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第二期简报江苏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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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专家律师分组制度”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写外出务工法律指南积极面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服务通州区司法局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暂行办法”典型案例为ROP患儿索赔农民车祸死亡按城市居民标准获赔法援论坛浅析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维权的障碍及对策国务院要求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一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强调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2、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接受农民工委托,并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返回目录江苏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议会议在常州召开3月2829日,省司法厅在常州召开全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会议,总结交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经验,研究分析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会议期间,组织参观了常州市法援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法援中心。苏州市司法局等6家单位在会上作了发言,启东市司法局等7家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会议传达了全国法律援助

3、处长(主任)会议精神,33个达标单位被授予“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铜牌。各省辖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处长),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6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同志作了题为强化措施,规范服务,全面提高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姜爱国同志主持会议。2004年5月,我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各地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指导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硬件条件得到了改善。不少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设立,建立了残疾人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4、。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办公总面积达到了8219平方米,办公自动化进程加快。二是专业人员配备逐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达422人,法律专业人员326名,一些援助机构配备了律师从事法律咨询接待工作。三是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13个省辖市和93.5%的县(市、区)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投入达1839万元,分别比前两年增长165%和41%。四是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在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案件指派、办理等方面建立了整套工作制度,全面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和首问负责制。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采取案情会商、报告调查取证情况、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办、出

5、庭旁听、结案审查、回访受援人等措施。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2004年、2005年两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和来信28527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150件,向24727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5400多万元。全省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胜诉和主要观点被采纳的比率达96.4%。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将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理顺管理体制,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基础建设,方便群众。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有足够的接待用房,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不少于

6、60平方米,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接待室设置要方便群众寻访,并设立明显标志。三是加强专职队伍建设,提高水平。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不少于5人,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不少于3人,全部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效率。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按标准及时支付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五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按照省条例的要求,公示相关法律援助事项,加强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的管理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抓好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返回目录南京市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3月10日,由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雨花

7、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南京安德门就业市场正式挂牌运作。这是该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举措。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由于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集中表现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依法提供劳动安全保障等。加上多数外来务工人员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经济收入较低、维权意识较弱等因素,面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无力维权。从2004年起,南京市先后在建邺区、江宁区、玄武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和重点工程集中地设立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法

8、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维权工作。仅去年一年,先后为11167名农民工提供了咨询服务,为474人提供了法律帮助,追索劳动报酬191.2万元。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南京市在总结几年来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把做好求职就业中的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作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来抓。安德门就业市场是南京市规模最大的劳动力中介市场,每年接待外来务工人员都在百万人次以上,实现就业人员达8万余人。在就业市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旨在实现维权工作前移,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

9、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工作站将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调解劳务纠纷、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使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同时,使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了解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并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南京市司法局供稿)返回目录鼓楼区司法局制定为外来民工办实事工作方案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市民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抓紧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全力实施政府为外来民工办实事工程,鼓楼区司法局制定下发了2006年鼓楼区法律援助为外来民工办实事工作方案,进一步

10、加大为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明确目标。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都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外来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达80件以上,并把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放在首位,力求案件满意率达100%。二、明确服务措施1、架设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外来民工讨要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等维权事项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当日办理当日指派,手续不全的先行办理,后补手续;在流动人口集中的街道设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场办理法律援助初审手续;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窗口,凡有民工咨询法律事宜,一律免费,需要法律援助的,直接将其带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手续;向常驻

11、鼓楼区的外来民工家庭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大力推进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便捷服务活动,以简化过多、过繁杂的手续,切实方便外来民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畅通法律援助服务热线,进一步保证外来民工随时随地寻求法律咨询,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声讯电话的作用。2、打造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是外来民工寻求法律援助最集中的地方,因此,鼓楼区中心和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进一步做好接待室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用最快捷的方式、最简短的手续、最朴实的语言,及时告知外来民工获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的途径和方法,让他们带着苦恼来,满怀希望走。3

1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在江东等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居住集中地段开展法律援助社区行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专场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巡讲活动;将制作的宣传展板在各街道流动人口聚集地巡回展出;在各街道、社区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援助;在江东、莫愁街道的各社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宣传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4、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外来民工法律素质。与宣传科共同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学堂举办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的矛盾纠纷,减少或避免刑事和治

13、安案件的发生,探索从源头上预防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新路子。三、确保工作落实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成立鼓楼区法律援助为外来民工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严忠琴任组长,局长助理姜宏斌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司法所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法律援助科负责组织落实。2、构筑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江东等街道专设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工作站接待、受理、初审工作,畅通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外来民工接待窗口;在各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地、工作地设法律援助联络员。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

14、训,提高接待质量和管理指导水平,提高接待咨询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对援助案件的监督,通过出庭旁听、结案审查、案件回访等措施对外来民工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指派骨干律师办理外来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援助案件质量。(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供稿)返回目录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医院设立工伤咨询点3月16日,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云亭法律援助站医院咨询办公室挂牌成立。市司法局、卫生局有关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近年来江阴市法律援助案件不断上升,其中,工伤、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更是居高不下,约占全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70%。该类案件中,受害人多为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地群众,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5、往往难以得到及时维护,应得的赔偿难以兑现。针对这一情况,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尝试把法律援助咨询点前移至有骨伤专科特色的云亭镇卫生院,志在探索贴近群众、及时介入的快速援助服务模式。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江阴市云亭镇司法所和云亭法律服务所将安排法律工作人员定期接待群众咨询。(江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江阴市云亭镇司法所供稿)返回目录2006年1-2月法律援助工作双月报全省1-2月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97件,2992人获得了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服务,两项数据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205%和496%。在这些案件中,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共有971件,占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总数的51%,较去年同期(860件)

16、增加了111件,同比增长129%。民事行政案件中,比例最高的依然是“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为350件,占民事行政案件的37%;其次是婚姻家庭类254件,占26%;劳动争议207件,占213%;因工伤而请求赔偿案件名列第三,共69件,占7%。返回目录2006年1-2月各地信息采用得分统计市采用文章刊物类别得分南京市南京市江宁区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显成效(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江苏司法行政网法律援助栏目50分南京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保证农民工维权实效(南京市法援中心)江苏司法行政网法律援助栏目南京市采取五项措施保证农民工维权实效(南京市法援中心)江苏法律援助(电子版)以规范求创新以创新创发展(秦淮区法援中心)调研文章江苏司法行政网法律援助栏目创新法律援助构建和谐栖霞(栖霞区法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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