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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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一、销毁前准备(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13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类、类二大类。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具体分类见表1。表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分类序号待

2、销毁烟花爆竹种类销毁方法一次销毁最大药量(公斤)铺设最大厚度(厘米)铺设最大宽度(厘米)类1A、B级成品(礼花弹类、架子烟花、喷花类除外)燃放法(优先) 500户外焚烧法50010(高度或直径10厘米的产品为单个产品高度)1502未封口含药半成品;单个装药量在40克及以上已封口烟花半成品;含笛音剂、爆炸音剂半成品户外焚烧法50010150续表 分类序号待销毁烟花爆竹种类销毁方法一次销毁最大药量(公斤)铺设最大厚度(厘米)铺设最大宽度(厘米)类3黑火药户外焚烧法5002304单基火药;引火线户外焚烧法50051505烟火药(含亮珠、药柱等裸药效果件)户外焚烧法5003(直径或高度3厘米的药柱为单

3、个药柱厚度)1006烟火药(开包球药、爆炸音药、笛音药)户外焚烧法50157礼花弹成品燃放法(优先)200焚烧法200先拆解后按相应类别药物方法要求销毁类1升空类成品、C级组合烟花成品燃放法(优先)500户外焚烧法100010(高度或直径10厘米的产品为单个产品高度)2002喷花类成品、架子烟花;其他C、D级成品(不含升空类、C级组合烟花)户外焚烧法100010(高度或直径10厘米的产品为单个产品高度)2003电点火头;单个装药量在40克以下已封口烟花半成品(不含笛音剂、爆炸音剂);已封口爆竹半成品户外焚烧法 (添加助燃物)100010200续表 分类序号待销毁烟花爆竹种类销毁方法一次销毁最大

4、药量(公斤)铺设最大厚度(厘米)铺设最大宽度(厘米)4化工原材料;湿态(水溶剂)烟火药户外焚烧法 (添加助燃物)5005(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焚烧)200(三)销毁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3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章规定。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一)燃放法。1.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

5、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2.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3.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4.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分钟后进行。(二)户外焚烧法。1.铺设:应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成品、含烟火药半成品分类平铺于地面;组合烟花类应平

6、稳摆放于硬质地面,发射上升口朝上,打开包装箱;其他成品、半成品平铺于地面。铺设厚度和铺设宽度应符合表1规定。多条铺设时,条与条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还原剂、氧化剂铺设长度不应大于25米。2.助燃物及用量。助燃物宜采用柴油、木材、柴草等,不应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闪点低的燃料。严禁在焚烧过程中添加物料。3.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4.焚烧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确定燃烧、爆炸停止l小时后进行。三、销毁场地及环境要求(一)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宜设在有天然屏障的山

7、沟、盆地、河滩、丘陵地带,地面平坦无裂缝、无树木和杂草等易燃物,且为单独场地。(二)销毁场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外焚烧法场地直径不小于100米,燃放法场地直径应不小于50米,销毁场地边缘以外应设防火区。2.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销毁物品的类别和药量,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4.2.2条规定距离的2倍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3.燃放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第4.4.1条规定距离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三)销毁场地内应设掩体,距铺设待销毁物品边缘应小于50米。(四)高温、雷雨、大风天气不得从事销毁作业。(五)销毁场所应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四、作业人员要求(一)销毁作业的人员年龄应满20岁,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且具有销毁作业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焚烧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烟花爆竹特种作业资格证,且有2年以上烟花爆竹涉药生产作业经验;燃放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且有3次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经验。(二)严格控制销毁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数量。销毁黑火药、烟火药等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3人;销毁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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