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37254657 上传时间:2020-07-0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证照分离-广告发布登记(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3广告发布登记一、主管处室广告监管处二、改革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对“广告发布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服务:1.在全省实行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四、许可条件(一)资质方面: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取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取得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取得期刊出版许可证

2、。(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三)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五、材料要求(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二)报纸出版单位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三)期刊出版单位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六、程序环节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关于不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七、监管措施(一)认真贯彻落实广告法律法规和省局制发的广告监测制度,推进广告监测

3、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进一步加强本地区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力度,加大监测频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置。(三)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的监管工作。(四)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对虚假违法广告频发多发的广播电视等重点媒体进行严格监管,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投资、理财、房地产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广告列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广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震慑力度。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且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五)加大传统媒体培训力度,提升守法意识和广告发布法律水平,指导相关媒体依法依规发布广告。- 3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