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量化考核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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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量化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版)项 目分值评 分 标 准备 注工作年限0.7每满1年得0.7分,最高20分。每年中出勤不足半年不得分。获资格年限1每满1年得1分,最高12分。聘用年限1每满1年得1分,最高10分。学历博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硕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大学全日制大学学士9.5大专7取得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者必须满3年。研 究 生11大 学9在 职博士研究生14.5在 职硕士研究生11.5在 职大学学士9中专5博 士14硕 士11大 学8.5荣誉国家级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分,省级5分,地市级4分;国家级劳模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威海市医疗卫生首席专家4分,

2、威海市医疗卫生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2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同级部门表彰3分,下属部门如国家疾控中心等表彰2分,其下属部门表彰1分;省委、省政府表彰3分,省人社局联合表彰3分,省卫生厅等同级部门表彰2分,其下属部门如疾控中心等表彰1分;市委、市政府表彰2分,人社局联合表彰2分,各市直部门表彰1分,其下属部门表彰0.5分;院级标兵0.2分,院级先进0.1分。 参加专业技术比武、考试前三名(国家级3、2、1分,省级2、1.5、1分,市级1.5、1、0.5分。参加专业技术比武、考试,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个人,国家级2、1.5、1、0.5分;省级1.5、1、0.5、0.3分;市级1、0.5、0.3、0

3、.2分)未经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工办无备案的各项荣誉称号和比赛奖励,不予以加分;荣誉加分项要提供推荐通知或表彰通告,否则不予以加分;撰写的论文类、科研类等证书不作为荣誉项称号加分。各级学会表彰不予以加分;规定范围外的其它类荣誉由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此项荣誉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最高6分;其余最高3分。科研奖项登记奖项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结题方式获奖的医学类科研国家级201816-省级151210-市级976-鉴定-2.521.51教学科研10.80.6-奖项位次以科技部门奖励证书和奖励名册为准,同一科研项目获奖励和成果不累计加分;多人获奖,按名

4、次递减1分;规定位次内不够递减的按总分除以总位次的分值依次递减;最多两项。院外合作项目只认可经科教科审批并备案的;威海科技进步奖之外的科研奖励,需同时提供证书、奖励名册及红头文件。此项,市级奖项累计最高10分,省级以上奖项累计最高20分(此项在晋升正高级职称不得少于2分)(原则上只认可科技局、科技厅、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的项目)。论文级别位次SCI/EI中华核心普刊SCI/E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最低分值为3分,第二作者1.5分;同一期杂志只能发表一篇文章,多发则不累计加分;通讯作者只认可有导师隶属关系的人员,其等同于第一作者;论文有并列第一作者的,则按分值均分分数;译文、大会交流论文、以书代刊的论

5、文集、增刊收录论文、电子期刊、院内网公布的警示期刊均不计分。(此项最多提交3篇论文, 累计最高20分,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1影响因子*343221.50.50.50.5专利本专业的发明专利每项3分,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每项2分,仅限二位,第二位得一半分。此项最高3分。著作第一主编4分,第二及以后主编3.5分,第一副主编3分;第二及以后副主编2分,编委1分。字数不少于20万字,最多两部。同一著作任主编、副主编、编委的,不能累加计分,只取其中最高加分项;著作中编委位次无论是否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均以实际印刷位次依次计分;译注不加分。此项最高4分。社会兼职(本专业)凡经国家

6、级医学会、护理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正式推荐的专业学术委员会现任成员,主任委员6分、 副主任委员5分、常务委员4分、委员3分; 山东省医学会、护理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正式推荐的专业学术委员会现任成员,主任委员5分、副主任委员4分、常务委员3分、委员2分;经威海市医学会、护理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正式推荐的专业学术委员会现任成员,主任委员3分、副主任委员2分、常务委员1.5分、委员1分;理事参照委员评分,会员不加分。与本专业有关的其他学会委员按同级分值减半。此项最高3分。重点专科晋升当年所在科室为市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的主持工作的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加1分,医疗成员0.1分,护理专业成员0.05分。特别说明1、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其中参加院级学术讲座必须达到规定的次数;2、在相关荣誉奖励方面享受到院级优先推荐机会的,当年晋升落选的,以后不再享受该优先推荐的机会;3、推荐参加评审的人员,连续2次没有通过人社部门评审的,不得参加第3次推荐;4、破格晋升方面的,除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外,属于聘期破格的,必须具备人社部门下发的破格条件。5、当年度主系列副高推荐晋升名额中,临床医疗专业占比50%,护理专业占比30%,临床医技岗位的医疗、医技人员占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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