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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学生伤害或疑似伤害事故处置方案(仅供参考)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利益,对学生伤害或疑是伤害事故处理特做如下规定:1、首问负责制。学生家长到校询问学生伤害事故,为避免家长情绪激动,损害学校利益,与教师发生正面冲突,故由行政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第一个接待的行政人员安抚家长,稳定家长情绪,表明学校谨慎处理相关事件。2、调查人员。首问人员与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主管领导或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取得联系,处理调查学生的伤害事故,调查时一般有两人以上。教导处分管领导配合校长室做好教师的调查。3、处理人员。校长室、教导处、班主任教师。4、事故调查程序。家长调查组:(1)询问当事人。询问受害学生和家长情况,做好笔录工作。(2)询问学生证人。教师调查组:(3)同时由教导处分管领导作教师的相应调查,做好笔录。(4)校长室与教导处汇总分析事故原因、性质与程度。事故处理组:(5)学生伤害鉴定学校须由两人以上参与。(6)对教师处理意见,须由校长室讨论决定,由部门分管领导传达实施。(7)学校处理反馈意见及家长对事故处理满意度采集由分管部门领导执行。(8)对事件的发布与新闻单位的答复由校长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