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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公司尚未发布标准格式合同范本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但应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严密和有利,并将自行编制的合同文本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2.1.3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文字表述清楚准确。工程类合同(与项目工程造价有关的经济合同,如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的起草必须执行工程类合同编制要点的规定。2.2合同谈判2.2.1合同谈判应由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谈判,应由原招标经办部门负责。2.2.2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原则上至少有二名经办人员参与谈判。3合同审批及签订3.1各级公司合同经办人员必须按
2、合同审批程序与权限规定执行,将草拟合同呈送相关授权人员审批签署。3.2每一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按管理公司指引文件规定,完成相应的“签字组合”。3.3合同审批授权人员负有合同审查责任,必须就其职能范围对合同进行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及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3.4可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人员:a) 集团法定代表人;b) 房地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c) 集团、房地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3.5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授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有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签约权。4经济合同的履行4.1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人是负责合同履行的主要责任人。合同履
3、行中出现分歧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处理,必要时应邀请律师参与,并向公司领导汇报。4.2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门(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工程类合同台帐,跟踪监督工程类合同执行情况,各业务经办部门应配合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工程类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4.3财务部负责建立非工程类合同台帐,跟踪监督非工程类合同执行情况,各业务经办部门应配合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非工程类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4.4各部门应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确实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履行合同后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及时上报公司领
4、导批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手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重新办理合同的审批手续。4.5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完毕后,合同管理责任部门应依据合同执行情况评估指引的规定进行合同执行评估,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备案。5合同档案管理5.1合同签订后,财务部留存一份原件、档案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原件,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对于工程类(工程及材料设备)合同,成本控制部门必须留存一份原件。5.2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记录、合同签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等,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归档。5.3当经济合同归档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经补充或更改后的经济合同仍作为有效的经济合同进行档案管理。6相关作业流程和指引文件1) ECG001工程类合同编制要点2) ECG002标准格式合同内容要点3) ECG003(T)合同标准文本(参考文本)4) ECG004合同审批程序与权限规定5) ECG005合同执行情况评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