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

上传人:摩西的****12 文档编号:136601664 上传时间:2020-06-29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301.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6.29).pdf(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八年级八年级( (下下) )思想品德一十课复习提纲思想品德一十课复习提纲 第一课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 主义国家。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 页第二段) 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

2、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 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属于中国的公民但不属于中国的人民的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分裂国家的人敌视和破坏社会 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 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 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3、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 页第一段)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 活等诸多方面。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 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 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6、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P1011)

4、答: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7、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 页) 答: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 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尽的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 页) 答: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 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

5、律规定的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 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 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P16 页第 1 段)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 记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P14 页) 道德义务: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 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 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P17 页第一段)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

6、结友善、勤俭 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答:课本 17 页的相关链接部分在课本上划记。P19-1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答: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 我们坚决不做。 6、什么是违法行为?(P21 页第一段) 答: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7、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 的合格公民。 第三课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7、 1、什么是人格权?(25 页)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25 页) 人格权包括:(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25 页第 2 段)在公民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24、25 页) 答: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 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 无法正常进行。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 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

8、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页) 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 查;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 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 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 页第 2 段) 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 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

9、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答: 宪法 刑法 民法通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 页)答: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 体,提高健康水平;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 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得轻生或自残 3 等。 10、怎样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 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一 个生命比地球还重”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10、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 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在人生旅途 中, 让我们记住这样一句话: “利人就是利己, 亏人就是亏己, 让人就是让己, 害人就是害己, 君子以让人为荣。 ” 结合身边生活实际,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一些事例来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内 在含义。 (3)我们要关爱生灵,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远离暴力, 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注意不要观看含有暴力的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书报等,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第四课第四课

11、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名誉权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35 页)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 私权等。 2、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页)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 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 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 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新闻报道失实。诬告。 二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我有肖像权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1、肖像

12、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 、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4、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含义:是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包括 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 1 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 ,就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 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

13、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 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 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未经本人同意或以欺诈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 4 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常见的有:未经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制作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印制挂历、用做期刊封面等 等。另外,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侮辱他人人格、打击报复等目的,恶意损坏、丑化他 人肖像的行为,或者出于不正当动机偷拍、翻印、悬挂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属侵犯肖像权,

14、 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另外 在司法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贬损、歪曲,和影响原照片的主要内 容的情况,虽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根据当前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民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 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 家、运动员。 (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使用在特定场合会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 如参加集会

15、、游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 (4)为了本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如寻人启示上的照片;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 (5) 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 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6)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的照片、录像。 二、维护姓名权 1.姓名权是人们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 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2、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2)、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

16、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 第 99 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 人干涉、盗用、假冒。 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 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被侵害后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 去维护。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构成要件:(一般表现形式:)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未经同意授权,擅自实施活动,抬高身价,牟取利益。 ) 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姓名,达成某种目的)干涉他人使用姓名、盗用和假冒他人姓 名,不使用或歪曲使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 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