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海洋环境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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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人员开放基金申请细则为提升技术人员专业水平,MEL每年设立10万元的技术类基金,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仪器研发和技术创新。具体内容如下:一、 申请范围所有在岗技术人员均可申请仪器功能拓展、新功能开发和技术创新基金。二、 申请程序1. 填写本基金申请表格并交MEL办公室。2. 由MEL办公室提交COMET工作委员会讨论并执行。三、审批程序1、COMET工作委员会每年5、10月初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讨论是否资助以及资助额度(2-3万元;每年2-3项),并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2、基金使用年限为2年,若已超过计划任务所确定的截止时间仍未开展工作,MEL将收回此项经费。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循学校财务

2、规定。四、成果相关成果的完成单位应署名:中文“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Science(Xiamen University)”,并注明:中文“由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技术人员开放基金资助”。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技术人员开放基金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所在实验室学科/专业学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拟开展研究课题名称申请研究时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经费预算项目明细金额其他参与人员姓名职称具体完成工作COMET工作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意见:签字: 日期:注:经费预算项目包括试剂、耗材、测试费、小型仪器维修、差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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