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创新管理)创新工作思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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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工作思路,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尊敬的黄书记及各位领导:大家好! 近几年来,我院结案数均保持在8000件左右,结案率在95%以上,一直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07年至2009年,调撤率分别为63.48%、66.14%、68.84%;因质量被改发案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8%、0.6%、0.29%;涉诉上访案件分别占结案总数0.4%、0.2%、0.1%。呈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上升,发回重审、改判率、涉诉上访率下降的“一升两降”良好势头。审判与执行工作得到了科学发展,并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下面,我就近几年

2、来的创优创新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一、领导思维创新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新一届党组,始终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创新作为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并针对法院责任集中、权力分散的工作特点,社会高度关注和工作压力大的工作环境,我们制定了“团结一心,创新创优”、“巩固成绩、坚持创新、再创佳绩”等工作思路,对内找准自身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对外探索科学服务大局的有效举措,建立了配置科学、运行顺畅、公开透明的审判工作机,实现了工作上的五个新目标和观念上的五个新转变:实现了工作上的五个新目标:一是实现了队伍建设有新形象;二是审判工

3、作有新变化;三是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四是法庭建设有新面貌;五是司法能力有新提高。实现了观念上的五个新转变:一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克服片面强调法律效果的思维模式;二是最大可能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克服机械追求法律事实的思维模式;三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模式;四是处理好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之间的关系,克服过分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五是在诉讼方式上尽可能公开透明、尽可能对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克服片面强调法官中立的思维方式。二、和谐司法创新(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社会转型期,矛盾与纠纷层出不穷,这些纠纷集中到

4、法院之后,将会带来审判压力,特别是有的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会因小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2007年初,我院与区司法局一起,在反复调查研究、试点论证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法庭为依托,辐射全区的五个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指导民调员调解诉讼前的民商事纠纷,邀请或委托民调员参与诉讼中调解,构建了司法调解向前延伸,人民调解向后延伸的衔接机制,形成了江岸区的大调解格局。我们从四个方面对诉调衔接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明确受案范围,主要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那些事情不大,但会导致矛盾激化的八类民间纠纷案件;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实行免费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

5、,严格定期回访。到目前为止,共指导民调员调解纠纷1570多件,八类纠纷基本达到了“两下降、两提高、两不出、三防止”。“两下降”就是,民转刑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下降;“两提高”就是,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三不出”就是,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社区、较大疑难纠纷不出街、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区;“三防止”就是,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性、防止恶性民转刑命案的发生、防止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诉调衔接机制是我区的首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2008年全市法院系统和司法局系统在我院召开了现场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同志听取了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运用该机制所取得的成绩予以

6、充分肯定。(二)力求案结事了,推行判后释疑制度我们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理念,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在审判各个阶段均适时调解,即使在宣判前也不放弃。我们制定了关于实行判后释疑的若干规定,成为保障审判公正、公开、透明的一道环节。一是在宣判时,向当事人解释对证据的认定、对法律事实的说明。二是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术语或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涉案问题进行说明。三是在宣判笔录上,创新设置了一项提问:“法官是否向你就判决书、裁定书中有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问作出说明或解答?”由宣判的审判人员填写释疑的内容,然后由当事人签字。四是由审判监督庭对判后释疑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判后释疑

7、制度让当事人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感受法官断案的公正性,力争“胜败皆明”,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判后释疑,2007年8月以来,使532件矛盾激化案件准备提起上诉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放弃上诉,有的当事人在宣判时要求重新制作调解协议。经过到我院调研后,市法院也实行了该项制度,并向全市法院推广。三、规范司法创新(一)构建案件流程监控管理体系,实现审判提速近年来,不断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深化流程管理的内容,努力实现案件审判提速。建立审理预警机制,确保案件无超期审理。我们对超期审理采取零容忍,实现零记录。一是全程监控。对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送达、审限跟踪、结案、移送、归档等各个环节

8、进行监控,并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实行全流程跟踪管理,有效改变了过去在案件流转中存在的时间拖延、衔接不当、监督不力、审判资源浪费的现象。二是审限预警。案件审限期满前20日开始预警,局域网上案件登记栏开始显示黄灯,由立案庭下达催办通知书;审限期满前10日,由分管院长下达督办令,防止案件超审限。三是延期控制。对案件的延期进行严格控制。如果有的案件的确需要延期审理的,分管院长只能批三个月,三个月内不能审结的,院长再批三个月,这样客观上增强了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建立“三清理”机制,防止案件出现隐形问题。针对审判中可能出现的隐形超审限问题,每季度对未按期审结、未按期送评查、未按期归档的案件进行“三清理”制度,

9、凭法律文书报结,杜绝未结先报、结案未评以及结案未归档问题的发生,以提升审判效率。(二)构建案件质量评查管理体系,确保案件质效我们倡导“关注每一个细节,把好每一个关口,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司法承诺。用制度来检验民生案件,用质量来彰显司法灵魂。采取多重机制,全方位加强案件评查。实行全方位的评查方式,堵塞评查漏洞。一是关口前移。所有案件在判决之前,法律文书要先予评查,加强了审限管理和裁判文书质量监控,最大限度地杜绝判决前的差错。二是全面检查。对所有审结案件,从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实体处理是否公正,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卷装订是否合乎要求等方面逐案评查。三是重点突破。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上级机关及领导

10、交办、督办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反复缠诉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通过评查制度,案件质量逐年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有一起案件入选全市法院“十佳精品案件”;2009年,有两起案件入选全市政法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十佳案件”。审视司法漏洞,立体式查找办案风险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开展查找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风险点活动,今年来共查找出审判与执行工作风险点35条,并制订了相应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推进法院廉政建设,促进公正执法,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防患于未然,积极探索不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立案阶段开始,依次经过审理、执行阶段,均对案件进行不稳定因素风险评估

11、,预防不稳定事件发生。明确评估范围。风险范围包括八类,一是是否存在暴力冲突;二是是否存在上访倾向;三是是否有矛盾激化倾向;四是是否有重大、疑难、复杂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五是是否有不稳定人员参与;六是是否涉及群体性利益;七是是否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关注;八是是否有其他不稳定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将风险划分为四个等级,一是未发现不稳定因素;二是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三是有较为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四是有严重的不稳定因素。案件承办人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及案件本身确认风险等级,并用星号的多少来确定风险的严重程度。完善应对措施。每一阶段的承办人必须填写案件不稳定因素风险评估预警表,风险评估表随案移送,下一阶段根据上一

12、阶段的风险评估,适时进行综合研判,做到有的放矢,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针对风险等级的不同,根据不同情形,由案件承办人报庭长、分管院长、院长研究;风险重大的,可以报院四周例会讨论,或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采取不同的措施,降低风险,化解矛盾。四、审判方式创新构建三审合一机制,开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局面。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实质上存在“三审分立”的格局。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现行三大诉讼分立的格局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审级管辖不合理、专业审判资源浪费等弊端,影响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整体提升。2008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授权,全省首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我院成

13、立,负责受理本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之外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全市一审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打破了传统的三大诉讼相分离的格局,打造了一个集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于一体的“三审合一”审判新模式。“三审合一”模式运行以来,我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2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1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运行已初显成效。一是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资源优势,提升了刑事和行政审判水准;二是激发了侦查、公诉机关人员的工作信心,增强了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合力;三是培养了专业化的审判队伍,提高了知识产权综合审判能力。今年6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

14、民法院报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我院承办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审合一”研讨会,并有全国32家法院及相关单位的103名代表与会。出席此次研讨会的领导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人民法院报副总编赵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传读,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以及江岸区四大家领导。同时,我们还有幸邀请到全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景川等多位专家学者。这次会议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出发点,多视角地探讨和交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模式和方法,拓展交流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共谋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发展方向,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我们还有更长的路需要走。今后,我们将继续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在提高案件质效上求突破;在强化廉洁公正上花力气。通过不断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我院工作跨越式发展。二一年七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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