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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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想了解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怎么写,敬请参考小编如下精心为您推荐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

3、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

4、,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

5、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

7、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

8、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

9、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

10、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

11、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

12、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二 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

13、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

14、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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