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制度管理)大学二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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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党发200733号)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按照职能、责任、权力、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社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院是学校下属的基层管理组织,担负着学校所赋予的管理职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完善目标管理、过程监控、责权清晰、分级负责、运行顺畅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从而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学校与学院管理主要职责 (一)教学工作学校主要职责:1.制定学

2、校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教学改革,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2.负责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3.负责全校本科专业建设,包括学校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等的评定,组织新设专业、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等候选专业的评定及申报。4.负责全校本科专业的课程建设,包括建立学校的网络课程平台、课程规范、质量管理与评定的方法与实施,学校精品课程的评定,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候选课程的评定及申报,多媒体课件、题库等的审定。5.负责学校的教学立项评定和审批、结题与验收,负责省级和国家级教学课题的审核与申报。6.负责全校教学

3、名师、优秀主讲教师、优秀实验教师、教学成果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评定与奖励,负责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教学成果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候选。7负责规划全校本科教材建设,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出版和评选工作,负责全校本科教材的征订和供应工作。8.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实验室、教学设备、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监督、审核和验收。9.负责制定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修缮及仪器设备维修计划,审定各学院计划及项目完成的验收。10.负责全校本科实习、实训等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开放实验基金的分配与管理。11.负责组织自制仪器设备和实验技术开发与研究的审查与验收。12

4、.负责制定全校开课计划及教学进程,组织安排全校的配课、课表编排和学生选课。13.负责全校教室资源的使用、调配及本科教学运转的日常管理。14.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的考务工作。15.负责全校教学日历、试题、教学管理报表等的管理与存档工作。16.负责全校本科生各类课程成绩的汇总、检查、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发放。17.负责学校的考风建设与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工作。18.办理退学、转学、休学、复学、降级、跨院、跨类的学籍变动等学籍处理工作。19.组织教务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培训以及教师参加全国性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搜集、处理、通报国内外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信息。20.负责审批辅修专业、第二专

5、业、双学位的开办和证书发放工作。21.负责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审核与管理工作。22.负责全国性本科各类考试、学习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23.负责教务在线等网络教学资源的管理与维护工作。24.负责全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和全校(含研究生、成人)教学工作量的汇总。25.负责全校本科毕业生和新生的电子注册工作。26.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各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与评估。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的专业评估。27.负责申报教育部与省教育厅关于教学质量工程及教改工程相关项目。28.负责全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学院主要职责:1.制定学院本科教学发展计

6、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2.组织实施学院教学改革,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3.负责提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调整方案,报学校审批。4.负责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包括新设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等的建设与申报。5.负责学院本科专业的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的申报,负责多媒体课件、题库等的建设与提高。6.负责组织学院教师的教学课题立项与实施。7.负责学院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优秀实验教师、教学成果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培育、组织和申报。8.规划学院教材建设,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提出学院教材使用计划。9.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实验室、教学设备、实践教学各环

7、节的项目审核、申报与实施。10.负责提出、申报与审核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的修缮及仪器设备维修计划。1.负责学院本科实习、实训等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开放实验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12.负责组织自制仪器设备和实验技术开发与研究的申报与实施。13.负责学院教学日历、教学管理报表等的管理与存档。14.负责组织学院本科生各类课程的成绩检查、提交与管理。15.负责学院考风建设,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16.负责学院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组织与管理。17.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实验人员和教务管理人员的“练兵比武”与业务提高。18.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19

8、.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全国性本科各类考试和学习竞赛的管理和培训工作。20.负责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审核。21.负责退学、转学、休学、复学、降级、跨院、跨类的学籍变动等学籍处理初审工作。22.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各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质量的保障、检查与评估。负责学院本科教学的专业自评估。23.负责学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的建设与人才培训。24.负责核定学院的开课计划及教学进程,组织、安排学院的配课,协助学校组织学生选课。25.负责学院本科教学的日常管理和本科教学的考务、学生试卷的归档工作。(二)科研工作学校主要职责:1.制定学校科技工作规章制度、科技工作中长期

9、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编制和下达各学院年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计划。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汇总和立项评审工作。4.负责下达各学院教师和科技人员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年度计划。5.负责学校科研方向的规划与调整工作和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跨学院、跨学科科研团队的组建和管理工作。6.负责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司局级重点项目和企事业单位重大委托项目的管理工作。7.负责院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8.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负责专利和著作权申请的审查及汇总上报工作。9.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10.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检查和监

10、督工作。11.负责学校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和科技项目保密工作。12.负责组织全校性科技学术活动。13.制定科研经费分配方案,由计划财务处拨发。学院主要职责:1.制定本部门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3.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企事业单位托项目经费到款总额计划。4.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科研工作量计划。5. 负责本部门科研方向的规划与调整和科研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科研团队的组建和管理工作。6.负责企事业单位一般委托项目的立项工作(报学校备案),负责企事业单位一般委托项目、司局级一般计划项

11、目和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7.协助学校管理本部门的校管项目。8.负责本部门科技奖励和专利、著作权的组织申报工作。9.协助学校管理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负责本部门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11.负责本部门科技统计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12.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科技学术活动。13.负责学校下拨的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三)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主要职责: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负责学校博士点、硕士点和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工作。3.负责学校学科梯队建设规划和跨学院学科梯队建设工作。4.负责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的评审与聘任工作。5.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各

12、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并负责指导 、监督和检查。负责研究生招生报名、命题、考试、录取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和就业工作。6.制定或修订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实施办法,汇编研究生课程目录及教学大纲,汇总各学院所制定的每学期的开课任务书及课程安排。7.负责制定研究生公共课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管理工作。8.负责研究生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9.负责全校研究生日常教学工作的协调、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处理,负责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复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结果的抽查。10.负责审核研究生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研究生培养费、研究生指导经费和业务费分配方案,由计划财务处拨发。11.负责管理和监督研究生教

13、育经费和基金的使用。12.负责组织全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和评估。13.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审定和学位授予工作。学院主要职责:1.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学院博士点、硕士点和重点学科的申报和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3.负责学院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4.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推荐和考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跨学院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5.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和调剂、专业课命题和复试等工作。6.按学院编班,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7.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学院各专业、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研究生的具体培养计划,公共课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管理

14、工作。8.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各层次研究生非公共课程的配课和排课工作,负责安排各专业研究生的教学实践、专业课程的调课、补课、考试、成绩登记、试卷保管等项工作。9.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文评审、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等工作。10负责学校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研究生指导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管理。(四)人事与师资工作学校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拔尖人才的培养计划、工勤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职务)鉴定、岗位的培训和聘任工作。3

15、.负责职工的调配工作,制定学校职工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制定学校教职工的考核办法、外聘教师的基本标准以及教职工的延聘、返聘、缓退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5.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编制、工资、校内津贴、福利及各种保险等的管理工作。6.负责教师资格的复审及认定工作。7.负责审批校内各部门进人计划及拟调入、调出和接收人员的先期预审及后期核查工作。8.负责对省、校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以及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选工作。9.负责职工劳动纪律、考勤办法的制定和管理以及职工请假、销假审批工作。学院主要职责:1.负责本部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2.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3.负责教师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学校总体方案,负责制定学院教师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4.负责学院职称评聘的组织报名工作,负责拟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工作,负责拟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评工作,负责中级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前期审核工作。5.制定学院各类人员考核细则并负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外人员的考核,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延聘、返聘和缓退的报批工作。6.负责制定学院进人计划和调入人员的考核工作。7.负责本学院人员的劳动纪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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