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及病退办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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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一、 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

2、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

3、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因情况特殊,无法当场审核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二、现场鉴定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用人

4、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延长30日。四、告知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做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的,在领

5、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再次鉴定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发生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地 址: 西直门外南路2号(西直门人民医院西边)。电 话 68317787(因病鉴定),68317737(再次鉴定)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正常退休审批流程 一、办理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女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6、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申报材料(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职工档案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到社保中心办理减员手续时打印)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身份证复印件 5、工人岗位50岁退休的女职工提供本人手写退休申请并签字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职工档案材料复印件: (1) 与视同工龄有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如插队知青工龄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商调函等) (2) 曾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失业金的申领单和停发单复印件 (3) 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

7、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复印档案中的评审材料及单位聘任手续 (4) 其他与退休审批有关的材料 8、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于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生日当月到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 2、申报单位持申报材料到养老保险科办理养老金待遇核准; 3、申报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科办理医疗退休审批; 4、申报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支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流程 一、 办理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8、,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 )第四条规定在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单位和现退休申报单位分别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公示过程需留存影像资料(拍照留存)。 二、申报材料(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职工档案 2、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本人手写提前退休申请并签字 6、职工档案材料复印件: (1)与视同

9、工龄有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如插队知青工龄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商调函等) (2)曾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失业金的申领单和停发单复印件 (3)与特殊工种记载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4)其他与退休审批有关的材料 7、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 8、公示照片(公示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各拍摄远景、近景两张照片并打印在A4纸上) 9、企业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特殊工种批件复印件 10、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于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生日当月持申报材料到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2、申报单位在接到养老保险科电话通知审批通过后,到养老保险科领取批件,并持批件到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3、申报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和上述申报材料到养老保险科办理养老金待遇核准; 4、申报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科办理医疗退休审批; 5、申报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支付。因病提前退休(职)审批流程 一、 办理条件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申报材料: 除提交正常退休审批所需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 办理程序: 参照正常退休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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