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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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6】012号 惠州市惠东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6】012号项目名称: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开标日期:2016年5月27日 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 2 页 共 63 页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本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参加开标人员、谈判响应供应商法人网上审核报价、网上提交投标报价、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功能 (此

2、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必须提交电子唱标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谈判活动。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短信提醒,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谈判响应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各(潜在)供应商: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的委托,对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6】012号(二)项目名称: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不分包。(四)本项

3、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一)采购预算:人民币1,924,452.00元,服务期三年。(二)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三、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3、供应商必须具备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资质;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记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二)符合性检查:1

4、、 响应供应商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 响应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3、 响应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4、 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5、 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6、 如果货物类谈判文件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未以进口产品投标的;7、 谈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8、 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响应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9、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四、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08时30分至2016年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二)报名方式: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和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2、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lkj/ 元,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谈判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谈判响应供

6、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四)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谈判响应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系统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系统自动核对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系统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

7、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系统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六)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六、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和方式(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 5月17日08时30分至2016年5月24日17时00分。方式:通过系统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

8、收,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分至10:00时00分。 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在开标会议之前投标签到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没有递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七、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三)开标方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由系统自动开标。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在现场监督下开标。(四)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该项目被授权人)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

9、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和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提交,未在交易平台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五)响应供应商应尽量提早2-3天进行网上投标,避免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和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相关投标行为,以防止因银行线、网络延迟、加密递交时间过长造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2-8828651(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单位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2-8316913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资质;(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采购项目金额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

11、924,452.00元,服务期三年。三、投标总体要求(1)除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或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外,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2)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要求或参照的品牌、型号仅方便描述起到参考作用而没有限制性,技术要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选用品牌、 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投标人应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将其参数列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

12、造成重大影响的, 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4)本采购项目中标注 号的内容为择优要求和条件,不响应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影响综合得分。(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货物服务的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负责本采购货物的制造(或采购)、运输、交货、储存、安装调试、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施工过程的水电、技术使用培训、试运行及包验收通过等工作;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以上工作的一切费用。四、采购需求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惠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3、采购金额及服务期:1,924,452元人民币,服务期三年。 4、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惠东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惠东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位于位于县城环城北路东北侧,总控制面积6966.68平方米,其中已征4023.54平方米,未征2943.14平方米,首期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 (二)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惠东县残疾人综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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