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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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二一一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什么人可以申报职称晋升(4)二、申报职称晋升所需资料和申报程序(4)三、职称评审程序(6)四、职称审批程序(7)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法(8)六、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建设情况(9)七、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0)八、申报职称晋升的破格条件(20)九、实行资格考试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专业(21)第二部分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一、评审类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22)二、考试类(含考评结合)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22)三、资格证书的领取方法(23)四、资格证书

2、的补发(23)第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任)一、聘任制的基本内容(23)二、聘用制的基本内容(24)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24)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25)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程序(25)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核准(26)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26)八、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27)九、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条件(27)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聘用(28)十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调整(28)十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备案工作中的注意事项(29)十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30)第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32)二、专业技术人员

3、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34)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的义务(34)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35)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35)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36)七、多种学习方式可以纳入专业科目考核(37)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来源(38)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38)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任务(38)十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的应用(39)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什么人可以申报职称晋升凡在本市范围内各类经济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

4、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市人事局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汉人发200470号)、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意见(汉人发200928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13号)等职改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按申报程序向单位提出职称晋升申请。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职称晋升。二、申报职称晋升所需资料和申报程序1、申报人个人申请、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和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公示报告各1份。2、申报中、高级职称填写的省职改办统一制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5、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高级一式2份、中级1份)、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若干份(数量按评委会委员人数而定);申报初级职称填写的省职改办统一制式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3、申报人的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任)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5、申报中、高级职称者,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古汉语、医古文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申报高级职称符合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审批登记表1份;申报初级职称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6、申报人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业成果鉴定证书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的专业论文(论著、作品)或能代表个人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申报中、高级职称须有2篇以上论文,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须是有国内或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条件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按规定执行;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篇幅达1000字以上)。7、破格申报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若干份

7、(数量按评委会委员人数而定)。8、评审文件(条件)中规定的其它材料或证明。9、申报人支付评审费。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1167号和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初级职称100元/人。上述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装入标准档案袋,张贴申报材料目录,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市、县(区)职改办。参考文件: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的通知(陕人发200169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印发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和报送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规定的通知(

8、汉职办发200518号)三、职称评审程序1、中、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由市职改部门或与建立评审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1次,初级职称评定由县(区)职改部门、市级建立评审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县(区)职改部门从评委库人选中选定,评委人数一般为1125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可适当少一些,但不得少于7人)。评审委员会由评委民主选举主任委员,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3、中、高级职称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组分工,集中审阅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鉴定专业论文水平、组织答辩、小组评议、拟定初审意见。4、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学科)组初审意见,组织召开中

9、、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大会,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议和量化打分,采取一次性无记名投票方法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投票人数2/3以上(含2/3)为评审通过,表决结果由主任委员现场宣布,评审未通过人员一律不得进行复议和重新表决。5、评审委员会大会结束后,由评委将大会评议意见和表决结果记入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专家意见”和“评审组织意见”栏,经主任委员审签后加盖评审会印章。6、部分系列(专业)因本市未建立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市职改部门直接委托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县(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市职改办审核,不得向省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人选。越级越权或跨行业、跨专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

10、资格无效。7、职称评审在“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纪检监察人员到会实行全程监督。参照文件:省职改办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陕职改字199123号)、市人事局汉中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汉人职发199896号)。四、职称审批程序1、评审工作结束之后,评审委员会将会议记录、会议总结、评审材料、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等资料报送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初级职称报县(区)职改办或建立有初级评委会的市级部门;中级职称报市职改办;高级职称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2、初级职称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建立有初级职称评委会的市级部门审批发文;中级职称(含委托省级专业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

11、)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文;高级职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发文。3、各级职改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向申报人员返还所有申报材料。参照文件:同上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法组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进行,确保评审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省、市文件规定,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都要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信息库(简称评委库)。评委库人选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专业能力和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人选的选拔必须公正公开,逐级推荐,层层选筛,保证质量。评委库人选必须是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

12、年龄在55岁以下的中、青年评委人选应占评委库容量的2/3,高一级职称的人选应当占到评委库容量的1/3以上(初级职称评委库人选应当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应当适应职称评审的需求。评委库的容量不宜过大,高、中级职称评委库人选一般控制在40-50人左右,个别小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和初级职称评委库人选一般控制在10-30人左右。评委库人选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定批准。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库要每隔3年进行一次更新,入库评委人选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向人事职改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整和补充。名级职称评审会评委名单在评审会召开前两天

13、(特殊需要可适当提前)从评委库随机抽调,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县(区)职改办审核备案,主管部门行政领导经评委推选可担任评委会主任委员,其他行政人员不得兼任评委会委员。评审会必须在人事职改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任何部门不得用行政(办公)会议或其它形式替代职称评审会议,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的,要按程度及时申请组建新的评委会,新组建的评委会须报市职改办审批并备案。参考文件:省职改办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陕职改字19912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管理的意见(汉政办发199645号)、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14、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13号)。六、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建设情况省、市职改办批准组建的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委会有:工程系列高、中级评委会;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评委会;高校、中专学校讲师评委会;党校讲师评委会;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自然科学、新闻等中级职称评委会;乡镇企业中、初级职称评委会。经市职改办批准组建有初级职称评委会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宣传部、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环保局、广电新局、人口计生局、水利局、文物旅游局、林业局、规划局、教育局、交通局、体育局等。县(区)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建设由县(区)职改办批准并管理。凡需委托省级专业评审会评审的中、高级职称,须按规程序推荐,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委托(推荐),越级越权或跨行业、跨专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无效。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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