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5948123 上传时间:2020-06-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公司治理)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_(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开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汇报开封县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按照省市关于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精神,开封县教育体育局年初 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不断加强校园治安防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周边治安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面貌,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一、强化责任,切实把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做好此项工作,县综治委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协调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

2、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校校长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各中小学校成立了相应组织,与公安、工商、文化等单位积极配合,定时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会议,对全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了排查治理。二、协调配合,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教育体育局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学校门前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室、歌舞厅、书报摊点、饮食摊点、接送学生的车辆等,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允许任何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打场、堆物、或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筑物,不符合要求的

3、车辆不允许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在四月份的排查中教育体育局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严格要求,通过排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学校门前有小饮食摊点,县城内发现有不正规的书报摊点,个别幼儿园的接送车不符合要求,经营性网吧有允许学生进入现象,有的网吧没有按规定在门前悬挂不允许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排查处来的这些问题,教育局会同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制定解决方案,五月份由县综治委协调教育体育局牵头开展了全面治理,在治理当中取缔了不正规的书报摊点5个, 取缔学校门前的饮食摊点11个,要求2个没有按要求悬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的网吧必须悬挂标志,要求在中高招考试 时间内一处学校附近的建筑工地必须

4、停工,不得有噪音污染,查处了2辆手续不齐全的幼儿接送车。 三、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精神,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教育体育局狠抓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在中小学校的平安建设工作中,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放在了首位,积极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1、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各乡校采取各种方法措施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突出“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教育内容,通过校广播、安全专栏、主题班会、安全演练、收看影视节目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中毒、防溺水等全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

5、安全意识。县六局委关于开展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教育局及时制定了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六月十二日在县政府门前参加了县政府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设置了咨询台,制作了宣传版面、宣传标语。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各乡校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校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活动, 对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利用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4月27至29日各中小学校校长在电子科技学校参加

6、了消防安全培训学习。为落实好2011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下发了关于转发开封市教育局的通知(开教文201115号),各学校开展了多方面的安全教育,组织了安全疏散演练活动。2、加强对各乡校的安全督查,制定了中学安全督查细则和小学幼儿园安全督查细则, 于 4月份、5月份、9月份、教体局安全办逐乡校对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学校的夜间值班巡逻工作不定时进行夜间查岗,每月不少于两次,对督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中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通知整改的隐患9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 3、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11月17日召

7、开了各乡校校长、幼教专干、安全专干、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幼儿园接送幼儿“三条禁令”(开教文201182号),教育体育局与各乡校负责人签订了中小学校车安全责任书,教育体育局领导及交警大队领导分别在安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对校车的管理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作了全面安排,一是明确校车运行及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对使用不合格校车及驾驶员违法驾驶校车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如何管理使用校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对校车的使用、维护及幼儿园园长、司机、教师在接送过程中的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通过这些制度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的使用管理。目前达不到要求的

8、校车已全部停用.4、努力做好寄宿制学校的住宿安全管理。教体局在住宿管理中明确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有得力的寝管制度措施,有寝管记录,为确保安全寝管员24小时值班,按时查寝,教体局要求学生寝室不准使用蜡烛照明,冬季不准学生在寝室使用煤炉或私自使用电器取暖。 入冬以后召开了冬季安全工作会,对寄宿制学校的住宿安全进行了再次安排。5、不断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定期进行治安隐患排查,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省市安防体系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安防设施,增加了安防器材,在中小学校原有视频监控设施的基础上安装视频监控设施187套,在中小学校原有灭火器材的基础

9、上再次为中小学校增配干粉灭火器2000具,为中小学校配备橡胶警棒4000支。 新增保安86人,配备保安服90套,保安人员着装上岗,严格外来人员入校制度。门卫人员都能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不脱岗,不空岗,上课期间及时关门上锁,认真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内。达到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要求。6、为落实好开封市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11年4月27至29日各中小学校校长在电子科技学校参加了消防安全培训学习,为落实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各乡校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

10、中小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利用校广播、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在11月9日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逃生疏散演练。 11月9日上午县教育体育局与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开封县博望高中举行了119消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仪式结束后开展了疏散逃生、消防器材展示、灭火演习等活动。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祥符中学等先后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消防官兵与师生共同参加的消防疏散演练和灭火演习活动,并让学生观看了消防宣传教育录像。通过形式多样的119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应对火灾事故的自防自救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

1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各乡校不断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各校开设有法制专栏,利用校广播、主题班会、法制报告会、收看法制影视节目等方法形式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列入了教育教学计划。4月份十月份聘请县公安局法制科樊廷志科长到学校巡回做法制报告21场次,列举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结合法律理论知识,为学生讲解分析青少年不良行为习惯的形成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和本人带来的危害,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使学生学法守法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五、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为了使学校及周边能够长期有一个好的环境,教育体育局实行综合治理月报制度,各中小学校每月坚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解决,并将排查整治结果上报,如有大的问题不能解决,教育体育局将及时与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教育体育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 ,严格内部管理,狠抓平安校园建设,一年来教育系统内部安全稳定,无师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案件、事故发生,为我县大局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 开封县教育体育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