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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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工程 合同编号: * 2014 年 12 月 16 日 - 1 -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2 招标方: 招标人地址: 3 招标文件及图纸押金: 4 承包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 踏勘、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 联 系人: 7 答疑时间: 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均请在答疑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投标人。 联系人: 8 标书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 联系人: 9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 2 - 10 投标费用:投标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 3 - 二、综合说

2、明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括: 4.招标范围: 主体工程( 1# 楼、2# 楼、3# 楼、4# 楼、5# 楼、6# 楼、7# 楼、# 楼、# 楼、10# 楼) 地下部分及地上部分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项目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根据设计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图纸中的项目内容(基础 土方开挖、回填由发包方负责,不计入投标报价内),发包方机械挖土至基础设计底标高向上 预留 10cm ,该预留 10cm 的土方由承包方负责人工清土。 (2)普通装饰工程:墙面完成至抹灰层,地面完成至地热面层压光。 (3)电气工程:施工图中除从市政引进的高压电缆、变压器、高低压配

3、电屏、备用电源 发电机组及低压配电屏以及至各楼宇各电表箱电表的安装工程外的所有安装内容(包括所有管 线预埋、孔洞预留、封堵等) 。 (电气是否另行发包由公司决定) (4)消防工程:由发包方另外发包,但施工图中所有穿线管预埋,孔洞预留由消防承包 方负责完成。 (5)给水工程:施工图中除市政供水管网至地下室内墙侧接驳点的安装工程及消防工程 和给排水泵成套设备由招标方代购外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套管预留、预埋、孔洞预留、封堵 等) 。给水设备由总包安装。 (6)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接驳点对接并接入地下室水池或水箱并安装引向各用水网点, 户内给水管道安装按图施工,卫生间洗脸盆用水点从地面引上0.30 米止

4、,各户应安装阀门一 个,水卫、洁具均不安装。 (7)电梯电源于本楼宇屋面电梯机房接驳点接入,上级电源由电力公司供电工程安装至 顶层计量表箱包括计量表的安装, 再由电气承包人从计量箱至双电源箱再至电梯控制箱引接入 电梯机房并按施工图设计安装要求执行。 (8)弱电工程:按施工图设计要求预埋、桥架安装(包括闭路电视、可视对讲、五方对 讲、监控等);网络电话的预埋及安装由佳木斯联通公司负责完成,不计入投标报价中。 (9)排水工程:按施工图的所有内容应按防冻标准执行,排水管至室外的应伸出1 米(以 建筑物外侧为计算点) 。 (10)电梯井按施工图结合电梯厂家土建施工图要求施工,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由发包方负

5、 - 4 - 责。 (11)暖通工程:施工图中所有内容应按防冻标准执行,主体供暖管道至室外的应伸出1 米(建筑物外侧为计算点) ,若与二次管网在地下室驳接的,即主体供暖管道从单元井道伸出 与二次管网阀门对接。 (12)燃气工程:由专项设计施工。 (13)所有洞口的封堵均由总承包方完成。消防,燃气,强弱电,桥架,供水,供热二网 所造成洞口封堵由总承包方完成,造价计入合同内。 5.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含税总价包干。 6.保修要求:按合同约定。 7.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确保合格以上等级。 8.工期要求:总工期 201年 4 月 1 日开工至 201年 10 月 30 日竣工

6、,总工期为 545 天。 节点工期要求: 基础至 0.000 为 201年 4 月 1 日至 201年 5 月 24 日。 主体四层封顶完为201年 6 月 24 日。 3 主体结构封顶为2016 年 10 月 13 日。二次结构(砌筑)完成至九层以下。 4 201年 10 月 20 日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含内业) 。 本合同所述工期为绝对工期, 是总承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业主施工 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后,确保实现的工期。双方明确,除业主事先书面同意 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 9.现场施工条件: 9.1 施工道路:已开通。 9.2 施工用

7、电:招标人提供用电接驳点为变压器旁动力柜(机房由投标人提供),电费由承 包人承担。 9.3 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打井抽地下水,并承担所有费用。 9.4 施工现在人员办公、住宿、厨房、食堂、值班室等临时用房由投标人建筑,使用的材料 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有关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三、投标条件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为一级 2.必须配备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种管理人员。 - 5 - 3.具有在北方施工经验、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劳务队伍。 四、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须知;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 (3) 投

8、 标书及附件;(5)设计图纸。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承包方式:含税总价包干。 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下列各项费用: 土建工程: (1)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材料 单价暂按佳木斯市2014 年上半年造价信息执行; (3)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用措施费3.63%,企业管理费16%,利润 20%,安全文 明施工费 2.20%,规费 3.8%,税金 3.48%。 (4)依据黑建造价【 2015】1 号文件基础人 工单价 53.00 元/ 工日计取, 78 元/工日调整。 装饰工程:(1)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

9、修工程计价定额; (2) 材料单价暂按佳木斯市2014 年上半年造价信息执行; ; (3)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用措施费2.86%,企业管理费16%,利润 20%,安 全文明施工费1.07%,规费 3.8%,税金 3.48%。 (4)依据黑建造价【 2015】1 号文件基 础人工单价 53.00 元/ 工日计取, 78 元/ 工日调整。 安装工程:(1)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 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材料 单价暂按佳木斯市2014 年上半年造价信息执行(3)2010 年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用措施费2.82%,企业管理费14%,利润 10%,安全文明 施工费 1.76%,规费 3.8%,税金 3.48%。 (4) (4)依据黑建造价【 2015】1 号文件基础 人工单价 53.00 元/工日计取, 78 元/ 工日调整。 关于人工费约定:人工单价53 元/ 工日基数执行,合同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人工费调整参照依据黑建造价【2015】1 号文件 78 元/ 工是调整进行补差进 入总造价中,在工程期间发生的政策性文件人工费调整将不再计算。 3、投标预算材料价暂按佳木斯市2014 年上半年

11、造价信息执行,如下发佳木斯新材料 信息价按新价格进行调整一次性进入投标造价 4、材料、机械费(包括机械费中的人工费)不予调整。 5、洞口封堵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 6 - 6、 规费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计取标准及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的实际等级 标准执行, 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此 项目费用。外省企业应取得并提供本地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书后方可计取规费。 7、本工程招标实行含税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及合同外工程按招标文件中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 考虑并包括以下风险。其

12、它政策性调整不作为变更范围。 7.1 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市场价格的波动。 7.2 运输成本的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部门的运价调整、政府因重大活动而采取的交通 管制而导致的增加成本) 。 7.3 非甲方原因而导致的现场施工条件的改变。 7.4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能够合理预见的其他各种风险因素。 7.5 对本工程所发生越冬维护时所发生的费用及远地施工费均已综合考虑在浮动率内,不 再另行计费。 7.6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早强剂、抗裂剂、膨胀剂、及其他外加剂的费用已综合考 虑在浮动范围内,不再另行计费。 8、工程价款调整 双方明确,若遇以下情况且仅限于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工程

13、价款予以相应调整: (1) 、 施工过程中,若发包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及范围以外增加承包方承包项目的, 增加项目的价款计算方法,按本补充协议第五条第2 款“计价依据”标准,以及承包方投标时 的工程款优惠承诺进行另行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包方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施工图纸及设计等实行调整,承包 方必须接受且按该调整执行; 双方同意根据现场签证资料及调整后的内容,且按照承包方投标 时的工程款优惠承诺, 并结合投标预算相应子目同增同减。如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相应子目结算 时则按本补充协议第五条“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3)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等合同外内容由承包人申报后按当月20 日报

14、送发包人审核,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每月30 日内完成确认后并入工程竣工结算,并按总价(不含税金)执 行下浮计算。但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等合同外内容均不进入月进度拔款。 (4) 、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伍仟元以下的)均一次性包干,仅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也不参与总价浮动。 9、主要材料: - 7 - (1) 、材料商砼由甲方自行采购不进优惠下浮业主不再支付采保费,甲方采购的商砼需经 商砼厂家与乙方签字盖章认可后按实际结算价格当月扣回,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2) 、其它材料为甲方指定品牌认质材料均参加优惠下浮。 (3) 、 可调单价的材料: 可调材料价格的材料范围为结构用钢材、钢筋 (含二次结

15、构钢筋) 。 除此之外,从投标报价至工程整体竣工期间,其他建设工程要素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如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信息价波动幅度在10 %(含3%)以内的,不调整结算价; 波动幅度超过 10%(不含3%)的部分按照甲方物供采价作为调整的依据,承包方无条件认可甲 方材料认价。 (2) 、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发现某些材料 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发包方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更换。 (3) 、本工程主材及部分材料发包方均已指定品牌规格(详见附件),承包方应严格按发 包方指定的品牌规格进行采购,若在施工中确实采购不到规定或指定的设备、材料可选择同等 档

16、次的设备、材料,但必须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4) 、承包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提供样品并经双方确认签封 保存,所有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报经发包方按照双方签封的样品进行核对确认后方可投入使 用。 (5) 、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向发包方(监理单位)代表提交有关质保资料、合格 证明等,没有质保资料、合格证明等的材料、设备、构件不得投入使用。所有材料、设备和构 件等应经承包方自检合格并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0、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 、工程进度款 第一次拔款为:主体一次结构基础至0.00 完工后拔付工程量完成的60%,2 以后 每月 30 日申报工程进度完成量次月15 日前进行扣除甲供材料款后按60%拔款,至主体一次 结构完成为至 3 主体一次结构封顶后每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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