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法律知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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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空间法律知识解读,2018年7月,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解读,(一)有限空间的法定概念 暂行规定第二条对有限空间的概念进行界定,并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监总局(现国家应急管理部)确定、调整并公布。 1.这是一个授权性条款,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类型进行列举,原国家安监总局已发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2.所谓“工贸企业”,是指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 为什么只规定这八大行业?因为这八大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的情况相对较多,而且这类企业多数都会忽视有限空间!,*重要提醒,八大行业以外

2、的行业不用开展暂行规定中的相关工作? 否。暂行规定只是在安全生产法基础上的专项性质的细化,其他行业忽视了暂行规定基本原理套路,也会造成不安全因素,依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规规章,肯定可以找到相应条款予以追究法律责任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条文在列举了多数对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的规定时,通常会设置一些通用性很强的条款,在特殊条款之外设置一些一般性条款,这样什么事都逃不出法网。,(二)暂行规定中的法律责任,首先,我为什么从法律责任开始谈起? 事故通常在万分之一以下概率发生,于是九千九百九十九的社会舆论很容易淹没唯一的舆论,如果不是加强培训教育,谁会重视安全? 别看只有万分之一概率,当时空覆盖率分

3、子达到一万时,事故必定发生,而且时空覆盖率分子必定会达到一万。别以为一万是一万年,很可能是一万个月,或一万小时。 企业不重视安全,会影响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法律有意提高企业不重视安全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安法的处罚更侧重事前预防,真出了事故,企业将承担比安法的处罚更重很多很多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而对于企业,对于责任追究的了解,恐怕也是比较关心的!这是底线、红线!,(二)暂行规定中的法律责任,其次,暂行规定中企业违法成本。 1.四种违法行为两步双罚制 (1)四种行为分别是: a.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b.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4、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c.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d.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二)暂行规定中的法律责任,(2)两步双罚制: A.第一步(可单罚): 有上述a、b、c、d所列四种情形的,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B.第二步双罚制: (A)有上述a、b所列两种情形的经第一步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双罚制: *罚企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有上述c、d所列两种情形的经第一步处理,逾期

5、不改正的双罚制: *罚企业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注:(A)、(B)个人罚一样,企业罚数额不一样,(A)要情节严重才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B)不需要情节严重即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A)有上述a、b所列两种情形的经第一步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双罚制: *罚企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有上述c、d所列两种情形的经第一步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双罚制: *罚企业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6、他责任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注:(A)、(B)个人罚一样,企业罚数额不一样,(A)要情节严重才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B)不需要情节严重即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两步双罚制图表,a.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b.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c.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d.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a.b.c.d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a.b.c.d逾期未改正,a.b.c.d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1

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a.b罚企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d罚企业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双罚制(罚企业加罚个人),(二)暂行规定中的法律责任,2.三种违法行为的双罚制: (1)三种违法行为: a.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b.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c.有限空间,(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1.制度层面: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

8、、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 (7)对本企业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8)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2.培训层面 (1)培训课题: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 (2)受训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 (3)培训内容: a.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c.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紧急情

9、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4)形式要求: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注:有限空间培训记录不仅需要符合暂行规定要求,还要符合其他规章通用性的要求:所有安全培训记录都必须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学时、参加人员、培训内容、考核结果。,(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3.作业程序层面: (1)有限空间作业前必经程序: a.作业前审批程序 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 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注:这一审批程序,通常按作业票进行管理。作业方案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b.作业前告

10、知程序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c.作业前现场处置 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d.作业前有害因素排除 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

11、BZ2.1)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有限空间的有害因素包括:缺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等,所以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因为通风检测后经过一段时间又会产生有害因素,必须保证时间上的有效性。 *应记录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并由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2)有限空间作业中程序 a.持续通风: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措施,保

12、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b.紧急撤离: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氧含量浓度低于限值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限值。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c.继续检测: 针对作业场所中危险有害因素 检测方式:定时检测或连续检测。 作业中断: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d.作业要求: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存在交叉作业时

13、,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e.事故处置: 作业中发生事故 立即报警 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施救时,应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4.物资储备层面 (1)针对作业人员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错例:只提供不教育 只教育不监督 纠错:应当提供、教育、监督三者并行。 (2)针对应急救援 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错例:仅仅提供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其余不提供。 纠错:提供范围和数量按照是否达到安全为标准。因为不同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不同,

14、装备器材也必然有各自特殊要求。,(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5.应急管理层面 (1)主要涉及人员: 现场负责人 监护人员 作业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 (2)主要内容: 掌握应急预案内容 定期进行演练,(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6.外包管理层面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 (1)承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 注:资质方面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中规定的需经办理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备案等等,如果国家有对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规定的应该达到规定的条件。比如承包方应当具备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如本课件中“(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的相关内容,以及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规规章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5、等。 (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 两种方式:专门协议或者承包合同中写入专门条款 必备内容: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提示:不仅有限空间承包,其他任何承包都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中有适用于所有领域的一样的规定。,(三)暂行规定中企业义务,(3)本企业(发包企业)义务: 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4)责任承担 本企业(发包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范围内承担直接责任。,(四)暂行规定中职责分配,企业层面: 1.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 2.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6、全面负责。 3.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政府层面: 安监部门: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 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五)安监部门抽查重点,安监部门在对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重点抽查以下事项: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检测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应急救援演练 专项安全培训,二、暂行规定相关法域解读 (一)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法”)相关规定,1.安法第50条 从业人员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注:这和前面的“有限空间作业前程序-告知程序”相类似,多了“事故应急措施”,两个规定要同时遵守。 2.安法第100条 违法外包处罚规定: (1)违法行为一: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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