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6328963 上传时间:2020-06-27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5.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发展战略)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_(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为尽快改善我省农村学前教育相对滞后的现状,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文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和谐社会、构建辽宁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以确立农村学前教育管理

2、体制和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为重点,促进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化、规范化和优质化;促进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普遍提高,素质教育得到落实,推动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快速发展。二、目标与任务 我省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目标是:将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0一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合理布局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所)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形成以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所)为骨干和示范,以村办幼儿园(所)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网络,为0一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一)事业发展目标与任务1、到2010年,

3、全省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二年教育,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75,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达到65,95的乡(镇)拥有中心幼儿园(所);逐步开展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到2010年,我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分类区域目标是: 一类地区:占全省41左右的“双高水平”“普九”的县(市、区),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80以上,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所标准化的中心幼儿园(所);开展对0一3岁儿童多样化的早期教育服务,85以上的0一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指导。 二类地区:占全省42左右的“提高水平”“普九”的县(市、区),36岁儿童入园

4、率达到75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所);开展对0一3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75以上的0一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三类地区:占全省1 7左右的“巩固水平”“普九”的县(市、区),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70以上;90以上的乡镇建有中心幼儿园(所);65以上的0一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二)质量提高目标与任务1、到2010年,乡镇中心幼儿园中50以上达到辽宁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3以上达到示范幼儿园标准,成为当地学前教育的培训、指导和教科研中心。 2.到2010年,90以上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具备通过宽带网接

5、入“辽宁省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能力,同步接收由电视网络和互联网传输的优质教育资源。(三)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与任务1、到2010年,基本稳定农村幼儿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2、“十一五”期间,分别按农村幼儿教师总量1、10、20、30的比例,建立省、市、县、园(所)四级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梯队,培养百名乡镇中心幼儿园带头人,不断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三、快速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措施(一)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1、要高度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6、,纳入乡镇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学前人口的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要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在人的终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对科学育儿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二)进一步明确发展和管理农村学前教育的体制和责任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0-6岁一体化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1、省负责统筹制定全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设立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

7、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各市依据省政府的规定,制定本辖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设立并保证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园(所)问题,促进本市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3、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辖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并落实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举办公办幼儿园(所)。负责各类幼儿园(所)的管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本县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均衡发展。4、乡镇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提供办园土地和资源,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落实教师的工资待

8、遇。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对全乡(镇)发挥培训、指导和示范作用,管理指导村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散居儿童教育和幼儿教师培训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工作。村民自治委员会要创造条件举办村幼儿园(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并对家庭婴幼儿教育进行指导。(三)大力发展农村幼儿园(所) 农村要尽快建立起以乡(镇)中心幼儿园(所)为主体,以村办幼儿园(所)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网络。1、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所)的建设规划,每年新建和改扩建一定数量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所),使其达到标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要优先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所)。

9、2、鼓励村民委员会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所),不断改善幼儿园的条件,使之不断向标准化迈进,以满足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现有幼儿园(所)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利用环境和人力资源优势,定期对散居儿童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贫困和偏远地区要有目的、有计划、因地制宜地采取季节制、活动站、巡回辅导站、游戏小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散居儿童教育,使大多数儿童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对布局调整中出现的暂时性闲置幼儿园(所)资源,必须严格控制转制为经营性开发,应优先安排用于本区域3岁以下儿童活动基地或学前儿童活动场所,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公益性。 (四)加强对农村幼儿园(所)的管理

10、1、农村幼儿园(所)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学前教育的部门审批,先审批后办园,未经审批和备案的一律不得举办幼儿园(所);同时实行定期复核审验制度,未经审批和登记擅自招收儿童或被注销登记后仍继续招生的,要予以取缔。2008年前全省取消农村小学举办的只招收学前一年儿童的学前班。现已存在的学前班,要向独立的二年或三年制幼儿园(所)过渡。2、学前儿童入园(所)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确因布局调整等原因造成儿童入园(所)困难需集中接送的,要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审验和准驾手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安全防范意

11、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五)落实农村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素质1、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聘任制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园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等方面同小学教师同等待遇。2、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列入乡镇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所需教职工编制在本乡镇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用于解决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享受当地中心小学校长同级待遇。3、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

12、园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德为首、面向全员、突出骨干、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实施“新理念、新纲要、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开展“十一五”农村幼儿师资队伍的全员、分层培训。要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保障经费,落实培训计划,建立省、市、县、园(所)四级培训网络,推进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贫困地区的幼儿教师要实行免费培训。4、开展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百名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分别按照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1、10、20、30的比例,逐步建立我省农村幼儿园(所)骨干教师梯队。(六)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1

13、、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照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开展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克服“小学化”倾向,防止“应试教育”消极因素向学前教育渗透。 2、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环境资源和乡土材料,为儿童创设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兴趣和多方面发展需要。使儿童在活动中建构知识,在游戏中开发智能,促进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为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加强对幼儿园教育科研和实验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各种实验及教科研项目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严格禁止违背学前教育规律或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实验和活动。3、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对农村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指导作为工作的重点,

14、建章立制,确保教研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指导,提供教育教学咨询、信息服务与技术帮助。在教育教学评优等活动中,要对农村幼儿园给予适度倾斜。4、开展城市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所)“手拉手”“结对子”等帮扶活动,发挥城市幼儿园(所)教育资源优势,支援乡村幼儿园(所),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七)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经费。从2008年起省建立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鼓励和补助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多种办园模式共同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率、入园率逐年提高的县、乡镇及幼儿园。

15、各市、县也要配套建立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拨等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所)的建设。2、建立学前教育的扶贫帮困制度,安排一定资金,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以促进教育的公平。(八)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1、要把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纳入到各级政府督导评估体系之中,作为对各级政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对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地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中,要将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建设率和达标率、经费投入、幼儿教师待遇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指标纳入其中一同督导。对实施本计划中做出显著成绩、评估验收达标的县(市、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依据辽宁省关于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意见(辽政教督发2007008号),开展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形成督导通报,向社会公布,向上级政府报告。通过督导,强化政府的责任,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