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36805792 上传时间:2020-07-02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29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毕 业 设 计(论 文)大 纲设计(论文)题目: 基于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 学生姓名: 李烜 学 号: 1001102061 专 业: 金 融 学 所在学院: 商 学 院 指导教师: 王 泓 颖 职 称: 副 教 授 2013 年 12 月 29 日基于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研究摘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金融环境和全球经济影响下,中国的金融业逐渐从严格分业经营模式中脱离出来,银保合作快速发展和进步,银保合作是国际金融的流行趋势,也是中国的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之后,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的选择。西方国家在混业经营模式和金融全能化背景下,银保合作逐渐成熟,呈现全方位、多层次合作特征。但是中国金融

2、业银保合作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还不完善。所以在经济全球一体化今天,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银保合作值得被深入研究和思考。银保合作能够增强银行金融的经济效益,还能够促进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和进步,还能够推动金融一体化进程。尽管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意识到银保合作重要性,也积极推进合作,然而在实现双赢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比较严重。所以,为了对目前初级阶段粗放式银保合作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银保合作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找到一条适合基于金融创新视角下的银保合作创新路径,要增进合作,提升金融核心竞争力。所以,本论文从我国银保合作发展现状出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银保合作经验,对基于创新视角下的银

3、保合作经营模式和具体策略进行研究,本论文研究对推动我国银保合作发展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影响,值得被学术界和金融界深入研究和探讨。关键词:创新视角;银保合作;目 录1 绪 论42 银保合作的概况42.1 银保合作的起源42.2 银保合作的发展42.3 银保合作的内容53 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与趋势63.1 我国银保合作现状63.2 我国银保合作存在的问题74 各类银保合作发展模式研究及启示94.1 欧美银保合作模式94.2 亚洲银保合作模式114.3 各类银保合作模式对我国的启示125 我国银保合作发展方向135.1 协议代理阶段135.2 战略联盟阶段145.3 银保合资公司阶段及模式分析156

4、 现阶段银行成立合资保险公司的主要障碍和潜在风险166.1 现阶段银行成立合资保险公司的主要障碍166.2 现阶段银行成立合资保险公司的潜在风险176.3 银行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177 结论17参考文献:181 绪 论银保合作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相互渗透,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互相融合的产物,其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和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本论文从研究世界各主要银保合作模式入手,根据中国国情,借鉴国外模式,得出我国现阶段银保合作的重点发展方向,并对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可行模式、运营分析、潜在风险以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2 银保合作的概况2.1 银保

5、合作的起源 19世纪欧洲出现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的项目,当时比利时储蓄银行、西班牙银行、法国保险公司就提供保险和银行服务。但是真正银保合作是1980年出现的,是保险业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衍生的,在金融发展中,伴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银保合作逐渐被人们关注和重视。在欧洲许多国家,银保合作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市场发展速度非常快,发展势头已经促使银保分销渠道变身为保险公司的销售寿险产品主要渠道之一。现在,银保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普及开来,在亚洲、澳洲以及美洲都出现了银保合作模式。2.2 银保合作的发展银保合作发展主要经历四个阶段,分别是:第一,1980年前萌芽阶段。银保合作初期阶段并未实现真正意义的

6、合作,仅局限在银行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中介,银行允许保险公司销售产品,银行只为保险公司提供销售平台,然而对银保产品制造和设计来讲,银行不参与。银行进入保险领域只是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但是在该阶段,银行也可以直接进行保单出售,但是是为了保险能够有效转移风险。银行只参与保险产品分销环节,和保险公司是纯粹的合作关系,没有产品制造和设计资本关系和竞争关系。在萌芽阶段为银保真正合作提供借鉴。第二,1980年开始成长阶段。在该阶段,银行逐渐涉足保险资本性的保障产品开发领域,通过银保合作真正涉足保险领域,和保险公司既存在合作关系,也存在竞争关系。成长阶段是银保合作真正意义的开始,尽管银行因为同业竞争异常激烈,打

7、破传统业务束缚,大力开发和银行业务背道而驰的产品,例如:养老保险,然而银行该行为并非主动涉足保险领域,仅仅是为了与同行进行竞争而将自己的业务范围不断进行扩展,寻找新经济增长点,保险产品与银行业务有本质区别,也有内在联系,所以银保合作就成为一种必然。第三,1980年-1990年成熟阶段。在该阶段,保险公司和银行和合作取得关键性进展,保险公司和银行采取多种措施促使保险业务和银行业务能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例如:并购、新设和合资等。银保合作背景下的银行保险产品数量逐渐增多,银保产品形式逐渐形成多元化格局,银保合作组织形式也逐渐深入和复杂。在此阶段,银行主动、积极开展银保业务,充分利用优势情况下,银保

8、合作业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具体表现在银行保费收入份额在保费总额中比率逐渐呈现上升趋势。在该阶段,银保合作不只是在欧洲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逐渐普遍开来,例如:拉美、美国、亚洲、澳大利亚等保险公司和银行,形成银保合作“全球热”。第四,1990年至今后成熟阶段。伴随银保合作从产生到经营,逐渐走向后成熟阶段。由于不同地区和国家客户需求和发展环境都存在差异,所以银保合作模式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从最初非正式合作意向或者合作协议,即协议合作模式,逐渐转向合资购并模式、战略联盟模式,最终实现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伴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对我国金融机构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外资金融机构通过混业经营模式,

9、从保险、信用卡、债券、基金、股票等都能够在外资全能银行办妥,但是中国证券、保险和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模式,因此在国内外两种经营模式和环境下,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必将落后于外资混业经营模式。所以,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基本国情,找到一种促进我国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2.3 银保合作的内容银保合作最初是在欧洲税收、金融与立法背景下产生的。1980年萌芽时期,银保合作只是银行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平台,伴随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渐加快,市场竞争逐渐激烈,银保合作从初级发展到高级,内容逐渐变得广泛而多样化。现在,银保合作内容主要是:2.3.1 代理销售银保产品银行利用专门保险部门或者是自身

10、柜台对银保合作产品进行销售,例如:寿险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两全险等。2.3.2 代理收支保险例如:退保金支付、满期保险金支付、工资支付、理赔金支付、员工福利支付、收取保管费、利用银行网点收取保险公司代理费、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银行方式收取代理保险费等,银行辅助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分置机构资金。2.3.3 银行卡业务的合作例如:为保险公司使用贷记卡、信用卡和国际卡开展消费租赁、信贷、分期付款等业务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为贷记卡持卡人和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由于被盗或者丢失产生风险提供保险服务;双方共同发行联名卡,双方为联名卡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和相应产品优惠;环境允许基础上

11、,保险公司可以有偿为银行推销和销售银行卡产品。2.3.4 电子商务的合作例如:共同进行保险和银行业务在电子商务方面研究,针对有关项目的开发进行合作;保险公司可以为银行电子商务存在风险提供保险服务。2.3.5 融资业务的合作例如:银行同行市场融出、融入资金,同等环境优选选择对方;可以为保险分支机构及其公司有限提供融资服务和质押贷款服务。伴随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不断发展和进步,金融业边界逐渐变得模糊,金融业深入合作成为经济发展大趋势,银保合作内容也会逐渐变得多元化和多样化。银保合作设计领域一般是寿险,财险非常少。这是由于财产保险一般不被大众所接受,推销存在实质困难,就算是荷兰、丹麦、希腊、英国以及爱

12、尔兰等银保合作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财险业务收入比例才达到总业务收入额的20%,在西班牙、法国、德国、比利时、瑞士、挪威、意大利等国家,银保保险占到财险市场份额还不到10%,这种方式还呈现不断上升趋势。3 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与趋势3.1 我国银保合作现状 我国银保合作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合作模式还停留在协议合作为主,战略联盟为辅的层面上,与真正意义上的银保合作还有很大的差距。虽然银行保险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但是发展的速度却很快。从1999年起,国内出现“银保热”,许多银行开始纷纷选择和保险公司合作,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也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进入21世纪后,我国银

13、行保险进入快速发展期,合作规模也逐步扩大,代理保费收入逐年递增。通过银行代理保险的保费收入对总保费收入的贡献率情况是,2001年为9. 4%,2002年为41. 1%,2003年为56. 5%,自2004年行业结构性调整后,增速有所放缓,但是银行保险仍然是寿险保费收入的第二大来源。银行和保险公司制定了银保合作模式和发展方向,开始积极进行业务调整与转型。到了 2008年,银行代理更是历史性得实现了保费收入3546亿元,占总保费收入30%,市场主渠道销售地位愈加稳固。随着保险公司在产品幵发、合作方式上的结构性调整,银保合作为客户提供更多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渐渐走向更加成熟的阶段。3.2 我国银保合

14、作存在的问题3.2.1 银保合作双方的地位不平等 银行分支网络强大,覆盖面积比较广泛,保险公司受其吸引,假如保险公司运用银行机构分销保险产品,就能够解决保险公司分销渠道不足问题,促使保险公司吸收更多客源。银行成为保险公司抢夺高低,保险公司向银行缴纳高昂代理费,与银行建立短期合作关系。产品同质化环境下,银行选择保险公司自然以手续费高为标准。银保合作时,银行始终处在明显优势地位,一般是银行挑选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合作,而银行也不愿意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同盟关系,银保合作仅限于代理销售,银保合作深入发展较为困难。3.2.2 银保合作依旧停留在销售协议模式第一,恶性竞争激烈。因为保险公司和银行是简单合作

15、协议关系,双方未形成互惠互利合作模式,所以银行选择保险公司就以手续费高低为基准,优质银行网点能够促进保险业务拓展程度和收入高低,所以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主动支付银行高昂的手续费,形成恶性竞争激烈局面,一些保险公司还出现银保渠道费差损现象。恶性竞争造成手续费亏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了经营风险。第二,合作层次比较低。按照合作程度差异,银保合作有四种模式,即战略联盟、销售协议、金融控股和合资公司,现在我国大部分银保合作还只是简单代理销售协议,低层次合作模式造成银行只关注短期利益,意识不到长期合作的价值,保险公司只关注保费增长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在短期协议下,双方都很难长期投入,未真正实现银保合作。第三,不规范的销售行为。短期销售协议模式,银保合作双方都不考虑长期合作,给不规范的销售行为提供契机。业务人员销售保险产品时,一般会造成误导性宣传,例如:不讲缺点、只讲有点,片面介绍产品,过于对产品进行美化,言过其实,夸大其实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