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铜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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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77.150.30H62GB/T XXXXXXXX再生铜原料R Renewableenewablecoppercopper materialsmaterials(征求意见 2 稿)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市市场场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总总局局中中 国国 国国 家家 标标 准准 化化 管管 理理 委委 员员 会会发布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可直接利用的高品质再生铜原料产品的管理,保护环境,推动产业向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

2、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兴奇金属有限公司、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冶有色博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再生铜原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原料产品(下简称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铜原

3、料及其在流通领域中的回收与国内外贸易。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121.1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铜含量的测定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SN/T 0570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YS/T 482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光电发射光谱法YS/T 483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X 射线荧光光谱法(波长色散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样品 representative sample从

4、整批原料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原料属性特征的少量实物。3.2夹杂物carried-waste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非金属物质,包括木废料、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石块及粒径不大于 2mm 的粉状物等物质,但不包括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3.3水分 moisture在包装、存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附着在原料上的液体。3.4非铜金属non-copper metal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铜及铜基合金以外的其他金属物质,一般包括游离铁、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等。3.5金属铜量 metal copper content单位重量的样品,

5、去除夹杂物、水分和非铜金属后的金属量,以百分数表示。3.6金属总量 total metal content单位重量的样品,去除夹杂物、水分后的金属量(包括非铜金属和金属铜),以百分数表示。3.7涂层、镀层 coated,plated material涂或镀在铜原料表层的涂料或镀层材料,镀层材料一般包括镍、锡、锌、铝、铬等。3.8铜含量 copper content样品直接检测或熔融后样品检测的铜元素含量。3.9金属回收率 metal recycling rate样品经过熔化、凝固所得铸块重量与熔化前样品重量的比值。3.10化学成分试样 chemical composition sample用于

6、检测铜及其它元素含量的试样。3.11开箱检验 inspection with opening box打开集装箱对铜原料进行的检验。3.12掏箱检验 inspection with outing box清空集装箱,对铜原料抽取样品进行的检验。3.13散装检验 inspection with in-bulk对散装运输的铜原料抽取样品进行的检验。4 4分类分类4.1 类别、名称、代号原料的类别、名称、代号见表 1。表 1原料的类别、名称、代号类别名称代号铜线光亮线RCu-1A1 号铜线RCu-1B2 号铜线RCu-1C铜加工材1 号铜料RCu-2A2 号铜料RCu-2B3 号铜料RCu-2C铜米1

7、号铜米RCu-3A2 号铜米RCu-3B3 号铜米RCu-3C水洗铜水洗铜RCu-4铜屑1 号铜屑RCu-5铜水箱铜水箱RCu-6镀白紫铜镀白紫铜RCu-74.2 原料标记原料标记按原料名称、标准编号、代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符合本标准的再生铜原料名称 1 号铜线,代号 RCu-1B,被标记如下:1 号铜线GB/T XXXX-RCu-1B5 技术要求5.1 原料表观特征原料的表观特征见表 2 规定。表 2原料的表观特征类别名称代号表观特征铜线光亮线RCu-1A由洁净、无涂层、无镀层、表面无氧化的纯铜线组成。1 号铜线RCu-1B由无涂层、无镀层、未烧过的纯铜线组成,允许带有导电连接用的纯铜件

8、;表面允许有氧化。2 号铜线RCu-1C由使用过的或经过燃烧处理的旧铜线组成, 允许表面有涂层、镀层。铜加工材1 号铜料RCu-2A由洁净的纯铜管、带、板、棒、线及其他形状纯铜件混合组成。2 号铜料RCu-2B由纯铜管、带、板、棒、线及其他形状纯铜件混合组成。允许含有直径 1.6mm 以上的经过燃烧处理的纯铜线、焊接头及表面镀层。3 号铜料RCu-2C由混杂的各类纯铜制品组成。铜米1 号铜米RCu-3A由洁净、无涂层、无镀层、表面无氧化的纯铜颗粒组成,无其它金属。2 号铜米RCu-3B由纯铜颗粒组成,允许有微量的其它金属,表面允许有少量氧化。3 号铜米RCu-3C由混有涂层、镀层的铜颗粒组成,

9、允许含有微量其他金属颗粒。水洗铜水洗铜RCu-4由经破碎、分选等处理后的纯铜碎料(尺寸不小于 5mm)组成。铜屑1 号铜屑RCu-5由机加工产生的纯铜屑组成。铜水箱铜水箱RCu-6由洁净的、无镀层、无焊接头的纯铜水箱组成。镀白紫铜镀白紫铜RCu-7由表面镀锡、镀镍或镀锌的纯铜零部件、加工余料、铜线(丝)等组成。5.2 放射性污染物原料中放射性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a)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b)原料(含包装物)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Gy/h;c)原料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 300 cm2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不超过 0.04 Bq/cm2

10、,不超过 0.4 Bq/cm2。5.3 夹杂物、水分、金属总量、金属铜量原料的夹杂物、水分、金属总量、金属铜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原料的夹杂物、水分、金属总量、金属铜量类别名称代号夹杂物a/%不大于水分b/%不大于金属总量/%不小于金属铜量/%不小于铜线光亮线RCu-1A0.3-99.799.71 号铜线RCu-1B0.5-99.599.02 号铜线RCu-1C1.0-98.897.0铜加工材1 号铜料RCu-2A0.5-99.599.22 号铜料RCu-2B0.8-99.198.73 号铜料RCu-2C1.0-98.897.0铜米1 号铜米RCu-3A0.3-99.799.72 号铜

11、米RCu-3B0.8-99.299.03 号铜米RCu-3C1.00.398.798.0水洗铜水洗铜RCu-41.0-98.898.0铜屑1 号铜屑RCu-51.01.098.097.0铜水箱铜水箱RCu-61.0-98.597.0镀白紫铜镀白紫铜RCu-70.5-99.599.0a其中夹杂和沾染的粒径不大于 2mm 的粉状物(灰尘、污泥、结晶盐、金属氧化物、纤维末等)应不大于 0.1%。b“-”表示水分含量不大于 0.2%。5.4 铜含量、金属回收率原料的铜含量、金属回收率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原料的铜含量和金属回收率类别名称代号铜含量/%不小于金属回收率/%不小于铜线光亮线RCu-1A

12、99.998.01 号铜线RCu-1B99.097.02 号铜线RCu-1C99.094.0铜加工材1 号铜料RCu-2A99.997.02 号铜料RCu-2B99.094.03 号铜料RCu-2C96.092.0铜米1 号铜米RCu-3A99.999.02 号铜米RCu-3B99.097.03 号铜米RCu-3C98.094.0水洗铜水洗铜RCu-497.094.0铜屑1 号铜屑RCu-597.092.0铜水箱铜水箱RCu-697.090.0镀白紫铜镀白紫铜RCu-797.098.05.5 其他要求5.5.1 原料中不得混有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弹药;5.5.2 原料中应严格限制密闭容器、压

13、力容器和国家法规规定的危险物质,其总重量不应超过原料重量的0.01%。6 检验方法6.1 表观特征原料的表观特征用感官进行检验。6.2 放射性污染物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按 SN/T 0570 的规定进行。6.3 夹杂物6.3.1 原料的夹杂物目视估算质量占比。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6.3.26.3.3检验。6.3.2 称取不少于100kg样品,记录重量M。仔细目测,对样品实施分拣,手工挑出或筛出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粉尘、污泥、结晶盐、纤维末等),称量、记录分离出来的粉状物重量M1,按式(1)计算粉状物占比量(WF),数值以%表示。1001FMMW- -(1)式中:M样品重量,单位

14、为千克(kg);M1粉状物重量,单位为千克(kg)。6.3.3 继续挑出夹杂物。必要时,将样品破碎,将镶嵌在样品中的夹杂物机械分离。称量、记录分离出来的包括粉状物在内的夹杂物总重量 M2,按式(2)计算出夹杂物占比量(WJ),数值以%表示。1002JMMW-(2)式中:M样品重量,单位为千克(kg);M2夹杂物总重量,单位为千克(kg)。6.4 水分原料的水分按附录 A 的规定检验。6.5 金属总量、金属铜量6.5.1 原料的金属总量、金属铜量目视估算质量占比。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6.5.2检测。6.5.2 称取不少于100kg样品,记录重量M。仔细目测,手工挑选出金属铜和非铜金属。必

15、要时,将样品破碎,将镶嵌在样品中的铜与非铜金属机械分离。称量、记录分离出的金属铜重量W3和非铜金属重量W4,分别按式(3)、式(4)计算金属铜量占比量(WT)、金属总量占比量(WZ),数值以%表示。1003TMMW-(3)10043ZMMMW-(4)式中:M样品重量,单位为千克(kg);M3金属铜重量,单位为千克(kg);M4非铜金属重量,单位为千克(kg)。6.6 铜含量原料的铜含量检测方法按照 GB/T 5121.1 或 YS/T 482 或 YS/T 483 规定的进行。仲裁检验,按照 GB/T 5121.1 规定的方法进行。6.7 金属回收率原料的金属回收率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检验。

16、6.8 其他要求原料的其他要求用感官进行检验。7 检验规则7.1 检验流程原料检验应按图 1 的检验流程进行。7.2 检查和验收7.2.1 开箱检验应打开集装箱,进行 5.1、5.2、5.5 检验。7.2.2 掏箱检验应将集装箱内的货物掏出,进行 5.15.5 的检验。7.2.3 散装检验应进行5.15.5的检验。7.2.4 应对收到的原料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双方协商。7.3 组批原料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类别、同一名称或代号的原料组成。7.4 检验项目应对每批原料的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水分、金属总量和金属铜量进行检验。当需要时,还应对铜含量、金属回收率进行检

17、验。7.5 取样方法原料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原料取样规定检验项目取样规定要求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表观特征1.对装箱装运的原料,开箱数量不少于每批次集装箱数量的50%;掏箱数量不少于每批次集装箱数量的10%。开箱、掏箱不足一箱的按一箱计算,最少取1份。2.同批次散装原料,按25t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份数不少于该批次取样单位数量的10%。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最少取1份。5.16.1其他要求5.56.8放射性污染物逐批逐箱检验。5.26.2夹杂物1.集装箱装运的原料,按实施掏箱检验的集装箱内货物质量的 5%以上随机抽取。2.散装原料按 25t 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按一个计算,最

18、少取 1 份。3.每份样品重量不少于 100kg。5.36.3水分随机抽取。 同批次原料选择三个不同的位置分别抽取 1 个试样, 试样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每个试样重量不少于 1kg。5.36.4金属总量1.集装箱装运的原料,按实施掏箱检验的集装箱内货物质量的 5%以上随机抽取。2.散装原料按 25t 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按一个计算,最少取 1 份。3.每份样品重量不低于 100Kg。5.36.5金属铜量铜含量可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样品直接检测,或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试样的制样5.46.6金属回收率随机抽取。每份样品不低于30Kg。5.46.77.6 检验结果的判定检验结果的判

19、定7.6.1 检验结果的数值按 GB/T 8170 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7.6.2 检查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定该批铜原料合格。7.6.3 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其他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不合格。7.6.4 表观特征、水分、金属铜量、金属总量、金属回收率、铜含量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图图 1 1检验流程检验流程来料放射性污染物接受不合格夹杂物其他要求不合格退 运金属铜量金属总量水分表观特征双方协商不合格合格,且需要时金属回收率铜含量不合格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每批原料应附有标签,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b)原料名称c) 原料代号

20、;d)批号;e) 批重;f) 本标准编号;g) 其他8.2 包装原料可以散装、打包或压块等方式供货。碎料宜有包装,包装方式、尺寸和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8.3 运输和贮存8.3.1 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类别的散装铜原料不应混装。8.3.2 原料的运输和贮存应有防雨雪设施。9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所列原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 供方名称;b) 铜原料名称、代号;c) 重量d) 本标准编号;e) 其他。GB/T XXXXXXXX附录 A(规范性附录)水分检测方法A.1范围本附录规定了原料水分的检测方法。本附录适用于原料水分的检测。A.2 方法提要将试样用酒精和清水清洗,加热

21、至固定温度并保温至恒重,测量重量损失计算水分含量。A.3 试验试剂及装置A.3.1 工业酒精(乙醇浓度不低于95%)和纯水。A.3.2 试验装置包括干燥箱(温度可控制在1055)、干燥盘、电子秤(精度0.1g)。A.4 取样取样随机抽取原料样品,重量不少于1.0kg。A.5 试验步骤A.5.1 用工业酒精充分清洗样品,然后用纯水充分漂洗样品。A.5.2 干燥盘在 105恒重后,放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量,记为 m0。A.5.3 将漂洗后的样品放入干燥盘并摊平,称量装有样品的干燥盘重量,记为 m1。A.5.4 将漂洗后的装有样品的干燥盘放入干燥箱中架子上,干燥盘不应与炉底、炉壁接触。干燥箱升

22、温至 105,保温时间宜为 2h。A.5.5 从干燥箱中取出装有样品的干燥盘,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装有样品的干燥盘重量。A.5.6 将装有样品的干燥盘放回干燥箱中,在 1055保温 1h,重复 A.5.5 A.5.6。A.5.7 重复 A.5.5 条和 A.5.6 条至称量结果之差不大于 0.5g,否则应一直重复 A.5.6 条,直至前后两次称量结果之差不大于 0.5g。将最后一次称量装有样品的干燥盘重量记为 m2。A.6 试验数据处理根据式(A.1)计算试样的水分(OHW2),数值以%表示:100mmmm01212OHW(A.1)式中:m0干燥盘重量,单位千克(kg);m1步骤 A.5.3 条

23、中含水试样及干燥盘重量,单位千克(kg);m2步骤 A.5.7 条中最后一次称量的试样及干燥盘重量,单位千克(kg)。附录 B(规范性附录)化学成分试样的制样及金属回收率检验方法B.1范围本附录规定了化学成分试样的制样方法及原料金属回收率的检验方法。本附录适用于原料化学成分试样的制备及金属回收率的检验。B.2方法提要取原料样品,放入熔化炉内,充分熔化,制取化学成分试样,熔液凝固后,所得铸块重量与样品重量的比值,即为金属回收率。B.3试验试剂及装置B.3.1 熔铸覆盖剂和造渣剂。B.3.2 试验装置包括熔化电炉、坩埚、模具、电子秤(精度 0.05kg)。B.4 样样品品随机抽取原料样品。B.5试

24、验步骤B.5.1 取样取样随机抽取重量不少于 30kg 的原料样品 1 份,称重并记录样品重量 Wx。B.5.2 预处理预处理人工分选并去除样品中易分离的夹杂物和非铜金属。B.5.3 熔化、保温熔化、保温将预处理后的样品投入熔化电炉中(单次不能加入完,可在熔化过程继续再加入),加热至 110010进行熔化,保温 5min。熔化过程中应添加适量的覆盖剂(如木炭)和造渣剂(如盐)。B.5.4 除杂除杂待样品充分熔化后,搅拌、捞渣。B.5.5 制取化学成分试样、铸块制取化学成分试样、铸块取除杂后的熔体倒入化学成分试样模具中,制取化学成分试样,称重并记录化学成分试样重量 Wy;剩余熔体全部浇注或随炉冷却至室温后,得到重熔铸块,清除铸块表面的灰尘及熔渣,称重并记录铸块重量 Wz。B.6试验数据的处理按公式(B.1)进行计算该批次金属回收率(WH),数值以%表示。100xzyH)(MMMW(B.1)式中:Mx 样品重量,单位千克(kg);My 铜含量分析试样重量,单位千克(kg);Mz 重熔后铸块重量,单位千克(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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