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方法)中信武汉后湖商业地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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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2013M22AWHKX00012013M22AWHKX0001 中信信诚中信信诚- -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零一三年十月 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前前 言言 .1 第二节第二节 释义释义.2 第三节第三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4 第四节第四节 资产管

2、理计划的基本情况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5 第五节第五节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7 第六节第六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9 第七节第七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及转让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及转让.10 第八节第八节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1 第九节第九节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17 第十节第十节 投资政策及变更投资政策及变更.18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2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 .23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3、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25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 .27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越权交易的界定越权交易的界定.28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委托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委托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29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32 第十八节第十八节 收益分配收益分配.35 第十九节第十九节 报告义务报告义务.36 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第二十节第二十节 风险揭示风险揭示.39 第二十一节第二十一节 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42 第二十二节第

4、二十二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44 第二十三节第二十三节 争议的处理争议的处理.45 第二十四节第二十四节 资产管理合同的效力资产管理合同的效力.46 第二十五节第二十五节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46 风险申明书风险申明书.51 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第 1 页 第一节第一节 前前 言言 (一)订立本合同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以下简称“试点办法 ” ) 、 基金管理

5、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导致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存在冲突,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对 本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 管人在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 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资产 委托人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即成为资产管理

6、合同的当事 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资产委托人自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之日起,该资产 委托人不再是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样本)将自本资产管理计划开始销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合同样本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资产管理 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没有 风险。 (四)本合同是规定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 本计划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本合同有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 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第 2

7、页 3 第二节第二节 释义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本计划:指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 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合同、本合同:指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 签署的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3.资产委托人、委托人:指指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且依据本合同取得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 4.资产管理人、管理人:指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资产托管人、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6.委托财产:指资产委

8、托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 由资产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财产,资产管理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及 资产委托人授权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所取得其他财产或产生的收益也归入 委托财产 7.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指资产管理计划拥有的各类投资的价值总 和 8.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减去资产管理计 划负债后的价值 9.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 值,以确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过程 1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1. 开放日:指非计划初始销售期间,资产管理人办理计划参与、退出 业务的工作日 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第 4 页 12. 初始销售期间:指资产管理合同及投资说明书中载明的计划初始销 售期限,自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13. 销售机构:指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14. 资金账户、托管账户:指资产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为委托财产开立 的专门用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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