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5973591 上传时间:2020-06-21 格式:DOC 页数:36 大小:325.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_(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HNGD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管理办法 Q/HNGD-JH02-2011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2011-12-24发布 2011-12-24实施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发布目 录前 言1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4 变更(索赔)内容及依据35 变更(索赔)立项处理原则46 变更(索赔)立项审批权限57 变更(索赔)的处理流程88 变更(索赔)报价审批99 变更(索赔)的结算和支付及管理1110 其它12附图1:变更(索赔)立项程序流程图14附图2:变更(索赔)报价审批流程图15附表1:索赔意向通知单16附表2: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一)17附表3:变更项目

2、立项审批表(二)18附表4: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三)19附表5: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四)20附表6: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五)21附表7:变更项目估算工程量清单22附表8:监理变更指示23附表9:变更报价书格式24附表10: 监理变更(索赔)审核工程量清单29附表11: 变更(索赔)工程量清单项目统供材料耗量审核表30附表12 :变更(索赔)审核会签单31附表13: 变更(索赔)审核完成情况月报表33附表14:变更(索赔)申报情况月报表34前 言为规范变更立项和报价审批程序,理顺监理人、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各方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华能澜

3、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游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果多水电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本办法的附表为规范性附表。本办法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本办法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本办法起草部门: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本办法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首次发布。0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果多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立项、审批、结算支付的分级管理、流程及格式等有关内容。本办法适用果多水电工程中现场工程变更(索赔)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

4、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云澜电办200620号)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云澜电计200523号)3 术语和定义3.1 本细则中的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变更的依据分为: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工程变更应符合合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不降低技术标准、质量和使用功能,以技术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变更前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立项审批。3.1.1 设计变更:指因设计方案修改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以及合同实施范围等的变更。3.1.2 现场变更:非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变更统称“现场变更”

5、,指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业主、监理人指令和承包人因素,以及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实施范围等的变更。3.2 工程变更新增项目,按其合同属性划分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索赔(补偿)费用三类。3.2.1 合同内新增工程:指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之内,因设计修改或监理变更指令而出现工程量清单未曾列示或包含的工程项目和内容。3.2.2 合同外新增工程:指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由业主采用委托施工,或监理指令追加给承包人的工程项目。3.2.3 索赔(补偿)费用:指因非承包人原因和非承包人合同责任,承包人承担了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额外增加了施工成本,承包人要求额外支付的费用。4 变更(索赔)内容及

6、依据4.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如: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合同清单工程量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省略工程(但被省略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等。4.2 变更的主要依据:(1)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 经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3)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的变更立项(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有关指令、通知、会议纪要等可作为变更

7、立项的附件材料)。4.3索赔的主要依据:(1)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 经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3)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有关指令、通知、会议纪要等;(4)实际发生的且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签证认可的相关资料。5 变更(索赔)立项处理原则5.1 变更立项处理原则5.1.1 设计变更处理原则原则上,设计变更不需办理立项审批,设计文件(图纸、设计通知单等)经监理人审核后签发给承包人使用,并作为变更报价的依据。设计变更过程中,涉及变更金额(净增加)较大的项目必须事前征得发包人同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提交专题设计报告,经发包人组织评审或报发包人上级单位审查后方可执行,具体按果多水电工程

8、设计管理办法执行。5.1.2 进行工程变更之前,有关单位需要对变更的具体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迅速决策,还应预先估计变更所带来的影响。若发现变更指令、变更文件有悖合同内容(以是否引起合同实质性变化为准),或不符合工程实际,或承包人未按设计文件及监理人指令实施,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责令停止变更实施和支付费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5.1.3 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的工程变更,不得施工和办理计量支付结算,但涉及工程和施工安全、防汛抢险、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可立即实施,但承包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并报发包人备案。5.1.4 设计变更文

9、件、承包人变更立项申请报告中,必须根据设计情况或实施条件进行估量,并经监理人审核,作为投资分析、变更报价审核的依据。5.2 索赔处理原则索赔项目无需立项审批。但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单,附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发包人。上述意向通知单发出后,经监理人同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追加付款金

10、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索赔意向通知单格式见附表1)6 变更(索赔)立项审批权限6.1 果多公司相关经办部门变更立项审(核)批的职责:6.1.1 计划合同部是变更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立项归类、编号、汇总统计台账,以及合同条件的界定和解释等;6.1.2 安全、水保、环保项目、机电设备及供用电项目由相应业务管理部门立项和报审;6.1.3除上述两个专业项目以外的临建、主体工程项目变更立项均由工程部进行立项和报审;6.1.4各经办部门在变更立项

11、和报审前,原则上应与计划合同部进行交流和沟通,对变更项目的成立与否进行研究分析,以及可能引起合同条件变化等分析;6.1.5各经办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变更台账的建立,每月26日前将变更台账报交给计划合同部。6.2 合同内新增工程变更(现场)立项审批权限。6.2.1 单项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5万元以下的,填写附表2,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发包人备案;6.2.2 单项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530万元的,填写附表3,须由监理人审核,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相关部门会签,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6.2.3 单项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30150万元的,填写附表4,须由监理人审核,设计

12、单位和发包人相关部门会签,发包人分管领导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6.2.4 单项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小于合同额5%或在150300万元的,填写附表5,须由监理人审核,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相关部门会签,发包人分管领导审阅,发包人主管领导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6.2.5 单项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小于合同额5%但金额大于5万元以及5万300万的变更,由发包人处理后,报上级单位备案。6.2.6 合同内新增工程单项估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填写附表6,须由监理人审核,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相关部门会签,发包人主管领导审阅后,按发包人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报批。6.3 合同外工程变更立项审

13、批合同外新增项目原则上采取招标或委托承包方式(包括业主委托监理人发出的指令),招标或委托前由发包人参照合同内新增项目审批权限办理立项审批,超过发包人立项审批权限的,报发包人上级单位进行审查立项。合同外工程变更需要编制设计文件的,由设计单位负责。6.4 重大技术方案调整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的处理对于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技术方案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由发包人组织对重大技术方案或设计变更方案评估报告报发包人上级单位审查,并组织进行后评估工作。6.5 现场变更必须按附件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规定的格式填报后方能进行会审程序。评审通过后的变更,提出人需将变更项目立项审批表交由监理人以书面变更指示确认并发出。未

14、经会审程序的变更,监理人可拒发监理指示,承包人可拒绝执行,发包人可拒绝付款。6.6 承包人提出变更立项申请,其主要内容:a)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b)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c) 变更对原合同价格的影响分析;d)变更投资估算(附表7);e) 变更项目组织实施方案;f)其他辅助资料及附件6.7 监理人发出的书面变更指示至少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变更原因;(2)变更内容;(3)变更工程量;(4)变更计价原则;(5)施工技术要求、图纸或有关文件等。具体格式见附表8。6.8 变更指示只作为工程施工要求,变更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监理人的书面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做出任何变更。7 变更(索赔)的处理流程

15、7.1 现场变更立项处理程序监理人、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以及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四方共同讨论确定实施的非设计范围的变更,需进行立项审批。7.1.1 业主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经监理人审核后签发给承包人使用,并作为变更报价的依据。7.1.2 监理提出的变更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指令(或指示)提出书面变更立项申请。7.1.3 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因承包人施工方便需要、合同内含的(即有关项目费用已含于合同中),以及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不能列为合同变更或索赔补偿项目,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反索赔的权利。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后被采纳且引起变更的,可列为工程变更处理,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按权限报批。7.1.4 四方现场踏勘或会议确定的变更业主、监理、设计、承包人四方现场踏勘或会议确定的变更,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