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购车流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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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请指标渠道A: 指定网站(http:/)办理B: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个人申请流程一、登陆【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我想买车】二、阅读细则三、信息确认页面四、短信确认增量指标方式方式一摇号方式二竞价配置数量4000088%4000088%时间摇号时间:每月26日 竞价公告发布时间:每月18日竞价机构组织指标竞价时间:每月25日保证金-按每个申请编码5000元的标准缴付;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当月指标配置时间限定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指标管理机构组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时间每月26日(工作日)摇号结束后公布摇号结

2、果,并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申请增量指标程序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竞价。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申请增量指标满足条件(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

3、小汽车,或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满足条件可获申请编码数量1、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

4、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三)名下仅持有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仅有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2、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

5、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资格审核结果公布时间每月23日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指标有效期6

6、个月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表(个人部分)竞价期数投放指标数有效编码数第一次播报均价第二次播报均价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报价编码数最低成交价成交编码数最低价成交编码最后报价时间成交编码数实际付款指标数(个)(个)(元)(元)(元)(元)(个)(个)(个)(个)2017年第1期29346765284883033835000380632627111:29:31.752293429192017年第2期294966203041632551380003958424023414:44:08.517294929452017年第3期2938718931988342554010042023214709:0

7、1:58.777293829302017年第4期294269393470937150411004439029509:25:52.992294229302017年第5期2945682237354391474230045573181414:01:14.428294529282017年第6期295065453804340269443004675956709:08:06.189295029412017年第7期294266333869440820460004767420011813:21:06.641294229342017年第8期2941697841346427024930051282534814:2

8、4:43.270294129392017年第9期293512016447864755956800585383377013:00:50.827293529302017年第10期29381220545458488716530067408806814:51:37.999293829302017年第11期294111039556125996779200825341162414:27:49.550294129062017年第12期29687675606996592782500951031113:50:36.268296829242018年第1期293455995318356836100007114318

9、1814:58:43.726282825022018年第2期336628093187991993838800449542636313:07:41.561336633422018年第3期295829718262052904756400598326514:51:17.308295829442018年第4期2948243343122434808680007196713113114:59:47.662294829262018年第5期29551820833043365735800071845696114:33:33.348295529122018年第6期2976150583457837863525006

10、37565414:35:42.024297629422018年第7期29671398334775377245100057802402913:54:59.49429672956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摘选)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摇号、竞价方式或直接申请取得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取得更新指标。单位或个人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第五条小汽车指

11、标按使用类型分为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普通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和纯电动小汽车登记。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普通小汽车,是指除前述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小汽车。第二章 指标申请第七条单位或个人需要取

12、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市指标管理机构(下称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八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http:/)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第九条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第三章 增量指标管理第十条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量无额度限制。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

13、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第十一条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竞价。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第十四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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