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3716802 上传时间:2017-10-2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3.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公司注册流程(准备材料)1、核名 企业类型(内资/外资)出资情况公司名称(49 个) 地域 字号 行业类型 公司形式行业类型注册资金企业住所出资方信息(自然人 法人 自然人以及法人)出资比例 金额 身份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入资开临时账户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股东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客户资料 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 200 万以下交账户管理费 200 元,200 万以上不用)-入资单验资报告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设立登记申请书 2、6 、7、12 页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入资单房产证明复印件注册资金 1000 万以上需提供银行询证函

2、3、约号交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1 、 2、5、6、7、8 、9、11、12、18、19)验资报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章程原件(留复印件)股东名录(3 张)指定委托书房产证明交取照费(注册资金 0.8)取照(5 个工作日) 4、刻章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0 元)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税务登记表 2 份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都需公章-税务登记证。注册公司所需材料1、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2、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可先到网上查询有

3、没重)、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4、选举法定代表人、监事名单;5、注册地址租赁合同二份和房产证复印件(注:如果是住宅房改成办公用,还需业主委员会出证明同意做办公用,没业主委员会的要居委会出证明同意做办公用);6、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四、注册公司所需时间参考1.工商局查询名称-1 个工作日2.刻 章公司刻 章-2 个工作日3.银行开设验资帐户- 2 个工作日4.工商局办理执照-2 个工作日5.质监局办理代码-2 个工作日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 个工作日7.银行验资户转为基本户-5 个工作日五.注册公司流程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2、签署工商登记注册材料;3、开立验资专户办理

4、验资手续,出具验资报告;4、办理工商登记;5、刻制公章、财务章及其他所需印章;6、组织机构代码登记;7、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8、办理银行公司基本户。六。注册公司客户证照领取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正、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 IC 卡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4.公 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5.公司章程6.验资报告7.开户许可证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

5、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 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55 亿元。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第九条 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6、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十条 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第十二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

7、公益信托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公司变更业务范围,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非法干预。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一节 出 资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

8、本为人民币 5.655 亿元,其中外汇 16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比例*有限公司 折价入股 55,497.76 万元 98.14%*投资公司 现 金 1,052.24 万元 1.86%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签署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七条 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采取一户一证制,即每位股东只持有一张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 公司名称;(二) 公司登记日期;(三) 公司注册资本;(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9、、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节 出资转让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互相转让出资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十条 受让出资的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应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第二十一条 公司调整股权结构、

10、转让出资时,应当事先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二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二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权出资,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再向公司及其有关部门登记。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 股 东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向公司缴纳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股东应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第二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二十六条 公司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11、股权的充分证据。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二)按其所占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对公司的出资;(四)获得、查阅、复印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五)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七)公司终止和清算时,按照所占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法规和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 遵守公司章程;(二) 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缴纳出资;(三) 在公司

12、办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的有效决议;(五)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保守公司秘密;(六)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二节 股 东 会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13、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对上述第(八)、( 九)、(十)、 (十一)项事项作出决议,其实施须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六个月内举行。第三十二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临时会议只能对会议通知所列议题进行审议。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

14、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主持。第三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各股东。第三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四)

15、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第三十六条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第三十七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第三十八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授权范围;(三)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没有注明的,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第三十九条出席股东会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及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等事项。第四十条监事或者股东要求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第三节 股东会提案第四十一条投资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召开股东会,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第四十二条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者送达董事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