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理论》-精选课件(公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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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总论,邓小梅,公共邮箱:elpm2010 密码:elpm10 我的邮箱:ziki.001,从社会热点感知经济法,丰田召回门 物业税开征/个税起征点 发光猪肉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 房价,学习本课程应首先树立的基本观念及应具备的基本常识,1.什么是法律? 2.权利义务观 3.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4.经济法关于经济的法 5.经济法理论尚未实现“大一统”,教材只是“一家之言”。,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p6-9) (一)中西方经济法的产生 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 亚当斯密凯恩斯 我国: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二)中国经济法的发展历程,1.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确立实行市场经济

2、体制转变过程中的立法实践(1978.121992)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可以作为新兴经济法的代表性起点。,为贯彻新时期的经济方针、政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有重大影响的一系列对外开放法律: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出台之后,又相继制定了外资企业法(1986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在对外开放立法触动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探索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立法有经济合同法(1981年)、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

3、、统计法(1983年)、会计法(1985年)等;资源立法亦已提上议程,森林法(1984年)、草原法(1985年)、矿产资源法(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6年)、水法(1988年)等陆续颁布。,与此同时,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改革开放的经济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1979年)、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980年)、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983年)、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等。,2.从确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到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立法实践(1992今) 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新的

4、经济组织,形成了新的发展模式,与之相应的立法有公司法(1993年)、合伙企业法(1997年)、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乡镇企业法(199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发展市场经济,需要适宜的社会环境,与之相应的立法(包括修改)有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反垄断法(200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产品质量法(1993年)、对外贸易法(1994年)等等;,完善宏观调控,规范、引导企业、行业健康发展,与之相应的立法有预算法(1994年)、政府采购法(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保险法

5、(2009年2月)、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审计法(1994年)、价格法(1997年)、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农业法(199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节约能源法(1997年)、电力法(1995年)、煤炭法(1996年)、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等等。,与此同时,国务院还制定了一系列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

6、年)、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电信条例(2000年)、电力监管条例(2005年),等等。,2001年中国加入WTO前后,先后制定、修正或修订了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文件,包括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等;清理了对外经贸的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这一阶段,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规有: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1997年修正,2008年修订)、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7、2006年)、反倾销条例(2001年,2004年修订)、反补贴条例(2001年,2004年修订)、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2004年修订),等等。,二、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前诸论: 1.肯定说 认为经济法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张大力发展经济法、并建立独立的经济法学科。包括: (1)纵横统一论,即认为经济法既调整纵向的、又调整横向的(至少是一部分横向的)经济关系。从纵横统一论中,后又发展出经济法既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又调整经济协作关系的观点。 (2)纵向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具有经济管理性质的纵向经济关系。 (3)纵向为主、以纵带横论,即认为经济法以调整纵向经济关系为主,也调整一部分与

8、纵向相连的横向经济关系。 (4)企业法中心论,即认为经济法以企业法为中心、为主线。,2.否定说 认为经济法不存在、而且不应当存在,并指责提出经济法引起法律和法学的混乱。包括: (1)综合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是综合的法律领域,涵盖民事的、行政的、劳动的各个方面。言下之意,经济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行政法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属于行政法的一部分。(但另一种经济行政法论认为经济法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行政法的内容。) (3)学科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门十分必要的、独立的法学学科。,(二)新诸论,1.国家协调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

9、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杨紫烜) 2.需要国家干预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李昌麒) 3.统一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潘静成),4.社会协调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协调解决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矛盾以及协调解决与社会整体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矛盾的法律部门。(刘文华) 5.管理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

10、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王保树) 6.管理和协调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徐杰),7.经济管理职能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修正市场运行的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顾功耘) 8.国家调节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漆多俊) 9.运行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国民经济运行法。(刘瑞复),10.调制关系说

11、。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张守文) 11.调整两大关系说。此说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邱本) 12.法部门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公共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部门。(史际春),13.国家为一方主体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主体在各类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朱崇实) 14.互动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规范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市场互动的法律部门。(王全兴) 15.社会整体利益说。此说认为,经济

12、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而规制经济运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宝山),16.增量利益关系说。此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社会化生产中增量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陈乃新) 17.社会性经济关系说。此说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似可概括为社会性的经济关系,即直接影响社会或公众利益的经济关系。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别于其他部门法调整对象的本质特征。(王源扩),基本共识: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计划、财税、金融三大类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国家权力直接干预市场,调

13、节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特别市场规制法。,财政司干预金融市场案,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为了应对国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年8月动用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香港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面。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

14、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关系(货币政策) 市场规制关系(治市纪律),注意: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也直接作用于市场,但与计划时代的行政指令不同在于:前者顺应市场规律,后者则不然。以生产风扇为例:计划时代分配生产任务和购买量,抹杀竞争;经济法则从产品的质量、竞争的手段等方面进行规制。,三、经济法的理论基础,理论基础基础理论 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垄断 公共物品供给不足 负外部性,政府失灵,决策失效 公共物品供给低效率 政府寻租,四、 经济法的地位,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是我国7大部门法之一。

15、 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七大部门,这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七大部门中包含“经济法”。 2008年2月,国务院新闻办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也确认了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1.经济法与宪法: 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 宪法中关于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国家的根本任务、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关于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关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关于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

16、责任制等等,这些规定为经济立法提供了基础。,2.经济法与民法(参考p15) (1)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人身关系。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法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作用:经济法更注重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民法更注重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4)理念:民法注重形式公平,经济法注重实质公平。 (5)调整方法:经济法采取了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调整方法,采取追究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相结合的制裁形式,民法对于违反民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民事制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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