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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法律常识讲义,【朱与墨老师简介】,姓名:朱与墨,男,汉族。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具有中文、法学、新闻传播学等复合学科知识背景,先后工作与交通部门机关、电视和期刊媒体、高校等,喜欢跨学科研究。研究青年毛泽东、知识产权法、传播法和教育学等。英语大学六级水平。在高等教育研究、电影艺术、求索、教师教育研究、政法学刊、中国律师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主持教育厅课题一项,参入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等5项,参著法学教材等5本。,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法律常识讲义,【宪法】,授课内容: 一、宪法基本知识 二、最近几年来宪法修订的热点知识等,【宪法】,第一部分 宪法概述 宪法产生于近代
2、资产阶级革命,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我国有成熟的宪法典,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反映阶级、阶层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依照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国家根本法。 1. 内容的根本性:它规定了
3、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包括一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等,还规定了社会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2. 效力的最高性 在效力层级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最大的权威性。它是制定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必须以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为指导,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同时也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把宪法比喻“母法”,其他普通法就是“子法”。,【宪法】,【宪法】,3. 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
4、,宪法具有特殊性和严格性。一般来说,宪法的制定要成立专门的“制宪会议”、“宪法起草委员会”等立宪机构。 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有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绝对多数通过,其他普通法律只要,1/2多数通过。,【宪法】,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国政治力量(其中主要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的、集中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1、宪法是阶级斗争中阶级力量对比的结果。 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 2、宪法反映着社会现实中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宪法】
5、,宪法的分类 一、实质分类: 马克思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这是根据宪法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所谓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又称资产阶级类型的宪法,是指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和确认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法。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家私有制的基础之上,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服务,确认和保护资产阶级专政。 所谓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又称无产阶级类型的宪法,是指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和确认由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服务,并公开确认工人阶级在整个国家中的领
6、导作用。,【宪法】,二、形式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进行的分类。对法律的这种分类早在古罗马时代就有了,前者是指法典化的宪法,后者是指非法典化、主要由单行法律和习惯构成的宪法。由于不成文宪法是“自然生长”的宪法,其中也包含成文的法律文件,所以,也有些法学家认为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不科学,把这种分类精确为“法典化宪法”和“非法典化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这是从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的简繁而作的分类。典型仍是美国宪法和英国宪法。凡是效力最高,且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和复杂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凡是与普通法律效力相等,后法优于前法,且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
7、的宪法,就叫做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这是从制定机关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宪法】,资产阶级宪法的主要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2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宪法】,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原则 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 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 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二、宪法对法制的作用 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
8、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四、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五、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 2促进经济的发展,世界第一部宪法 1、最早的资产阶级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它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争夺政权过程中互相妥协的产物。如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国会法等 2、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 3、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内容上有“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组成。,【宪法】,【宪法】,4
9、、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是法国。1791法国宪法是以1789年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其正文8篇 5、1918苏俄宪法共6篇,其中第二篇“总纲”明确规定了信仰自由,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结社自由,居留权等公民的基本权。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6、1912年,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这是我国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我国现行宪法的起源、创立和发展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政权先后颁布了一些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如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 2、 1949年,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3、1954年颁布
10、的宪法 4、1975年颁布的宪法 5、1978年颁布的宪法 6、1982年颁布的宪法即现行宪法:该宪法包括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宪法】,我国宪法的完善 一、宪法第一次修订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的第1条和第2条。 宪法修正案 第1条对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从立法上明确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国家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有利于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宪法】
11、,宪法修正案第2条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有利于促使人们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利用土地, 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资和扩大开放,为国家、集体筹措建设资金开辟了新的途径。,【宪法】,(二)宪法第二次修订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的第3条至第11条,对宪法序言有关部分和宪法第7条、第8条第1款、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42条第3款和第98条进行了修改。 其要点为: 1、确认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12、论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了“坚持改革开放”,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更加完整;将“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使国家的奋斗目标更为科学和实事求是。,【宪法】,2、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3、否定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有利于健康地发展经济。 4、取消了“农村人民公社”,确认“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 5、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以利于发挥县级政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3、【宪法】,三、宪法第三次修订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的第12条至第17条,对宪法序言有关部分和宪法第5条、第6条、第8条第1款、第11条、第28条进行了修改。 其要点为: 1、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写入宪法,确认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2、确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3、确认了我国现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宪法】,4、取消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
14、规定,确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5、删去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 6、将第28条中的“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使宪法的表述更为科学,并使法律部门的有关表述与之相一致。,四、宪法第四次修订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本次修宪是历届修改条数最多、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此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有14条。根据修正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得以确立;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有了宪法保障;土地征用制度被完善;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进一步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宪法保障;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以及关于紧急状态、国家主席职权、国歌和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等等。,【宪法】,【宪法】,完 谢谢大家,【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