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讲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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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于士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目 录,一、方案的定义 二、施工方案的分类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定义 四、有关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原则 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 七、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八、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与调整 九、专项方案实例,一、方案定义,什么是方案? 方案是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 。 什么是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是针对施工作业过程制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作业标准的作业指导书,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保

2、证性和支持性文件。,二、施工方案的分类,施工方案分为通用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通用施工方案是不受专业、结构类别和地点限制的方案,具有很强的通用性。通用施工技术方案与施工方法区别不大,相当于施工作业指导书,一个项目可能有很多通用施工技术方案。 例如:钢筋焊接、绑扎、混凝土搅拌、运输、振捣、混凝土养护、木模板制安、土方填筑、石方填筑、土石方基坑开挖、土层人工挖孔、石层人工挖孔、冲击钻成孔、旋挖钻成孔、水下混凝土灌注等等。,二、施工方案的分类,专项施工方案受专业限制、结构类别限制和地点限制的方案,一事一例,不具有通用性的施工技术方案。主要是针对“高难险新”的管理,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各部委

3、所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 高:是指施工技术含量高;难:是指施工难度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险:是指施工安全危险性大;新:是指工程设计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例如:挂篮制安、挂篮悬臂浇筑、斜拉索制造安装、高墩身爬模翻模、大吨位桥梁转体、基坑降水、基坑支护、施工支架、托架、深水基础、地下暗挖、浅埋暗挖、浅埋顶进、高大模板、大型构件吊装、跨越铁路公路防护、定向爆破、大型土石方爆破、大型建筑平移工程等等。,三、专项施工方案定义,什么是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

4、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摘自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必要补充和延伸。 编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摘自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规定了七大类内容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

5、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6、方案规定如下: 施工单位应该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

7、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

8、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 六、

10、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

11、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

12、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13、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六、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

14、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规定: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规定了下列12项内容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

15、挖、围堰、沉井工程; 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8、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9、隧道工程; 10、铺轨、架梁工程; 11、既有线工程; 12、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10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

16、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规定: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中铁九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的规定,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原则,1、制订方案首先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实现的可能性。制订方案在资源、技术上提出的要求应该与当时已有的条件或在一定时间能争取到的条件相吻合,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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