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脱贫攻坚质量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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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脱贫攻坚质量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方案五篇【篇一】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XX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强调,要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做好脱贫防贫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目前,全市农村牧区仍有未脱贫贫困人口205户505人,大多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

2、,脱贫难度大。全市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295户625人、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人口149户377人,这部分群众收入低而不稳,增收能力弱,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意外或重大疾病,极易致贫返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任务还十分繁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脱贫防贫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和问题为导向,突

3、出“精准、可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增收、防返贫、防风险、补短板、增动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加快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夯实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和长远发展基础。二、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夯实脱贫防贫坚实基础(一)加快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1、强力推进控辍保学。主要是加强控辍保学实时监控,进一步压实旗市区政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一对一学习帮扶等特殊教育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针对厌学学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跟踪监

4、测机制,实施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把行政区域内与外出务工家长一起生活的子女,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辍学。(市教育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2、强力推进健康扶贫。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络,实现医疗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既要多措并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也要坚持标准。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通过定向招录等途径,着力解决村医“空白点”和基层卫生机构人员老化等实际问题,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在巩固县域内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信息化签约,规范服务。(市卫健委

5、、医保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3、强力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依据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制定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的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实施方案,力争将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列入2020年任务,不能列入任务的,由旗市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范,因地制宜开展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确保年内完成。解决好加固质量不达标以及建新不拆旧等问题,夯实精准防贫基础。(市住建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4、强力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逐步改善用水设备老化、水源条件落后等状况,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重点关注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6、,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解决好净水设备发挥效用等具体问题,并加强长远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好饮水安全隐患。(市水利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5、强力推进困难群体救助。深入做好社保兜底工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鳏寡孤独、大病重病患者等,符合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兜底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底数,在生产、生活、心理等方面,加强关心关爱。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困难老人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施低保兜底。(市民政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6、强力推进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各旗市区要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建立定期会商机

7、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列入台账,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不影响脱贫进度和质量。(各旗市区党委政府)(二)全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1、拓宽增收渠道。重点解决好贫困户收入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科技扶贫政策措施,通过扶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建设扶贫车间、加工业、开发公益岗位、实施家庭手工业项目等方式拓宽产业就业渠道,扶贫产业就业项目要到村到户,增强造血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程度,多措并举增加收入。(市农牧局、人社局、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商务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2、强化兜底保障。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无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在严格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

8、享受股份合作、资产收益等扶贫收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继续加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标准。脱贫攻坚期内,低保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市民政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3、引导社会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动员更多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帮扶成效明显的企业,优先给予金融政策支持,优先列入土地使用计划,优先安排农牧业产业化资金。探索建立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

9、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通过慈善信托、社会扶贫网、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等方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市工商联、发改委、民政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三、坚持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在确保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同时,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坚持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相衔接,有针对性地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保障性防贫措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防止这一群体成为新的贫困人口。(一)明确防返贫防致贫范围一是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

10、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重点为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对象。二是农村牧区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即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不享受扶贫政策、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牧户。三是收入结构不合理、补贴性收入过高且补贴政策到2020年结束或中长期调整涉及到的农牧户。四是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疫情影响、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脱贫标准以下的农牧户。(市扶贫办,各旗市区党委政府)(二)认定救助对象1、用好大数据平台。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参与配合全区统一、市旗共享的防止返贫致贫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沟通衔接和信息共享,扶贫

11、、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共享共用防返贫致贫对象的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数据,做到对象衔接、信息衔接、政策衔接。(市扶贫办,各旗市区党委政府)2、强化监测分析。采取信息筛查、定期跟踪回访、个人申请和系统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返贫致贫情况,确定预警信息。旗市区承担发布预警的主体责任,教育、卫健、医保、住建、人社、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因学、因病、因灾、因残等情况导致家庭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家庭收入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旗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接受个人救助申请,纳入预警信息。(市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人社局、残联,各旗市区党委政府)3、启动救助

12、程序。旗乡村三级要明确专人核查预警信息,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即村评议公示、乡审核公示、旗审定公告)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根据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等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防贫政策,采取有针对性救助措施防止返贫致贫。(各旗市区党委政府)(三)落实防贫保障、实施产业就业扶持。产业项目、就业岗位向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能力和意愿的,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有就业意愿的,实行“就业需求”“岗位供给”清单管理,加强就业培训,提供跟踪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救助对象,建立稳定有效可持续的兜底帮扶机

13、制,促进救助对象就业。(市农牧局、人社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实施重大疾病生活保障。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市民政局、医保局、卫健委,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实施教育专项救助。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大学新生防贫救助对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的,给予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及其他有关助学项目优先安排防贫救助对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防贫救助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防贫救助

14、对象,可根据政策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防贫救助对象接受学生资助和社会资助。加强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校企对接,对未考上大学的防贫救助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照顾和支持,让其掌握一技之长,创业增收。(市教育局,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实施民政帮扶救助。对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标准,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遭遇突发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急难型救助对象,可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在救助对象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临时救助所需信息和手续。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经社会

15、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远超家庭承受能力的困难家庭,按照“一事一议”研究后,可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完善和落实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政策,防止低保户和特困对象发生“三保障”问题致贫。(市民政局、医保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各旗市区党委政府)5、实施防贫保险。鼓励各旗市区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防贫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市场调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政府救助保险等,提高防贫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支持各乡村将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和扶贫资产收益资金,

16、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的方式,用于防贫救济救助。(市扶贫办,各旗市区党委政府)6、实施社会力量防贫。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救助对象倾斜,加大防贫支出比例。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参与防贫活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四)实施跟踪监测对返贫致贫救助对象由苏木乡镇或嘎查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到救助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搞好服务,监测救助进程。返贫致贫因素消失且收入持续稳定后,按照“嘎查村评定、苏木乡镇审核、旗市区审定”程序,评估退出救助范围。(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四、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高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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