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星聚律师事务所2013年5月21日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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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星聚律师事务所2013年5月21日,劳动合同的常用基础知识,天津市新法规重点政策解读,劳动合同常用基础知识,1、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条款,试用期专项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他,2、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

2、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法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完成之日止。,3、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试用期,试用期期限严格试用期工资严格试用次数严格试用期解雇严格违法试用责任严格,1、试用期期限的严格化(劳动合同法19条),一年,三年,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超过2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注: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2、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2、试用期工资限定标准之间的关系,实施条例第1

3、5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一致该选择哪一个?,讨论,3、试用期次数严格,劳动合同法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案例:张某与公司签订3年期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问题1:可否延长至5个月?问题2:可否缩减至2个月?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试用期可以解雇(需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4、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7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后方可解雇劳动者),5、违法试用的法律责任严格,补足工资劳动

5、合同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15条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实施条例第27条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3条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1、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第82条第2款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情形一: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情形二: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

6、除,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逾期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逾期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2005.6.1.,2008.10.31.,劳动合同期限,假设2008年10月31日,公司决定不再与小王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应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08.1.1,案例,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注:1、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2、高薪员工是指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月工资的含义,实施条例有新的

7、补充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讨论,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8、律后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天津市新法规重点政策解读,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几大亮点,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已4年有余,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纷繁复杂,执行不一的现象,天津市第一次对如何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出台此规定,相信对能够统一和规范不少执行不一的问题,更加有力地保障劳动合同法有效施行。,一、强调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法条链接】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日期。【律师解读】此条

9、规定明确用工之日的概念,是劳动者入职到单位工作受管理之日。增加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此规定执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加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二、明确规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应得工资。【法条链接】第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日折算。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

10、应得工资计算。【律师解读】此规定出台之前,实践中对支付双倍工资的标准莫衷一是。存在基本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实得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标准等概念,此规定统一双倍工资的标准为劳动者应得工资。应得工资指劳动者扣除社会保险费及各种税费之前的工资数额,如若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三、明确规定在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签订,用人单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法条链接】第六条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11、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律师解读】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规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后,实践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差异,部分区县认为双倍工资是针对初次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不应适用,部分区县认为只要是涉及签订劳动合同都应适用双倍工资的罚则。此规定解决了这种差异。在此提示用人单位,应严格把控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免承担不必要的用工成本。,四、细化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法条链接】第七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

12、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签字或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期,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方未署明签字日期的,以另一方签字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的24时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律师解读】通过以上条文可以看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规定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只要有一方签署日期,即以此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对合同终止时间的细化也提示用人单位把控好合同终止时间,安排不续签提前通知工作及续签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五、明确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及规范实践加班费的重要举措【法条链接】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并以约定的劳

13、动报酬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应得工资高于约定的劳动报酬的,以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上述应得工资在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时,应当扣除加班工资的数额。,【律师解读】计算加班费的基数标准,一直是实务中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执法部门都比较头疼的问题,因为工资构成多种多样,实际执行过程中标准众多。亮点1:明确计算加班费的基数首先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为准,提示用人单位要重视设定劳动合同中的报酬约定,同时劳动者也应保护好自己应有的权益。亮点2:明确劳动者应得工资高于约定的劳动报酬的,以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此条规定解决了实务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较低的劳动报酬规避计算加班费时基

14、数过高的问题。提示用人单位应重视内部工资构成设定工作及工资台账管理工作。,六、强调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法条链接】第九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解读】提示在经人社局批准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不明确约定,可能面临在计算加班费问题的举证不利的后果。,七、细化探亲假的规定【法条链接】第十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安排劳动者休探亲假。国务院

15、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及本款范围之外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或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对职工探亲待遇进行约定,保障劳动者享有探亲假待遇的权利。【律师解读】对于探亲假,规定依企业性质做了区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应当依相关规定安排探亲假,是一种法律的强制义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外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探亲假进行规定或在合同与职工约定,法律强制性较弱。,八、细化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法条链接】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和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在约定违约金和经济补偿时应

16、遵循公平、公正、适量、对等的原则。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能包含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律师解读】强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能包含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此条规定应该灵活理解,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可以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每月随工资一起支付,但是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职工原本的劳动报酬中,应分开计算。,九、增加有关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法条链接】第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在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二)被强制戒毒期间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恢复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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