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报表管理)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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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表管理)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简介1、股份公司基本情况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1年12月10日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并经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云经贸企改2001726号”文批准,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2001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8,247,215.46元按1:1折为股本,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月20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530000000003592的企业

2、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住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中路星河明居。法定代表人:鲁仕泽。本公司系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企业,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建筑、桥梁工程建筑、隧道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工程测绘、新材料的研制与应用、道路监控系统的研制与开发;对生物工程、房地产、电力、旅游、环保、信息产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2、股权设置及变更情况本公司股权设置方案设立总股本为108,247,215.00元,以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全部折为股份,各股东按其在云南省第四公路

3、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股本结构设置如下: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35,352,593.0032.66云南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355,623.0022.50云南国运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1,403,451.0019.77昆明北市区客运有限公司5,412,361.005.00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5,412,361.005.00昆明鸿基实业公司5,412,361.005.00云南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4,059,271.003.75云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3,321,160.003.07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53,090.

4、001.25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53,090.001.25云南第五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11,854.000.75合计108,247,215.00100.00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昆执经字第348-1号民事裁定书和(1999)昆执民字第66-1号民事裁定书,云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持有本公司的3,321,160股(占总股本3.07%)于2003年公开变卖,本公司的股东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以3,099,749.33元购得上述股份,转让后云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由转让前的5,412,361股(占总股本5.00%)变

5、更为8,733,521股(占总股本8.07%)。根据本公司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将其所持有股份中的9,253,951股、股东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股份中的1,353,090股、股东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股份中的1,353,090股、股东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股份中的811,854股转让给股东云南国运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云南国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各股东的股本明细如下表: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26,098,642.0024.11云南路桥

6、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355,623.0022.50云南国运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34,175,436.0031.57昆明北市区客运有限公司5,412,361.005.00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8,733,521.008.07昆明鸿基实业公司5,412,361.005.00云南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4,059,271.003.75合计108,247,215.00100.002006年1月24日,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41,752,785.00元,并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验字(2006)B-D-1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转增资本后

7、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00,000.00元,2006年1月26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07年9月8日,根据昆明北市区客运有限公司、昆明鸿基实业公司、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分别与高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三公司分别将持有本公司的17,500,000股、17,500,000股、28,238,439股全部转让给高能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后各股东的股本明细如下表: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84,385,772.0024.11云南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750,000.0022.50云南国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0,500,789.

8、0031.57高能控股有限公司63,238,439.0018.07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13,125,000.003.75合计350,000,000.00100.002008年3月根据高能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高能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的2000万股、600万股分别转让给上述两家公司;2008年6月根据云南国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宣威市会伦恒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云南国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

9、公司将持有本公司的1000万股、2000万股、750万股、500万股、2000万股给分别转让给上述五家公司,转让后各股东的股本明细如下表: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84,385,772.0024.11云南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750,000.0022.50云南国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8,000,789.0013.71高能控股有限公司37,238,439.0010.64中交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05.71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0.005.71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05.71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

10、计院13,125,000.003.75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2.86宣威市会伦恒业发展有限公司7,500,000.002.14北京高盛源商贸有限公司6,000,000.001.71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1.43合计350,000,000.00100.00本公司财务报告报出必须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08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09年2月8日。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11、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3、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计账基础和计量原则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量。如果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5、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6、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本公司发生外币交易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本公司发生外币兑换

12、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时,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除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外,其他外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7、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1)、(2)折算

13、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8、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本公司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9、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金融资产本公司的金融资产是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本公司根据该合

14、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本公司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即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1)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金融资产的取得主要是为了近期内以公允价值出售,或金融资产是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则将其归入此类别。衍生金融工具也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15、在获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当本公司直接向债务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没有出售应收款项的意图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进行初始确认。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扣除该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列示。本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工具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类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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