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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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建设的工作任务,到2025年全市创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500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2万家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为做好2020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

2、,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群,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食品经营单位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工作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监管部门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线下创建与线上创建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二、工作目标2020年内,全市创建305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每个区不少于2条),5000家左右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每个区不少于300家),1000家左右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以

3、实体店计,每个区不少于50家)。三、示范创建组织及评定方式(一)创建标准制定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二)创建组织方式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采取多元组织创建方式。1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及街区内示范店创建由区市场监管局和街镇联合开展创建;2其他区域实体示范店由区市场监管局引导,企业自主自愿申报创建;3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由企业自愿申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网络平台开展创建。(三)认证评估和公示1示范街区、实体示范店由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认证评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抽查和网上公示;2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网络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认证评估,

4、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抽查考评和网上公示;3根据“谁认证评估,谁发证(牌)”原则,实体示范店和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发证授牌由认证评估机构实施和作为发证落款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设计制作示范店证书、标牌、标识样式。示范街、示范店可在现场和网上店铺使用标牌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有关情况,对不符合示范创建标准的,由认证评估机构予以收回证书、标牌、标识,并予以公示。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基本标准1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不少于25家,无无证无照经营现象;2街区内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80以上;3街区内连续两年未

5、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街区所在街道(镇)、物业服务商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食品安全服务管理、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和预案;5公众对街区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90以上;6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二)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1餐饮单位符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食品销售单位符合守信超市管理规范(T/SFSF000002);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60学时以上,监督抽查考核90分以上;3采用五常管理法、六T实务法、4D管理法或DB31/2015等其他规范化管理方法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并取得

6、明显成效;4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正常运转并符合相关地方标准;5实施分餐制和提供公筷公勺,符合地方相关标准;6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7连续两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8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三)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基本标准1其实体店符合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2网上证照公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无超范围配送食品行为;4网上平台逐步提供厨房视频监控视频;5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五、工作步骤(一)组织部署阶段(2020年6月7月)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

7、制度,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和责任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开展调研,遴选拟创建街区和示范店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分布特点,并结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设工作,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研和遴选,确定拟创建示范街区和示范店。示范街区遴选的汇总表按附件1格式内容于6月22日前上报市局。(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1月)1组织发动和摸底调查6月30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别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创建要求,组织发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单位、主管部

8、门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全面推进创建工作(1)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对示范街区、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2)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强企业和公众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3)开展认证评估。各区市场监管局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工作检查评估。市市场监管局拟于9月、11月分批组织开展抽查和评估。(三)总结阶段(2020年11

9、月12月)11月底前,各区市场监管局对2020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向社会公布示范街区、示范店名单。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商务部门、教育部门、旅

10、游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机构等资源力量,共同做好示范创建工作。(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街区、食品经营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

11、效。(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六)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认证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认证评估,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七、信息上报(一)6月22日前,拟创建示范街区基本情况;7月3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辖区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二)8月30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辖区示范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

12、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3)。(三)10月31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2020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3)。附件:1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基本情况2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3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 11 附件1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基本情况编号示范街区名称所属街镇地址(门牌号)所属市场监管所业主方物业服务商餐饮单位数食品销售单位数备注填报人:联系电话:上报日期:附件2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编号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街道许可证号经营范围认证评估机构填报人: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附件3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编号单位名称地址网店名称所属街道许可证号经营范围所在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认证评估机构填报人: 联系电话:上报日期: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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