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36635763 上传时间:2020-06-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2020年6月20日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原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2批增补计划的通知(湘质监函2018249号),拟在2020年完成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该标准制定由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牵头,湖南省粮食经济科技学会、湖南省粮油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起草,由湖南省粮食局归口。二、编制的背景和意义(一)编制的背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新型粮食生产主体不断涌现,粮食收储体系不断完善,现有粮食收储企业面临市

2、场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能最大程度整合和提升粮食收储企业现有资源。湖南省粮食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要求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湖南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组织我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二)编制的意义本规范的制定对于引导全省122个县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制定优于现行国家及团体标准的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质量测

3、评、品牌培育等促进优质粮食基地建设,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的供给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三、编制过程(一)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标准起草组于2018年开始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和规范制定工作,全面系统地查询了国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指南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及湖南省各级粮食收储企业相关资料。2018年5月编制了团体标准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第1部分:清理和烘干于通过湖南粮食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于同年6月正式发布。(二)省内开展广泛调研从2018年10月到2020年1月,编制组先后多次到桃源县

4、、常德鼎城区、岳阳、平江、湘潭、株洲、衡南县、祁东、安仁县、浏阳市、永州冷水滩区、怀化、吉首等多县市的粮食仓储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通过与县粮食局、种粮大户、企业代表座谈及深入企业参观等方式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调研过程中,绝大多数粮食仓储企业反映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标准应该因地制宜,在粮食储存、加工等方面提供相关技术指导。(三)编制规范2018年12月,编写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对本标准的立项背景和目标做了说明,会议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2019年2月,根据收集到的一手资料,编写了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第一稿);2019年8月,编写组集中讨论,逐条修改,形成

5、一致的意见。同时,将规范第一稿面向桃源县、平江县、浏阳等地粮食仓储企业、基层粮食管理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第二稿);2020年4月,在长沙召开标准研讨会,会上征求了湖南粮食集团、长沙理工大学等多单位专家的宝贵意见,形成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四、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依据,和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规范的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的原则,将安全、环保放在突出位置,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方法上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

6、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本规范引用了很多现行的标准规范如:GB/T 10595带式输送机、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LS/T 8004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五、主要条款的说明规范分9个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选址和总平面布局要求、建设内容、技术要求、人员要求、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等范围。(一) 范围规范适合于湖南省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二)术语与定义本标准对粮食产后服务

7、中心、分散式储粮、烘干系统生产能力等3个术语做了定义。(三)选址和总平面布局要求参照国家粮食局颁布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考虑到产后服务中心对安全环保的要求,要求产后服务中心的设计和建设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四)建设内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应该是一种系统工程,具体应该包括粮食接收设施、快检设施及检验室、清理设施、烘干设施、储存设施、除尘系统、罩棚、地面、配套道路、加工厂房及设备等。同时根据湖南省内粮食烘干中心发展的现状,为满足服务的需求,对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规模进行了规定。即要求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日烘干能力120吨,储存仓容100吨。(五)技术要求参照粮食产后服务中

8、心建设技术指南,规范对清理设备、干燥机、热风炉、输送设备、钢板仓(缓冲仓、周转仓)、溜管、粉尘控制系统、检化验设备、电气及控制系统、土建及钢结构工程、农户储粮分散式储粮设施设备、加工设备、储存仓房要求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要求。其中通过调研发现湖南地区采用低温循环批式干燥机能有效提高烘干后稻谷品质,蒸汽式供热较热风供热能使稻谷受热均匀,烘干后稻谷品质良好。依据GB/T29890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湖南处在第五生态区,应合理配置“四合一”技术。结合湖南省各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现实情况,要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储存仓应配置机械通风配套设备、配置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等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宜配

9、置低温储粮系统。根据近年来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发展迅速的大背景,考虑到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对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信息化技术提出了初步要求。(六)人员要求在人员要求上,规范规定了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均应配备1名及以上安全生产专员。宜配备至少1人具有粮油保管员初级资质、1人具有粮油质量检验员资质。(七)环保要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为建设美丽中国,保护农村环境,保卫碧水蓝天,也从保障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出发,规范对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建设于运行过程中的废水、废渣、废气、粉尘、噪音等的排放根据相关规范作了严格的规定。(八)安全要求安全是一切行业发展的基础。本规范对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作业安全、防雷安全等按有关规范作了明确的规定。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无。七、征求意见处理结果 共计发出20份征求意见,收回有效意见表15份,其中合理的建议已采纳。八、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作为推荐性标准。九、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可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起到技术指导作用。建议发布实施后,各县市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标准进行宣贯和培训,确保标准的有效使用。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编写组二0二0年六月二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