权的否定,其基本目的是限制有任免权者的免职权和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劳动报酬获得权和工资决策参与权:批评建议权:以“公民”身份活动时可以对任何国家机关

16、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权。(2)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行政复议;申诉;控告;诉讼权。3应用:运用公务员权利的相关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义务相关的问题。*第三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一、职务与级别的含义。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目的1识记:(1)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2)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职务与级别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2领会: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三个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含义。我们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内容1识记:(1)职位分类: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和职权。分类依据是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2)品位分类:以“人”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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