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加工业的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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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加工业的发展摘 要福建省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了集体林的 产权关系,激发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初级木、竹产品的 供给,带动了林业加工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林农 收入,为林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现有企业普遍存在 规模较小、 产品科技含量低、和林农利益连接不紧密、对 林农增收作用有限、对林业的产业化发展带动力不足的问 题,需要进一 步提高林业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促 进福建林业的产业化水平。关键词关键词: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加工业一、研究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和 20XX年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都提 出,要继续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改革试点区域的 福建

2、省,林业产业化发展已具雏形,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福建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将集体林地落实到户、 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解决了集体经营时山林产权不清、经 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调动了林地经营者 尤其是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 提高了林业的产出水平, 木、 竹产品供给增加,带动了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当地出现了 林业产业化发展的雏形。对改革后涌现出来的林业加工企业 的研究,一方面能看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 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二、研究的问题及数据本文将通过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现状分析和

3、研究,探寻 企业和林农之间的联系,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建议,以促进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福建省的永安市就一直是全国和福建省的集体林产权改革试点,南平的邵武市在20XX年被福建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 示范点,改革实施的时间相对较早,因此被笔者作为主要研 究对象,为了对比,还选择了改革实施相对较晚的南平市光 泽县进行调查。20XX-20XX年,笔者通过问卷和访谈对 40家 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其中永安市17家,邵武市12家,光泽县11家。三、林业加工企业状况样本市木、竹加工企业概况。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 三市的木、竹加工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其

4、中,永安市的竹加 工业发展尤其迅速,竹胶板、竹地板生产从无到有,20XX年, 竹地板年产能力达 44万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全省竹材人造 板生产中心,竹胶板年产能力4万立方米。截至20XX年10月,永安市各类木、竹加工企业数量上升为 214家。20XX年,永安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亿元,同比增长。20XX年后,邵武市共建成竹木加工企业235家,其中,木制品加工企业121家,竹产品加工企业 114家,竹笋加工 企业14家。200多家企业中,有规模以上企业 27家。木制 品加工企业只有4家成立于20XX年之前,其余都是20XX年 之后新建成的,仅 20XX年后成立的就有52家,占新建木加 工企业总数的43

5、% 114家竹制品加工企业中,100家成立于 20XX年之后,仅20XX年之后成立的有 68家,占新建竹加工 企业总数的60% 邵武市由于原有工业基础很好,这些企业 中有很多是引进的大型木竹加工企业,其中龙头企业18家。目前邵武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 业集群、浆造纸产业集群和笋竹制品产业集群的四大产业集 群雏形。20XX年,林业产业已经成为该市的主导产业之一。光泽县的木、竹加工企业由改革前的121家增加到改革后的204家,4年间增加了 69%样本企业情况1. 基本情况。永安市的17家样本企业都是1997年之后 注册成立的,其中,20XX年后注册成立的有 7家。注册资本 最

6、多的1018万元,最少的 20万元;年销售额最大的 4000 万元,主营产品是胶合板。 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有6 家,总资产100万元以下的有2家。有10家企业是重点龙 头企业,其中省级 3家、市级7家。有6家企业的产品销往国外,其余绝大部分销往省外。永安市在上世纪90代中期就进行了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因此,木、竹加工企业的兴 起也相对较早。邵武市的12样本家企业全部成立于 20XX年之后,其中 20XX年后注册成立的有 7家。20XX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 的有两家;12家企业总资产规模都在 300万元以上,总资产 超过千万元的有3家,占总数的25%其中总资产最大的一 家为亿元,20X

7、X年销售收入1亿元,产销率达到 100%该 企业有15家分厂,主营产品是建筑模板和化工产品。邵武 市的这些企业规模普遍大于永安市,有5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一家为省级、3家为市级龙头企业。有 6家企业产品销 往省外,但没有销往国外的产品。光泽县的11家样本企业中,有6家成立于20XX年之后。 注册资本最大的为 1500万元,是生产中密度纤维板的股份 公司,20XX年销售收入为万元,20XX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 元。企业总资产最大的一家为 6000万元,最小的仅有 30万 元,1000万元以上的4家,占总数的36% 100万元以下的 1家。有3家企业是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省级的1家、县级的2家。有6家

8、企业的产品销往国外, 其他销往省外或本省。总体来看,样本企业数量多但质量不高。从样本企业注 册时间看,多数在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和明晰产权改革之 后,可见,木、竹加工企业的大量出现和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有着内在的联系,改革使初级林产品增加,推动了加工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林业初级生产和加工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 环。但从样本企业和实地考察情况看,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偏 小,缺乏对林业产业链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2. 企业职工情况职工构成。调查数据显示,企业多数位于乡、村境内,企业职工也多来自所在地乡镇。永安市的17家企业有16家地处村和乡,邵武市的 12家企业有一半位于村和乡附近, 光泽县的11家企业有7家位于

9、村和乡附近,4家在县城及附 近。企业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是本乡人,其中光泽县的企业中,本乡人比例最高,超过了 80%可见,由于这些企业整体规 模不大,因此,吸纳能力还很有限。职工工资。调查数据显示,多数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处于600-1000元之间。按月均工资 800元计算,一人一年可 得工资收入万元,全部样本企业一年职工总工资额为7908万元,按企业中本乡职工占60%勺比例算,来自本乡职工所得工资收入总额为 4745万多元。3. 企业原料以及和林农的联系。企业和林农的联系比较松散。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市场购买和从农民处非合同收购 是企业获得原料的主要方式,此外,永安市的企业获得原料 的主要方式还有企

10、业自建基地和从参股林场购买,只有4家 企业和农民之间有合同约束, 合同覆盖农户最多的有 6个村, 企业之所以通过合同购买原料是为了“确保供应数量和质 量”。邵武市和光泽县的企业各有一家有自建基地,都没有 和农民通过合同方式收购原料的。少数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资金、技术指导等服务。永安市有一家企业按市场价为农民提供种苗,有5家企业虽然没有和林农签订合同,但为林农提供垫付生产资金、毛竹收 购款、机械设备和生活急需资金等服务,条件是生产的毛竹 和木材要全部卖给厂家,垫付资金从货款中扣除。只有1家企业和农户合资造林, 企业出资比例为 80%-100%农户主要 提供劳动力,获得工资收入及以后的砍伐收益分

11、成。邵武市 的企业中,有2家企业为农户代垫生产费用,在收购林产品 时进行抵扣。有2家企业只是提前向农户预付定金,不提供 林业生产的其他服务。光泽县有3家企业为林农提供栽培、防治病虫害的技术指导和进行林木抚育,并为林农垫付短缺 资金,其回收方式分别是产出结算时抵扣和五五分成,对农 户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农户会主动把林产品销售给该企业。 这3家企业中,还有2家在村民筹资困难时帮助其申请贷款 和向农户提供预借款。可见,目前企业和农户间没有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合 约关系。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和长期交易关系中,企业和农 户之间形成了一些非正式、双方互相认可的约定,如企业帮 助林农解决生产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问

12、题,而林农主动将自 己的林产品卖给这些企业,这些关系的维持主要靠相互信任 和道德、习俗的约束,而不是依靠正规的法律、法规等制度 约束。调查发现,当地原料基本能满足企业所需,即使需要 从外地调入,其调入比例也较小, 供需相对比较均衡,因此, 在原料供应不紧缺的情况下,企业基本可以通过市场获得原 料;而林农也不需担心林产品的销路,可以通过市场进行销 售。4.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的发展往往和政府的产业政 策、扶持措施等密切相关。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各级政府常 会为企业提供一些政策支持、税收优惠及其他帮助。调查中 了解到,“政府的态度”、“对项目的重视”和“政府提供 的优惠政策”等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

13、要因素,反映了政府在 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永安市和邵武市企业获得的政府政策支 持较多,各有9家和7家企业获得过政策支持。永安市的企 业获得的支持最多,分别是“土地取得”、“财政贴息”和 “税费优惠”,其他还有“政府帮助协调各种问题”和“提 供服务、提高手续审批效率”等。邵武市的企业获得的政府 支持主要在土地取得和税费优惠方面,光泽县的支持政策主 要体现在税费优惠上。三地政府都没有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和直接投资方面的支持,永安市有一家企业获得了政府组织 原料方面提供的帮助。对“企业需要政府做些什么”,三地企业最希望的都是“税收优惠”,其次是“信贷扶持”。企业还希望政府在“协 调企业和林农、铁路运输

14、部门等的各种关系, 搭建信息平台, 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建立生产基 地”等方面给予帮助。5. 企业对经营环境的评价。良好的经营环境是吸引企业 投资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企业的 评价看,多数企业对目前的经营环境比较满意。总体看,永安市的企业对经营环境的满意度高于邵武市 和光泽县,光泽县的企业满意度是三地中最低的。永安市的 企业对基础设施、交通、审批手续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总体满 意度最高,但对企业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评价最低,多数企 业都认为其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对税收的满意度也较低。邵 武市的企业对交通和权益保障的评价最高,对审批手续和税 收的满意度最低,25

15、%的企业对税收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光泽县的企业对纠纷解决的满意度最高,一是出现纠纷的情 况较少,二是对纠纷出现后的解决比较满意,但对交通和公 平竞争、需求满足程度的评价比较低。四、主要结论1.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林产品加工企业数量明显增 加,但规模偏小,对产业带动力不足。调查中看到有些企业 就是3、5个人合伙建起来的小加工厂,从事初级木、竹加 工,技术简单,设备简陋,生产力水平很低。这种小厂遍地开花的现象既浪费资源,又影响环境,还会导致企业之间的 竞争增强,不利于产业发展。2. 企业和农户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在产业发展 的初级阶段,供需双方面临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交易额也 不够大,对

16、约束交易双方行为的正式制度的需求相对较低, 但随着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交易量的增加,企业需要充足 的原料保证,农户也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时,企业和农户间 的依赖性就会增强,从而会产生对正式合约的需求。3. 企业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有一定积 极作用,但作用有限。由于企业规模小,因此对剩余劳动力 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带动作用有限,当地木、竹加工企业还 远未形成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4. 政府扶持和帮助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新建木、竹加工企业都不同程度获得了政府的政策扶持、税收 优惠、信息服务和维持市场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在降低税费、给予信贷帮助、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方面有更多作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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