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实施(~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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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实 施方案(XX年)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 障“四绿”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创建绿色,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 实施方案(XX年)的通知(政文76号)和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实施方 案的通知(政办 69 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建县要求,以“弘扬生 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 搞绿化”为方针,广泛深入的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改善 生态

2、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切实抓好城乡绿 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把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 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县” 。二、目标任务(一)绿色城市1.目标要求:到 XX年,全县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 的 %提高到 %以上,绿化覆盖率由 %提高到 %以上,人均公园绿 地面积提高到平方米以上。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 60 万平方米,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 54 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 面积万平方米,全县开发区绿化覆盖率和校园绿化覆盖率提 高到 30%以上,军队营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绿色开发区 1 个、绿色校园 4 个。2牵头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

3、织协调,县武装 部、经贸局、教育局等单位配合。(二)绿色村镇1.目标要求:到 XX年,全县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 现在的 15%提高到 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 2 平方米 提高到 5 平方米以上。创建绿色乡镇 2 个、绿色村庄 42 个(每年创建绿色村庄 14 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 都有 1 处以上的公园绿地。2牵头单位: 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总牵头。 组织协调落实, 绿色村庄由县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三)绿色通道1 目标要求:到 XX 年,完成公路和铁路绿化公里,其中:县乡道绿化 20 公里,铁路绿化公里。全县已通车的高速公 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 100%,省道

4、可绿化里程绿化率 由 %提高到 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 %提高到 75%以上。2牵头单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公路分局、铁路 建设办公室等单位配合。 红线内分别由县交通局、 公路分局、 铁路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红线外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四)绿色屏障1.目标要求:至U XX年,林业部门完成沿路(高速公路、国 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 、沿金溪一重山、环城 一重山等“二沿一环”造林绿化万亩;水利部门完成全县水 土流失治理面积万亩。交通干线一重山、闽江流域一重山绿 化程度达至 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至95%以上,主要江河

5、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 高至 95%以上。2牵头单位: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县水利局、农业 局等单位配合。三、职责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 设任务,并负责落实土地、资金、劳力等事宜,制定推进城 乡绿化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造林、 添彩增绿、兴林富民活动,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建设。(二)县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1 县人武部:牵头负责驻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营区绿化,积 极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2县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 部任期考核内容。3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

6、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 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4县文明办:负责将各级各部门“四绿”工程建设任务列 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内容。5县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6县监察局(县效能办) :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 效评估和效能考核。7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 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县”建设总体规 划,在重点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8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开发区、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 织、指导和协调工作。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 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10县科

7、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 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 和成果推广。11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制定相关资金 管理办法,督促县级部门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 12县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 彰城乡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 资料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1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 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1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城市和各类建设用地的绿 化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留足绿化用地;负责县城和乡镇绿 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组织 “园林县城” 、“绿色乡镇” 、“

8、园 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15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 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任务。16县水利局: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 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 施,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 化工作。17县农业局: 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 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18县林业局: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 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制订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实施 绿色屏障建设。19县外经局:负责台商投资区的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工作。20县广电局:发挥广播、电

9、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 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21县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2县绿化办:牵头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单位庭院绿化美 化,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23县煤炭行管办:牵头负责煤炭企业治理矿区生态环境, 开展厂区和生活区绿化。24县总工会: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 工作。25团县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和绿化宣 传等活动。26县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 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 、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 活动。27县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铁路绿色通

10、道工程规划, 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四、推进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落实”的原则,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 部门绿化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县绿化委员会审定 汇总后付诸实施。严格考评,各乡(镇)政府每年应向县政 府和县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 况。各责任部门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 考评,并将结果报县政府和县绿化委员会。县政府将对

11、工作 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督查, 县人大将对各相关建设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四绿”工 程进行专项检查,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问 责。(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城区绿化,要求底前完成绿地 系统规划和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公 园建设,开辟街头小绿地、小游园,临街单位要实施拆墙透 绿,提倡种植多排行道树,多种乡土珍贵树种,建设城市林 荫景观道,逐步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 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校园绿化,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见缝插绿,提高校

12、园 绿化覆盖率。开发区绿化,应同步完成绿化规划,按规定留 足绿化用地,尽可能保留原生植被,园区道路两侧要有足够 的绿化空间;入园企业也要按照用地规划要求,退红线,留 绿地,搞好厂区绿化。乡村绿化,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 富裕新村”为载体,引导农民利用“四旁两地” (村旁、宅 旁、水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 效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 促文明、绿化促致富。道路绿化,凡新建、改建、扩建高速 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 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 35米以上范围内,有 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构建绿色长廊。 “两沿

13、一 环”绿化,加强封山育林,保护原生植被,补植套种珍贵树 种和季相植物,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沿江、环城森林打 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季相明显的森林生态景观功 能的绿色屏障。水土流失治理,在已划定水土流失区域的林 地内,宜林则林、 宜草则草, 加紧造林绿化, 加强封山育林, 严禁任何采矿项目的审批, 禁止一切放牧、 砍伐等一切农事、 林事活动。(三)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创新义务植树履责机制,引导 和鼓励全县干部群众参加植树、认种认养、捐资助绿、购买 碳汇、以资代劳等,探索建立多形式绿化新机制。创新多元 投入机制,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 得利”的原则,并辅以苗木补助措施

14、,引导农民利用“四旁 四地”大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引导企业、个人、其它经 济组织参与县乡道的道路绿化,引导农民在城郊建绿化苗木 基地、乡村森林公园。同时,财政部门要落实绿化苗木补助 资金。创新采伐利用政策,对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林木,经 林业部门核准,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 在保证不影响道路两侧整体绿化的前提下,允许合理、有序 地间伐部分树木。农民个人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上营造的林 木,允许继承和转让。(四)强化保障,提升质量。规划保障, “四绿工程”建设 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建 设规划相衔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切实 提高植树造林成效

15、。苗木保障,县林业和园林部门要按照建 设需要,在水南镇乾滩建立多品种绿化苗木基地100 亩,组织好绿化大苗、 壮苗、名贵苗的生产供应, 严把苗木质量关, 保障“四绿”工程建设的用苗需要。技术保障,县林业和园 林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 把好规划设计关、 苗木准备关、 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鼓励多种带土球的绿化大苗、多 种容器苗、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高起点、高标准地推 进“四绿”工程建设, 确保做到“种一片,活一片,绿一片”, 提高植树造林成效。(五)依法兴绿, 巩固成果。严格执法, 要认真贯彻执行 森 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 、城市绿化条 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

16、管制制度,对 “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 设。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 旧城区绿地率 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落实管护,要按照“谁造 谁管,合造共管”的原则,明确每块绿化地管养的责任单位、 责任人,切实把管养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造一片、养一片、 成一片。农户田间屋旁、山区丘陵的个人造林、联户造林, 实行谁种谁有,由农户自己管养;城市、村镇、园区的造林 绿化,由当地乡镇政府和单位负责管养; 道路沿线造林绿化, 由主管单位负责管养;矿区造林恢复植被,实行谁开矿谁造 林谁管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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