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采购管理)11-097号A包灯具、灯杆(市政管理局)采购专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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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A、说明B、招标文件说明C、投标文件的编写D、投标文件的递交E、开标和评标F、授予合同第四部分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书附件2:开标一览表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4:产品配置及参数一览表附件5:项目实施及验收方案附件6:售后服务计划附件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10:详细业绩表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委托,就灯具、灯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

2、内有供货、安装、调试、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PC2011144-豫盛华采字GK第097号A包二、招标内容:灯具、灯杆(详见第四部分)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下同)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濮阳市瑞丰园酒店五楼会议室(濮阳市开州路中心广场南门路东)七、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3、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2、必须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3、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

4、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灯具、灯杆项目。2、投标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招标项目的制造商。 3、投标产品要求:“第四部分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所述为投标产品的基本要求,投标单位投标产品应为全新现货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投标单位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投标单位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技术要求未尽事宜。

5、4、投标资料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产品销售及安装的经验和业绩。5、投标报价: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产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验收费及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投标单位在前述内容以外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单独列示说明,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未予列明的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密封投标。未按照标书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单位不以最低价格作为唯一中标依据。 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包他人。如果投标

6、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则流标,招标单位请示有关部门后有权采取其他方式另择时间进行招标。6、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免费保修期,同时应提出故障响应时间。(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7、验收及付款程序:验收:所供产品送达采购单位,经检验、安装、调试后,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及厂商代表验收合格后出具由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付款方式:需方验收供方所交货物合格后出具由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报告,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在收到验收报告十五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5%,其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一

7、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8、买卖合同由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9、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规定时间、需方指定地点。10、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1、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工程师(不超过3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第三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灯具、灯杆项目。 2、定义 2.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投标单位”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向招标机构提

8、交投标文件的专业生产商。 2.3“产品”系指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单位 3.1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有能力提供招标产品及服务,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国内专业生产商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3.2本项目不允许生产商或供货商联合投标。 3.3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

9、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B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一览表(3)招标项目要求(4)投标单位须知(5)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6)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1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

10、有潜在投标单位。6.2招标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前答疑。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机构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按委托方需求有权修改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在开标前将修改书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8、招标文件的补充8.1招标机构有权补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C 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装订成册,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2

11、投标单位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投标书(附件格式1)(2)开标一览表(附件格式2)(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格式3)(4)产品配置及参数一览表(附件格式4)(5)项目实施及验收方案(附件格式5)(6)售后服务计划(附件格式6)(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格式7)(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格式8)(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格式9)(10)投标单位的详细业绩表(附件格式10)(1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单位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单位有能力履行合同。1

12、0.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并对标书文件编写页码,并制作目录。10.3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章。11、 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单位应按“投标单位须知10-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11.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产品配置及参数一览表、售后服务计划等 ( 附件格式1-10)。 注明提供的产品名称、产品参数及性能、数量和价格等。招标文件未列明格式 ( 如项目实施及

13、验收方案等 ), 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编制。12、 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货价( 如“招标项目要求”所述 )。 12.2投标单位应按项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计算该项目投标总价,如果项目投标总价与单价有出入,则以单价累计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每种产品只允许一个报价。12.3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导致废标。13、投标单位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1投标单位资料的证明文件 13.1.1投标单位应提供“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对投标单位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在开标时

14、出具。 13.1.2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3.1.3投标单位有能力履行售后服务所需的维修、保养、供应备件和其他义务的能力。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活动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投标单位应向招标机构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14.3投标保证金应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人民币并采取现金或转帐形式单独交至招标机构。 14.4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提交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5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4.6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

15、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交纳,多退少补。在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采购单位对所交产品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 14.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作赔偿金:(1)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的;(2)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单位因其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4)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15.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单位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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