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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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附件1-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的实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户成员收入水平。2010年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生猪、奶牛、家禽和蔬果等专业合作社,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大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成员

2、教育培训,使所扶持的合作社与同类的合作社相比较,在产品的商品率、优质率、产品竞争力以及成员收入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高。通过示范项目的影响和带动,引导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内生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二、项目内容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 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从农业部和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择优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

3、管理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转变扶持方式,发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的导向作用。1申报条件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符合以下条件:(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2)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

4、高出30%以上。(4)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5)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志认证。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或博览会奖项等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2奖励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对每个列为补助对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使用方向:(1)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仓储、冷藏、冷

5、链运输、加工等设施以及购置相关加工设备等;(2)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包括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3)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包括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本社产品,或者在城市兴办本社连锁直销网点,举办或参与产品展览展示等市场营销活动,购置信息设备。3申报数量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数量5-7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项目数量2-3个。各地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以上限额。三、申报程序1省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会同计财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指

6、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省级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中,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确立项目建设内容,填报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1-1)。2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名后,留存1份,将其余4份送当地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留存1份,将其余3份上报省(区、市)主管部门。3省级主管部门在申报数量限额内组织审核、筛选和排序,提出项目建议,连同项目申报书,以财(计财)字文件分别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1份)和财务司(1份)

7、审核。具体办法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45号)及本指南制定。四、有关要求1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按以上程序报送项目申报书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本社章程。(2)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成员名单。(3)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4)2008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5)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志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执行的生产质量安全标准文本,获得的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表彰的相关文件等

8、。2省级主管部门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专业合作处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刘洋、王邱驰联系电话:59193170,59191874附件1-1-1: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项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 系 人:主管部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 系 人:填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一、2004年以来承担“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执行情况(未承担执行过2004年以来“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的,不需

9、填写此项)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三)项目内容及金额(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本组织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三、本组织有关情况(一)成立和发展过程(二)法定代表人身份(指在本组织之外所从事的职业及职务,如农技中心主任、农技推广员、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或农民所办企业代表等)(三)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成员人数和分布(四)本组织业务范围(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产业发展情况(六)本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指

10、认证、奖励、地方政府扶持等)(七)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四、县级主管部门情况五、人员分工姓 名性别住址或工作单位在本组织中的职务项目分工联系电话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项目内容合计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其他支出小计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交通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建其他资本性支出合计七、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经济分类汇总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支出内容及数量支出标准合 计-项目单位账 户收款单位:

11、(本组织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账 号:八、申报意见表项目单位意见 本组织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经认真审核,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书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同意推荐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项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备注 附件1-1-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表申报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手机号码成员人数网站网址注册登记部门产品商标名称注册登记时间主要业务范围成员出资总额(万元)主要服务内容从事何种产品加工分类 包装 加工 贮藏 运输 产品主要销往地区本县 本地市 本省 省外 境外 基地、产品获得何种认证获得哪级名牌产品是否制定实施生产质量标准是否从事营销活动2008年底资产总额(万元)出资情况出资人数2008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货币出资金额(元)2008年可分配盈余总额(万元)非货币出资金额(元)2008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2008年出资分红总额(万元)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账号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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