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紫荆花城a5#-a8#楼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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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 115、开标 126、评标137、合同授予 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3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4第三章 评标办法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 图纸20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卫市紫荆花城A5#、A6#、A7#、A8#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紫荆花城A5#、A6#、A7#、A8#住宅楼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核准200721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物华集团房地产

2、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宁夏物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卫市城区沙坡头大道北侧、中山小区西侧。标段划分:项目设一个标段。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158.21平方米。其中: A5#住宅楼2978.72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A6#住宅楼3671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A7#住宅楼3380平方米;A8#住宅楼3128.49平方米, 五层框架结构。计划工期:275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

3、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2月15日至2009年 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

4、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建设局办公楼六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物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 限责任公司 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鼓楼北街人民广场西侧 地址:中卫市城区

5、团结小区22#541室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联系人:王鹏 联系人:张艳 雍女士电话:0955-7027049 电话:15809677266 0951-5179701 2009年12月1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夏物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卫市鼓楼北街人民广场西侧联系人:王鹏电话:0955-7027049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城区团结小区22#541室联系人:张艳 电话:15809677266 0955-65528981.1.4项目名称中卫市紫

6、荆花城A5#、A6#、A7#、A8#住宅楼工程1.1.5建设地点中卫市城区沙坡头大道北侧、中山小区西侧。1.2.1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0 年11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财务要求: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信誉要求: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或因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等受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情况;建

7、造师资格:房屋建筑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他要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书)、外地企业进宁注册分公司备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2.1投标人

8、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3日 15 时 00 分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文件3.3.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宁夏银行中卫市支行帐号:25060045526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0年 1 月 3 日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6、2007、2

9、008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6、2007、2008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本人签字,印章为原印印泥3.7.4投标文件份数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装订要求胶装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中卫市鼓楼北街人民广场西侧 招标人名称:宁夏物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紫荆花城A5#、A6#、A7#、A8#住宅楼工程投标文件在2010年 1 月 3 日15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建设局办公楼六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

10、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并宣布;(5)开标顺序:按送达投标文件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计价方式及取费标准1、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3、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计价定额;4、宁夏工程造价2009

11、年11-12月中卫地区材料价格。企业类别三类工程 类别A5#、A6#、A7# A8#楼三类10.2评标方法合理低标价法设标底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

12、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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