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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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 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

2、图书等), 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可能分为:1 、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仓库用房等。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 括 : 办公设备、投影设备、摄像设备。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办公家具。4、文物和陈列品:指装饰品、展品等。 5、图书:指档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 : 图书、电子图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6 、其他固定资产 : 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 三 ) 固定资产的计价1 、购入、调

3、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 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县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 、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 待确定实际价值后

4、, 再进行调整; 8 、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 ), 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的方法。1、统一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可行的制度,采取科学的方法,把单位固定资产管好,是单位领导的一项重要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总资产的

5、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责。负有保护国家财务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应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2、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归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保管、维修、记帐等工作。3、固定资产的增减必须及时到办公室进行帐务处理,办公室会计登记固定资产的总帐,记金额不记数量。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应按资产清查中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顺序分类进行登记,记数量也记金额。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员(保管员)应登记固定资产台帐或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台帐应金额一致,帐帐相符。4、全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关系到全体干部职工

6、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因此,办公室要会同各科室发动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的有效管理监督机制和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风尚。三、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不能修复使用,或者必须用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予以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固定资产报损报废,一般经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单项固定资产(汽车除外)损失低于2万元的,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意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并报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备案;单项固定资产损失(汽车除外)超过2万元(含2万元),低于10万元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主管

7、部门批准后核销,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单项固定资产损失(汽车除外)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逐级上报,经区财政局批准后核销。五、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人、保管人签字并交保管部门编号后,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底,一份交保管部门,一份连同发票交财务室。使用部门还应将编号纸粘贴在固定资产的明显位置上,以便清查核对。单位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任何财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或变更使用权。干部职工若因工作需要而借用固定资产,需经财产保

8、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财产借用单。非教学所用,原则上不能借用,确有特殊情况需借用的,要限期归还。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准向外出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六、固定资产的清理检查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是否正常,各项制度的执行、奖惩措施是否落实等。清查后,清查小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意见。财务会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报批单调整有关帐户。清查盘点之后,还要及时总

9、结管理经验,查漏补缺,妥善处理和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交接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工作交给接替人员,按规定办理好移接交手续。1、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分管局长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主管部门派员会同监交。2、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点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上还需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移交清册页数、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4、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记录的连续性。5、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凭证、帐簿、报表和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八、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强化考评 1、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应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财产、物资的购置、保管、领用、报废、清查等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有条件的单位可引进计算机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卫生院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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