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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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cnshu, 加入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我院的固定资产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方便快捷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医疗以及生产、经营,减少闲置浪费,防止流失、损坏,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办学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备字199714号)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字20009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及

2、分类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1、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一年以上的。2、单价虽不满以上起点,但符合下列条件:(1)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如图书、家俱等;(2)与已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财产系同品种、同规格的。3、房屋、构筑物及模型。4、土地、植物。5、文物及陈列品。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含捐赠、自制、联营、合资投入院办企业的设备等)或使用何种经费(含纵、横向科研经费、科技开发经费、各部门创收等)购置的固定资产,凡产权属于学院的,都要纳入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

3、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职工食堂用房、附属医院用房、招待所用房、中小学幼儿园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纪念碑或塑像、水塔、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2、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分析测试仪器、体育器械等。3、一般设备: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的家具、交通工具等。4

4、、文物及陈列品: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5、图书: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和下属其他单位阅览室、资料室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6、其他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各类中的固定资产。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要贯彻“统一领导、归口采购、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实行院、处(系、部、室、馆、中心等)和实验室(工厂、科室)三级管理。第六条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院一级机关及教辅和直属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

5、施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帐、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清查、评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管理及检查工作;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5、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根据各单位的固定资产配备需求,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配备预算,并按计划监督管理各归口管理单位的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登卡、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对学院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价,并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7、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处级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选任一

6、名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品行端正的干部作为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处系一级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学院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本单位新一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计划,定期向资产管理处报告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3、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入帐、登卡等工作;4、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对实验室(科室、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工作;5、负责保管和维护本单位的仪器设备;6、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领用、上交、报废、丢失的有关手续;对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并报告丢失损坏的原因;7、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调出或退休时的

7、财产清理与收缴工作。第八条 实验室(科、室、工厂)为固定资产三级管理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对所占用的固定资产直接管理,并确定一名道德品质好、技术熟练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帐、卡。实验室一级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好院、处(系)的规章制度,制订本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2、负责本室固定资产的卡片登记及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3、负责制订本室的仪器设备操作规则、维护保养制度、丢失损坏赔偿办法等,并予以落实;4、负责定期向处(系)报告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定期清查,防止损坏和流失;5、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新进设备的验收、调试工作以及设备的维修工作,提交设备报损、报废建议。第四章 固定资

8、产的购置、验收及入账第九条 固定资产购置全院固定资产的购置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保证重点的原则,把资金使用在最急需、最能发挥办学效用的事项上。资产管理处必须在年初编制好全年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学院批准后的项目列入财务预算,然后委托各分类归口单位组织实施。1、立项: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前,必须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其程序如下。(1)申报:各单位需购置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到资产管理处领取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申报书。经过本单位严密论证后,认真填写项目立项文本,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可行性报告,交资产管理处。购置五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需书面写出申请报告,交资产管理处。(2)会审:分类

9、归口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提出的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核。具体项目由如下单位会审: 基本建设项目由基建处负责; 教学仪器、实验、科研设备的配置由实验中心负责; 教学一般设备的配置由教务处负责; 后勤服务一般设备的配置由总务处负责; 图书的采购由图书馆负责; 办公设备的配置由党院办负责;经论证和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后,交资产管理处。(3)预算审批:资产管理处将经过会审和论证后的项目进行汇总后,与计财处一同协商,根据年度经费状况,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学院预算审批会议研究审批。(4)由于特殊原因(扩招学生、职能变化或新成立单位等),在年初没有预计到,未列

10、入财务预算的事项,但确实因工作急需,必须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按照以上程序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如下:凡预算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需报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后审批;凡预算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需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审批;凡预算在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长审批;凡预算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的主管院长审批。2、采购:预算下达或立项后,可分类由归口单位组织实施,资产处、计财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要参与采购的全过程。具体采购单位实施如下:(详见归口管理表)(1)土地:由资产处组织实施;(2)基本建设和成套建设项目:由基建处按基建审

11、批程序办理,并负责实施;(3)一般设备与教学专用设备:根据归口管理原则,由教务处、总务处、党院办按照学院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4)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由自制单位写出技术设计文件,经技术审查,相关部门会签,报院领导批准后,到资产管理处备案,由该单位组织实施;(5)图书:图书馆藏书,由图书馆组织实施; 3、采购程序:凡5万元以上的购置事项,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5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购置事项可采取招、议标方式进行;2万元以下的购置事项由资产管理处与使用单位共同采购。招、议标方式按照学院规定执行。第十条 验收所有的固定资产,在办理报销手续前,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验收,并严格验收手续。验收程序按学院规定

12、执行。1、一般固定资产在一周内,大型精密仪器(单台件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进口仪器设备等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资产管理处必须组织使用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逐项检验,并将主要技术资料定期移交档案室存档。2、土地、机电设备、房屋及构筑物,归口管理部门需在购置或竣工后三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验。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单位,要列出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协同有关部门予以估价后,办理入库、入帐及领用手续。第十一条 入库、入账、领用1、凡产权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资产管理归口单位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库、入账、登记手续,不得帐外滞留。2、

13、在验收完毕后,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入库单、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领用单和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登记卡,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准确。经资产管理处签章、注册、编号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3、办理报销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 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国家正式发票)和供货清单;(2) 经过审计处审计并签章的有关审计资料;(3) 资产管理处签章、注册(加盖“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验收专用章”)、编号后的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入库单;(4) 房屋及构筑物必须提供竣工报告和验收报告。第十二条 合同归档各归口单位在完成设备购置后,必须将立项报告、招(议)标文件及批件、合同、验收报告等购

14、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全部交给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交档案室保存。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按以下方法进行,计价入账后不得随意变动。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入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

15、,按照估价入账;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9、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五章 固定资产维修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分年度排开,有计划的进行,亦实行项目立项审批制,必须列入年度预算。1、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经费预算,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实施。立项审批程序以及实施办法参照本办法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执行,具体项目归口如下:(1)房屋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新建房屋保修期内基建处负责)(2)水、电、暖设备及构筑物的维修、装潢由总务处负责;(3)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的维修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2、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故障等的修理,首先要查明原因,属于自然损坏的,在保修期内,可直接找商家更换或修理。已超过保修期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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