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6869433 上传时间:2020-07-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 电子商务的定义.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电子商务的定义 广义的电子商务,就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 狭义的电子商务,则是指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商事交易活动世界贸易组织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通过电子通讯网络进行产品的生产、广告、销售和分配所谓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2 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

2、是信息交流阶段:对于商家来说,此阶段为发布信息阶段。主要是选择自己的优秀商品,精心组织自己的商品信息,建立自己的网页,然后加入名气较大、影响力较强、点击率较高的著名网站中,让尽可能多的人们了解你认识你。对于买方来说,此阶段是去网上寻找商品以及商品信息的阶段。主要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上网查找自己所需的信息和商品,并选择信誉好服务好价格低廉的商家。 第二阶段是签定商品合同阶段:作为B2B(商家对商家)来说,这一阶段是签定合同、完成必需的商贸票据的交换过程。要注意的是: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不可更改性等复杂的问题。作为B2C(商家对个人客户)来说,这一阶段是完成购物过程的定单签定过程,顾客要将你选好的

3、商品、自己的联系信息、送货的方式、付款的方法等在网上签好后提交给商家,商家在收到定单后应发来邮件或电话核实上述内容。 第三阶段是按照合同进行商品交接、资金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整个商品交易很关键的阶段,不仅要涉及到资金在网上的正确、安全到位,同时也要涉及到商品配送的准确、按时到位。在这个阶段有银行业、配送系统的介入,在技术上、法律上、标准上等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网上交易的成功与否就在这个阶段。 3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 p2 更广阔复杂的环境:人们不受时间的限制,不受空间的限制,不受传统购物的诸多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交易。 更广阔的市场:在网上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小,一个商家可以面对全球的消费者

4、,而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购物。 更快速的流通和低廉的价格: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开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 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如今人们越来越追求时尚、讲究个性,注重购物的环境,网上购物,能体现个性化的购物过程。4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电子商务活动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其前身是电子数据交换(EDI),催化剂是因特网。因特网在全世界商用化,对电子商务,或者说对经济的发展有两个特别重要的贡献。一是使原本专用的、成本高昂的EDI变成可以广泛使用的、成本低廉的服务;二是使企业几十年在IT上的投入进入高收益的转折点。1997年美国全球电子商务框架:

5、在1997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名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A Framework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的报告.该报告详尽地阐述了美国政府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原则与推动策略.按照该报告,美国政府关于电子商务的政策原则是不干预电子商 务市场的运行 ,表明了美国政府对即将来临的电子化世界所持的积极态度。5 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P21)企业基础:企业是电子商务的执行者2)技术环境:信息基础设施、企业IT应用3)商务环境:支付、物流、安全、认证4)法制环境:电子证据、电子合同、电子签名5)社会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经济发展水平1.1.2 电子商务法的含义电子商务法是指调

6、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半实施指南、统一电子签名规则、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美国: 统一电子交易法我国: 合同法 、 电子签名法 、金融机构安全认证指南 、 专利法实施条例 1.1.3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是立法的核心问题,它揭示了立法调整的因特定主体所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也是一法区别于另一法的基本标准。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也就是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

7、的商事关系,就是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P7我们将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第一,它是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第二,该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不涉及交易的实质条款第三,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三)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广义的电子商务法主要调整以下内容:1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2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3数据电文引起的法律问题4网上电子支付问题5电子商务市场规制问题6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7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1.2.1 电子商务法的性质1 私法和公法的结合 电子商务法具有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性

8、质,它是调和自由和安全两种价值冲突的产物,私法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电子商务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法体现了交易主体的意思自治,所以电子商务法具有私法的性质。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又需要安全,安全则体现为国家的必要干预,而电子商务法中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就是以国家必要干预来实现交易安全的,所以电子商务法又具有公法的性质。2 制定法 电子商务法的表现形式是制定法。中国是大陆法系或者是成文法系国家,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官不可以造法,只可以拥有少量的自由裁量权 。 英美是普通法系或者判例法系国家,判例法让法官避开了纠缠不清的政治考量,而集中通过自身的参照系来解决纠纷。也正是因为避开了政治道德的深入探讨,避开了所谓的“

9、哲学家式”的法官,法律的确定性因此倒比制定法更强了。3 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 电子商务是一种世界性的经济活动,它的法律框架也不应只局限在一国范围内,而应适用于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得到国际间的认可和遵守。各国在制定电子商务法时应参照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同时结合本国国情制定出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利于统一的国际电子商务法典的制定。1.2.2 电子商务法的作用P9(1)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2)法律是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3)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4)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和电子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1.2.3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

10、电子商务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应处于什么位置?1 归于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2 归于商法电子商务法主要规范的是交易主体从事的商事活动3 归于经济法电子商务法中有国家干预的成分,也有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体现了国家对经济行为的干预。4 电子商务法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电子商务法的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1.3.1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P8-91 国际性电子商务是一种世界范围的商务活动2 技术性电子商务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3 安全性电子商务过程及计算机系统需要安全运行4 开放性数据电文在形式上的多样化的,并且还在不断发展之中5 复合性电子商务技术手段的复杂

11、性和依赖性6 程序性电子商务法中有许多程序性规范,主要解决交易的形式问题。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 交易自治原则 2 证据平等原则 3 中立原则1)技术中立2)媒介中立3)实施中立4)同等保护 4 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原则5 安全性原则从立法的角度讲,电子商务的立法可以有两条基本途径:(1)先分别立法,再综合立法;即首先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制定单行法规,如电子签名规则、电子支付规则、电子提单规则、电子商务税收征收办法、网络广告规则等,待时机成熟后,在进行综合立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及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提出比较完善的综合立法的

12、思路。其缺点是缺乏宏观思考,全局性不足,各单行法规很难实现统一性和一体性;而且,很容易沿袭传统的按行业和部门归属立法的弊端(2)先综合立法,在分别立法。即先着手综合立法,形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综合思路,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对各个具体问题制订单行规则。这种立法的优势是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电子商务这一新事物的发展趋势,有利于统一电子商务活动中关键问题的看法。 基本法制订出来,指导实践、规范实践,但不要限制实践的发展。如果立法不适应了,还可以修正。而且,由于电子商务所依赖的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所制订的单行法规也需要经常变动和修改。这种立法途径是国际上电子商务立法普遍采用的方法。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已

13、于1996年12月出台,其中第7条涉及电子签名问题,之后才开始制订电子签名统一规则。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也比较倾向于这种方式。一、 电子合同的定义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56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不同的是,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二、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 电子合同是一种合意 电子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手段形式订立的合同 特殊性:P56三电子合同的性质及分类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订立合同的手段或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仍然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分类:P57 按标的分类

14、: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品合同 按订立方式分类:点击合同、EDI、E-mail合同在适用法律方面,由于EDI和E-mail等电子形式的广泛应用,因此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内容的确定以及签字等方面都和传统的合同规则有所不同,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法律规则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3月5日上午,景荣发电子邮件给原告,要求购买其生产的办公家具。电子邮件明确了如下内容:(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前将货送到景荣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电子邮件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

15、,原告以电子邮件回复,全部认可了对方的要求。为负责起见,3月6日原告专门派人到景荣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未签署任何纸面文件。3月11日,原告将上述货物送至被告处。被告由于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另一工厂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衡阳木制品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月11日送货上门等事实无异议。法院判决原告胜诉。1、 电子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电子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电子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二、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所谓重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电子合同性质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电子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三、 电子合同的成立一般应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q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q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根本未成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