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6389639 上传时间:2020-06-28 格式:DOC 页数:74 大小:1.2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7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经贸合同)常用买卖合同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依据购销标的物的产业归属和交易内容,常用买卖合同主要指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常用买卖合同是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合同。一、常用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一)产品名称、品种及规格型号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同时要把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产品的名称不要用方言、俗语、习惯名称,以免造成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

2、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门龙铣床、仿形铣床、万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的技术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的要求。根据技术标准,卖方安排产品的生产,买方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写产品质量的责任归属。因此,

3、必须在合同中把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下来,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新编公司必备合同签订与范本全书CONTRACTSIGNATUREANDTHEFORMALOFCOMPANY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1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的质量要求。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4、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检方法和比例。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分别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产品的数量是卖方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

5、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7条、第18条的规定,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

6、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没有规定的,应在合同中写明新编公司必备合同签订与范本全书CONTRACTSIGNATUREANDTHEFORMALOFCOMPANY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2由哪方承担,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如果买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五)产品的运输与交接及交(提)货期限产品的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7、。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合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议执行。需方如要求变更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

8、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产品的交(提)货期限。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执行。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方法: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

9、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货款的结算。合同中要明确规定结算的方式和结算期限。产品的货款,新编公司必备合同签订与范本全书CONTRACTSIGNATUREANDTHEFORMALOFCOMPANY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3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确定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结算方式主要有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三种。用托收承

10、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内,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产品货款的结算期限在合同中也要明确规定。产品货款的结算的早晚,不仅涉及到利息问题,而且对卖方尽快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产品货款的结算地点如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也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七)产品的验收与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产品的验收。为了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必须进行产品的验收。验收方法有三种:凭封印验收、凭现状验收和凭样品验收。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一般应在合同中约

11、定,如无约定,也有三种情况:在装运的时间、地点验收;在目的地时间、地点验收;在装运地和目的地双重验收。验收费用的负担即由谁来支付验收费用。关于验收的费用负担,惯例是:如产品合格,验收费用由买方负担;如产品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货,则验收费用由卖方支付。无论是验收的方法,验收的时间、地点还是验收费用的负担,都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

12、的产品,一般从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新编公司必备合同签订与范本全书CONTRACTSIGNATUREA

13、NDTHEFORMALOFCOMPANY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4(八)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条款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双方认真地履行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分清责任,尽快解决纠纷。但具体问题如违约金的比例要在订立合同时商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将采用何种方式加以解决。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大致有四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请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解决;申请仲裁机关仲裁;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产品交(提)货

14、时间、方式、地点验收检验和检疫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货款的结算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新编公司必备合同签订与范本全书CONTRACTSIGNATUREANDTHEFORMALOFCOMPANY第一章常用买卖合同5二、常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工业品买卖合同(GF20000101)(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交(提)货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质量标准: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新编公司必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