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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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1.1 一般规定1.1.1 本章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型空港航站楼、铁路客运站、城市公共轨道交通站、社会停车场等交通建筑。1.1.2 智能化系统的功能要求:1 应满足各类交通建筑运营业务的需求。2 应为高效交通运营业务环境设施提供基础保障。3 应满足对各类现代交通建筑管理管理信息化的需求。1.1.3 交通建筑智能化可按本标准附录H配置。1.2 空港航站楼1.2.1 通信接入设备系统应满足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安全等驻场单位的语音、数据的通信需求。1.2.2 电话交换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采用所归属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远端模块的虚拟交换网方式或自建用户交换机的

2、方式,实现用户内部电话交换功能;2 应建立相对独立具有生产调度功能的内通系统,系统应支持航空业务生产调度运营的需求和本地广播功能需求,支持广播系统实现本地广播功能的内部通话机音频应满足带宽需求,系统终端话机应配置在值机柜台、离港柜台、安检柜台和边防柜台与运营相关的部门。1.2.3 信息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大中型航站楼宜采用三层网络结构,即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方式;小型航站楼宜采用两层网络结构,即核心层、接入层方式。2 离港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系统。3 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专用网络系统。4 其它智能化系统宜共用网络系统。1.2.4 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海关、边防、公安、安

3、全和行李分检等部门宜独立配置。2 安检信息机房应与覆盖X光机信息点相对应的区域配线机柜建立光缆连接。3 应支持电话、内通、离港、航显、网络、商业、安检信息、泊位引导、行李控制等应用系统。4 宜支持时钟、门禁、登机桥监测、电梯、自动扶梯及步梯监测、建筑设备管理等多应用系统的信息传输。1.2.5 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宜包含机场内集群通信等应用需求。1.2.6 有线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节目源应包含航班动态显示节目。2 配置在候机厅、休息厅等处电视机电源宜采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集中控制电源开启。1.2.7 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人工、半自动、自动三种播音方式,播放航班动态信息或其它相

4、关信息,自动播音应采用语音合成方式完成。2 国内航班应采用普通话与英语两种语言播放信息。3 国际航班应采用三种语言以上(含三种语言)播放信息,宜采用普通话、英语和目的地国的语言播放信息。4 航站楼广播宜采用本地广播方式。5 广播区域划分宜按最小本地广播区域划分。6 宜配置背景噪声监测设备。1.2.8 航班信息综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信息集成的信息源应包括各航空公司、空中管制中心、国际航空协会、航空固定通信网所提供的各类信息。2 应完成季度航班计划、短期航班计划、次日航班计划。3 应向需获得航班计划的系统发布送信息,应按时发布次日航班计划信息。4 应及时修正日航班计划并即时发布修正信息。5

5、应统计、存储、查询日航班计划数据并形成报表。6 应完成机位桥/登机门分配,到达行李转盘分配,值机柜台分配与出发行李分检转盘分配功能。1.2.9 时钟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校时。2 主机应采用一主一备的热备份方式。3 宜采用母钟、二级母钟、子钟三级组网方式。4 母钟和二级母钟应向其它有时基要求的系统提供同步校时信号。5 航站楼内值机大厅、候机大厅、到达大厅、到达行李提取大厅应安装同步校时的子钟。6 航站楼内贵宾休息室、商场、餐厅和娱乐等处宜安装同步校时的子钟。1.2.10 安检信息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交运行李、超规交运行李、团休交运行李和旅客手提行李,应经行李专用X光

6、机设备检查,所查验的图像应提供本地辩识和中心控制机房辩识。2 旅客过安检通道时应摄录贮存旅客肖像信息,应将肖像信息传送至离港系统。1.2.11 泊位引导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航站楼的每一个固定登机桥位应安装泊位引导设备。2 泊位引导设备应自动引导飞机停靠在正确停机位置。3 在紧急情况下应通过手动按钮引导飞机停靠在正确停机位置。4 泊位引导终端设备应与活动登机建立工作互锁关系。1.2.12 离港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值机大厅通过离港终端应完成旅客的登机办票和行李交运工作。由登机牌打印机打印旅客登机牌,由行李牌打印机打行李交运牌。2 应将旅客的值机信息传送至安检信息系统。3 应将旅客的交运行李

7、信息传送至行李控制系统。4 在候机大厅离港闸口应有登机牌阅读机对旅客登机牌进行登机确认。宜采用离港工作站调用安检信息系统提供的旅客肖像信息进行旅客身份确认。5 应完成配载平衡工作确保飞行安全。1.2.13 航班动态信息显示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值机大厅应提供引导旅客值机的值机航班动态信息。2 值机柜台上方应提供值机航班信息。3 中转柜台应提供中转航班动态信息。4 候机大厅应提供出发候机航班动态信息。5 到达行李提取厅应提供引导行李转盘航班动态信息。6 行李转盘应提供本转盘到达行李的航班信息。7 行李分检大厅每条出发行李转盘上应提供在本转盘出发的行李航班信息。8 行李分检大厅到达行李转盘上应提

8、供在本转盘到达行李航班信息。9 到达接客大厅应提供到达航班动态信息。1.2.14 登机桥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对登机桥靠桥和撤桥进行临近和管理。2 应对登机桥状态进行监测,应对故障进行报警记录。3 应对登机桥运行号数进行统计报表和分析。4 应与泊位引导系统建立工作互锁的功能。1.2.15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对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工作状态进行监视,故障报警记录的功能。2 应对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运行参数进行统计报表分析。1.2.16 商业经营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对货物的进货、库存、销售进行管理。2 应具有数据查询、维护、监管和统计报表

9、的功能。3 应与银联联网,应信用卡消费和多种货币结算。4 应与海关联网,海关应监控免税商品的销售数据、上架数据和库存数据。5 系统终端应安装在商场、餐厅和娱乐等。1.2.17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航站楼功能复杂,设备可靠性要求高,人群密集,客流变化大,建筑空间大,相应能耗较大等特点糟糕确定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功能。2 应结合航站楼内办票厅、候机厅、到达厅等不同区域的空间及空调特点,选择合适的控制技术。3 应根据不同区域空调的送风形式及风量调节方式进行送风控制,同时要针对公共区域客流量变化大的特点,特别重视根据空气质量进行新回风比例控制,提高室内综合空气品质,体现人性化服务质量

10、。4 应根据建筑及相应公共服务区域的采光特点、室内照度、室内标识、广告照明进行监控。5 应能接收航班信息,并根据航班时间实现对相关场所的空调、照明等的控制。6 行李传输系统的运行监测。7 航班显示、时钟系统电源、安全检查系统电源、机用电源、飞机引导系统电源等的监测。8 停机坪高杆照明的监控。9 对航站楼内各租用单元进行电能计量。1.2.1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1.2.19 较大规模的机场航站楼等区域内宜建立机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3 铁路客运站1.3.1 通信接入系统应考虑铁路专用通信网的接入。1.3.2 信息网络系统应支持旅客引导显

11、示系统、列车到发通告系统、售票及检票系统、旅客行包管理等专用系统的运行。1.3.3 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系统的语音合成设备应完成接发车、旅客乘降及候车的全部客运技术作业广播。2 应按候车厅、进站大厅、站台、站前广场、行包房、出站厅、售票厅以及客运值班室等不同功能区进行系统分区划分。3 应具有接入旅客引导显示系统、列车到发通告系统等通告显示网的接口条件。1.3.4 时钟系统应提供与车站中央管理系统集成的接口。1.3.5 旅客查询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视问询系统值班台应接入现场任一问询亭进行人工或半自动应答作业。2 应具有多处问询亭同时占用时排队等待处理功能。3 多处问询亭平行作业时应互不

12、干扰,任一问询亭被任一值班台接通后不再接入其他值班台。4 电视问询系统或多媒体查询系统应在进站大厅、各候车厅、售票厅、各行包房等地点配置旅客查询终端,并应配置无障碍旅客查询终端。1.3.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能为旅客提供综合性信息显示服务及进行宣传活动,同时也能作为引导显示系统和客运组织作业的辅助显示设施。2 显示屏应设于进站大厅、出站大厅、车站商场和餐厅等旅客集中活动场所。1.3.7 旅客引导显示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动态信息显示的功能。2 进站集中显示牌应明确显示列车车次、始发站、终到站、到发时刻、候车地点、列车停靠站台、晚点变更、检票状态等信息。3 候车厅牌应

13、显示列车车次、开往站、到发时刻、列车停靠站台、晚点变更和检票状态等信息。4 检票口牌应显示列车车次、检票状态和发车时刻等信息。5 站台牌应显示列车车次、到发线路、到发时刻、开往地点和晚点变更等信息。6 出站台牌应显示列车车次、始发站、到发时刻、列车停靠站台和晚点变更等信息。7 天桥、廊道牌应显示列车车次和列车停靠站台等信息。1.3.8 列车到发通告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在客运站运行过程中需要列车到发通告信息的场所配置接收终端或联网工作站。2 列车到发通告系统应在广播电台、客运总值班室、列检值班室、行车室、客运值班员室、售票室、值班站长、客运计划室、检票口、到达行包房、中转行包房、出发行包房

14、、上水工休息室、国际行包房、客车整备所、机务运转值班楼和环境卫生值班室及其他必要的相关处所配置接收终端或联网工作站。3 列车到发通告系统主机应预留与上一级行车指挥信息系统联网的接口条件。1.3.9 自动售检票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配置售票窗口对讲及票额动态显示设施。2 检票终端应有脱网独立工作的功能。1.3.10 旅客行包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按票号、收货人、收货单进行到达行包查询,通告的功能。2 应具有自动计算保管费、搬运费、打印收费单,并应具有结帐、打印报表及整理库存量、打印库存清单、打印过期行包清单与催领单等功能。1.3.1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

15、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1.3.12 较大规模的铁路客运站,宜建立站内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4 城市公共轨道交通站1.4.1 智能化建筑各系统应按线路划分,配置分线的中央级和车站级二级监控系统。1.4.2 宜配置智能化集成系统。1.4.3 宜配置应急联动系统作为中央级控制系统的备份。1.4.4 应建立包括机电专业和通讯专业在内的各专业系统集成的主控系统,实现地铁分线各专业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1.4.5 有线通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满足公共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和管理方对列车运行、运营管理、时钟同步、无线通信、公务联系和传递各种信息交换与传输综合业务的需要。2 应具有实现中央级控制中心与车站及车辆段、车站与车站之间信息传递、交换的功能。3 应能迅速、可靠地传输语音、数据和图像等各种信息。4 具有网络扩充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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