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场勘查系统填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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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保证录入质量,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法庭科学数字影像技术应用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限于现场信息的录入和卷宗材料的打印输出。第一部分 信息采集录入一、现场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在“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新增现场”,进入“新增现场信息”界面。1、“案(事)件受理号”:人工填写项,在该项中填写所在地使用的其他刑侦系统案(事)件受理类号码。2、“案件编号”:人工填写项,填写刑事案件立案编号。3、“案件类别”:该项为必填项。点击“案件类别”右侧

2、按钮,在“案件类别”弹出框中字典首页选择,首页包含常用的八类命案、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十类案件、盗窃机动车、八类疑似命案案件。八类命案系罪名复合型案件,选择第一类罪名后,在“是否命案”项选择“是”(例:故意伤害致死案件,选择“伤害”类别,在“是否命案”选择“是”)。故意杀人案,直接选择类别“故意杀人”,在“是否命案”选择“是”。若没有对应类别,点击“树形显示”选择案件类别小类,若没有对应类别,选择小类中的“其他案件”。 4、“发案区划”: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发案区划”右侧按钮,选择对应行政区划。如遇发案区划改变,及时以省厅的名义报公安部五局,由公安部统一备案后颁布新代码,在系统没有改变之前,

3、仍使用原来所属区划,系统管理员不得自行改变代码。5、“发案地点”:该项为必填项。由发案区划和案发的详细地址构成。市区现场,填写市所属具体街道、门牌号码(例:某(市)某(县、区)某(街道)某(路)某(弄)某(号)某(室)。乡镇现场,填写县区所属镇、乡、村、门牌号码(例:某(市)某(县、区)某(镇、乡)某(村)某(宅、大队、组)某(号)。野外现场,以标志性建筑为起始点,描述方向、距离、周围环境(例:某(市)某(县、区)某(镇、乡)某(标志性建筑)某(方向)某(距离)某地)。6、“发案时间”:该项为必填项。填写真实或推断的案件发生起、止时间。尽量精确至“时”、“分”。7、“是否命案”:该项为必填项。

4、该项与“案件类别”项组合使用,命案选择“是”,其他案件均填写“否”。8、“破案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9、“接勘时间”: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接报勘查现场时间。注:精确至“时”、“分”。填写“接勘时间”早于“发案时间”的,则系统不让保存。10、“接警人”: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接警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和接警人的姓名。11、“指派单位人”: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指派单位名称、指派人的姓名、职务。12、“指派方式”:该项为必填项。一般显示为电话,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上级单位指示勘验现场的选择“指派”;同级或者下级单位请求支援勘验现场的选择“报告”。13、“勘验是由”: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某年某月某日,某队(所)辖

5、区内具体地点发生某案件,请求(或指派)某单位勘验现场。接报后,由某单位的某侦查技术人员,于某日某时某分到达现场。14、“出警时间”:该项为必填项。填写勘验人员离开单位,赶赴现场的时间。注:精确至“时”、“分”。填写“出警时间”早于“接勘时间”的,则系统不让保存。15、“勘验时间”:该项为必填项。填写勘验现场的起止时间。注:精确至“时”、“分”。填写“勘查时间”早于“出警时间”的,则系统不让保存。16、“勘验地点”:点击该项,系统自动从“发案地点”复制,如有详情,还可自行添加。17、“天气状况”:该项为必填项,填写勘查现场时的天气状况。“温度”按现场实际测量情况填写数字。“相对湿度”按现场实际测

6、量情况填写数字。“风向”点击“”,在下拉框中选择。注:“风向”除灾害天气外,不得选择“其他”。18、“现场条件”:该项为必填项。如现场无自然或人为变动的,点击“原始现场”;如现场有变动的,点击“变动现场”。19、“光照条件”:该项为必填项。该项可多选,按所使用的具体光源选择,以自然光源为主的,选择“自然光”;以勘查灯光源为主的,选择“灯光”;如使用紫外等特殊光源的,选择“特种光”。20、“现场保护时间”:填写现场保护开始时间。21、“现场物品翻动程度”:点击“”,在下拉框内按实际情况选择。作案过程没有翻动选择“未翻动”。作案过程用有复原行为选择“复原”。作案过程翻动很小选择“不明显”。作案过程

7、在局部比较明显选择“一般”。作案过程翻动多处、彻底选择“乱”。特殊状况选择“其他”。22、“现场保护人”:填写保护人姓名。如保护人是民警,填写单位名称、职务、姓名。23、“保护措施”:填写实际保护措施,例:警戒带保护,专人保护,被害人自行保护等。24、“案件发现过程”: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案件发现的过程,例:据案件当事人或发现人某(性别、年龄,身份)称:某年月日时分,某地点,其发现案件的过程、内容、报警方式等。25:“现场勘验情况”:该项为必填项。双击后在弹出框内人工填写勘验检查所见情况(即勘验检查笔录主体内容),包括:现场的位置、范围、周围环境、建筑结构;现场内设施和物品摆放情况;被侵害的场所

8、、物体、人身、尸体的情况;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品的名称、部位、数量、性状、分布等情况;尸体的位置、衣着、姿势、损伤、血迹分布、形状和数量等。要求语言描述规范准确,可作为核查和复原现场的依据和刑事诉讼的证据。计量单位使用国标,日期使用公历。填写内容不得少于200汉字。26、“录像、录音”:该两项填写数字。27、“伤亡情况”: “伤”项填写受伤人数,“亡”项填写死亡人数。28、“损失物品总价值”:该项填写损失财物的数字总和。29、“被害人事主”:该项为必填项。点击“新增被害人”,在弹出框内填写。“姓名”:该项为必填项。“性别”: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在下拉框中选择。“年龄”:该项为必填项。填写数

9、字。“身份”:点击身份右侧按钮,在弹出框中选择身份。“受伤害形式”:点击右侧按钮,在弹出框中选择。“受伤部位”:该项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有联系电话的必须填写。“单位”:该项为必填项。没有单位的,填写“无业人员”。“现住址区划”:点击现住址区划右侧按钮,在弹出框中选择。“现住址详址”:填写规范同“发案地点”。“户籍地区划”:填写规范同“现住址区划”。“户籍地详址”:填写规范同“发案地址”。30、“损失物品”:该项人工填写。“品名”:填写具体物品种属名称,如现金、首饰,车辆、手机等。“厂牌和型号”:填写可知物品名称的情况,如摩托罗拉Z1。“特征描述”:填写损失物品的特殊特征。“数量”:填写数字

10、。“价值元”项内填写数字,为该项损失物品的总价值。 如损失物品大于两件,点击“”按钮,继续添加。31、“现场遗留物”:填写现场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名称。32、“现场处置意见”:填写现场是否保留、复勘、封存等。33、“现场指挥人员”:该项为必填项。点击“ ”选择。按实际情况填写。34、“现场勘查人员”:该项为必填项。点击“ ”选择。在“勘查职责”中选择所承担的具体职责项前打“”。35、“见证人”:该项为必填项。填写见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其中“单位住址”可任选择一项填写。36、点击页面上方“暂存”按钮,暂存信息,此时系统自动生成该案事件的现场勘验号。二、现场分析意

11、见界面录入点击现场勘验号,进入现场信息(个案模式)状态,点击左侧分析意见按钮,右侧弹出填写界面。“现场分析依据的材料”:以打“”的方式填写。“实地勘验”为必打勾项目;“调查访问”、“现场实验”和“检验鉴定”根据实际情况打勾。1、“侵害目标”分为“选择对象”、“选择处所”和“单位性质”三项。“选择对象”: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右侧按钮在“对象特别一般身份” 字典中选择被侵害人的身份。若没有对应身份选项,将实际被侵害人身份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选择处所”: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右侧按钮,在“选择处所”字典中选择,若字典中没有对应地点,将实际被侵害地点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但不得填写“其他”。“单位性质”:点

12、击右侧按钮,在“单位性质”字典汇中选择。如无单位,不填写。2、“作案地点”:单击该项输入框,自动导入“发案地点”地址。3、“作案时机”: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右侧按钮, 在“作案时机”字典中选择具体的作案时机,可填写多种。若字典中无选择项,将实际作案时机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4、“作案进出口”: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右侧按钮,在“作案进出口”字典中选择具体的作案进出口,可填写多种。若字典中没有对应进出口或进、出口分开,将实际作案进出口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不得填写“其他”。5、“作案手段”:点击右侧按钮,在“作案手段”字典中选择作案手段,可填写多种。若没有对应手段,直接将实际作案手段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但

13、不得填写“其他作案手段”。 6、“侵入方式”:该项为必填项。点击右侧按钮,在“侵入方式”字典中选择侵入方式,可填写多种。若字典中没有对应侵入方式,将实际侵入方式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但不得填写“其他侵入方式”。 7、“作案特点”:点击右侧按钮,在“作案特点”字典中选择作案特点,可填写多种。若字典中没有对应作案特点,将实际作案手段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但不得填写“其他作案特点”。 8、“案件性质”:点击右侧按钮,在“案件性质”字典中选择案件性质,若字典中没有对应案件性质,将实际案件性质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9、“作案动机目的”:点击右侧按钮,在“作案动机目的”字典中选择具体作案动机目的,若字典中没有对

14、应的作案动机目的,将实际的作案动机目的填写在后面输入框中,但不得填写“其他作案动机目的”。10、“作案人数”:填写实际或分析的作案人数。11、“作案工具”:“工具名称”项填写实际或分析的工具名称。“工具种类”项点击“”,在下拉框中选择。“工具来源”项点击“”,在下拉框中选择。“描述”项用文字描述工具的特征。若作案工具数量超过两项,点击“”添加。作案工具可包括用于照明、交通、破坏、加害、伪装等具体工具名称。12、“作案过程”: 该项为必填项。该项录入文字。录入侵入方式、作案活动过程、主要情节,以及逃离现场等情况。13、“作案人特点”: 该项为必填项。该项录入文字。填写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体表标记、

15、语言特点、心理和行为特点、地域特点、作案规律特点、行业特点、特殊技能、对环境熟悉程度、与被害人关系、作案所具备的条件等。14、“并案意见与根据”: 该项内容文字录入。填写可用于并串案件的指纹、足迹、DNA、枪弹、工具等现场痕迹物证和特殊作案手段等。15、“工作建议”项分为下列5个具体内容:如现场提取痕迹,在“关于痕迹物证的保管、检验、应用、建库与查询等意见”栏目中填写对痕迹特征的处置意见。“关于现场保留、现场复勘、尸体处置等意见”填写现场勘查后对现场处置意见。“关于侦查方向与范围、侦破措施及途径等意见”栏目中根据实际情况用文字填写。“关于技术防范对策”栏目中根据实际情况用文字填写。“其他”栏目中填写其他必要内容。16、“现场分析单位”:填写勘验现场单位名称。17、“现场分析人”:填写作出本案现场分析意见人员的姓名。18、“分析时间”:填写作出现场分析意见的时间。三、现场图录入普通案件现场图,通常制作平面比例图或示意图。重大案件通常使用示意图、平面比例图、平面展开图、立体图等。现场图由标题、图框、指北针、现场结构、痕迹物品标记、图例说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和制作日期等内容组成。普通案件,建议采用绘图软件绘制现场图。重大案件,建议视情采用绘图软件、手工绘制综合或优选应用。所有上传的现场图必须转换成JEPG格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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